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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偃师市司法局以“六满意”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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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2: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偃师市司法局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在六个方面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用环境赢得群众满意。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公示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办案程序及时限和监督电话,配备了电话、电脑、打印机等。

  二是用服务赢得群众满意。抓好法律援助与“12348”法律服务专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结合,在受案过程中,向当事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和案件质量反馈卡,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法律援助律师点援制、电话回访制,及时征求受援人、办案部门的意见。对重大疑难案件或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提高跟踪次数,强化办案监督,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三是用细节赢得群众满意。为前来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的当时人提供“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座椅、一杯热水、一个答复”“五个一”服务方式,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用“热心、细心、耐心、贴心、爱心、诚心”积极打造法律援助“六心”服务品牌。

  四是用快捷赢得群众满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采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对于手续不齐全的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其补齐相关材料,对于当事人提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诉求,正确引导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问题。

  五是用耐心赢得群众满意。法律援助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很多前来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均耐心讲解,设身处地替群众考虑,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六是用信任赢得群众满意。鼓励引导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解答法律问题准确,使当事人明白清楚,从而赢得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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