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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扇敲错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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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0: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命中总有些美丽的错误无法预料,就像总有些冷酷的分离无法避免一样。
  三年前柳絮飞舞的春天,我大学毕业来到这座风光如画的南方小城,在一家合资企业担任翻译。当时人地两生,举目无亲,性格内向的我又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每天除了朝九晚五的上班,便是关在房里看书。有一天,浴室的水管坏了,屋子变成了汪洋大海。我拿着毛巾东堵西塞,不但不起半点作用,反而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敲门,同时还呼喊着楼上邻居的名字。在这千篇一律的水泥匣子里弄错了方向是常有的事,我大声回答他:“错了,再上一层!”那人不依不饶地继续按门铃。我被那自信而固执的人烦得受不了了,就没好气地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
  是个穿工作服、有一双深邃细眯眼的大男生。他看着我愣住了。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狼狈难看,连忙说了句“你找错了”,就想碰上门。他伸手推住门,犹豫了一下,才仿佛怕冒犯了我一样小心翼翼地问:“你家水管坏了吗?”我点点头,他说:“我是修理工,我……可以帮你。”
  就这样我认识了雷。熟悉后他常笑说:“如果那天我不轮休,如果不是表哥请我来吃饭,如果不是走错了楼层,如果我不那么坚持敲门……缺少任何一环,我们都不可能认识。”确实,缘分让雷走进了我的生活,开始是他帮我修水龙头、安电灯、换纱窗,后来我们便常常一起出去吃肯德鸡、看《泰坦尼克号》、上网冲浪。刚从家庭羽翼和校园象牙塔走出的我,对外面的世界傻乎乎地一点也不懂。是雷打开我白纸黑字古堡的窗口,把明朗的阳光照进长长的雨季,唤起我一直沉睡的热情和希望,让二十年没有色彩的生命蓦然生动!我仿佛才刚刚睁开眼睛,第一次看见了蓝天下可爱的花鸟虫鱼,第一次敏感到自己心灵内纤柔的喜怒哀乐。从前连在路边小摊吃羊肉串都不会的小女孩,现在学会了耍赖地玩电子游戏,尖叫着开碰碰车,看球赛时疯狂地打口哨……甚至在半年一次回家探亲的长途汽车上,我也不再烦闷,而是平心静气地听着破烂中巴上走调扩音器放出的老歌,对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零星桃花微笑,心底跳跃着莫名的欢欣鼓舞。因为我知道,当我到家时,电话铃便会清脆地响起,长线那头会传来熟悉关切的声音:“喂,路上顺利吗?”
  被人关怀和重视,是多么好的感觉啊!
  转眼间整整一年过去了,我们的关系渐渐变得微妙。他每天都会来看我,早上打电话叫我起床,下午下班来给我熬汤。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对方已成了自己骨肉相连的一部分,是生活里离不了的牵挂和依靠。
  一天夜里,我突然生病了。恰在这时,雷来了。他说他正在上夜班,不知怎地总觉得心神不宁,强烈地感到我有什么事,于是请假跑来了。看我满头大汗昏昏沉沉的样子,连忙扶我下楼打的到医院。一检查,急性阑尾炎,医生立刻做了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给我打上青霉素点滴,说如果情况得不到控制,就马上做手术。雷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不停地安慰我。也许是他的关怀,也许是药物的作用,疼痛渐渐减轻,医生看了说不必动手术了,只要输一晚上青霉素就可以了。
  这个寒冷的冬夜,窗外雪花无声飘落,病房的灯光昏黄黯淡。雷一直在床边守护着我。似睡非睡中,我恍惚听到他用轻柔如梦呓的声音给我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鸟儿已飞过……
  我多么希望他能把那句我们都明白的话说出来啊,但他没有。
  很久以后我才从他表哥那里辗转得知他的真正想法。他说,他只是个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小小修理工,而我是大学本科的白领,他不敢跟我开始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恋情,只要默默地关心我就够了--爱不一定要回报,何必非要说出来,互相伤害得遍体鳞伤才分手呢,保持现状至少大家心里还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不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借口。不管别人怎么想,我一直坚持认为,学历、金钱和阶层不是真爱的鸿沟,在上帝面前,每一个高贵的灵魂都是平等的。但我不能说出口,这些必须要他自己去领悟。如果他是真的爱我,确实离不开我,那他眼里的世俗障碍自会应刃而解。我期待着他的醒悟。
  但是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未婚妻是同厂的女工。
  一刹那间,我的眼泪疯狂涌上眼眶。我拼命控制住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镇定地微笑着说:“恭喜你。”
  可怕的沉默。
  我们都不敢再说话,怕只要一开口,所有的坚强都会冰消瓦解。可怜可悲的现代人啊,面对身份地位的悬殊,没有直接讲出“我爱你”的勇气,更不敢象梁祝那样与世俗阻力做抗争。其实,真正的压力来自他自己内心。他不敢跨过鸿沟,怕承担不可知的结局,说白了,就是爱的力量还没有强大到足以抵抗自私。
  忽然,雷张开双臂,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热泪一滴一滴落入我的黑发,那分明是他内心痛苦的挣扎。我的矜持在这一刹那土崩瓦解,只想鼓足勇气对他说“留下来吧”,但他毅然放开双手,低着头大步走了出去。
  这时我才真正明白,我们的爱情,原本就只是敲错了的一扇门。
  一年后,我考上了研究生。就要离开小城的时候,我收到雷寄来的一张照片。照片上,他和相貌朴实的妻子搂着可爱的小女儿,眼中是成熟男人的平稳安详,还有一丝不动声色的淡淡忧伤。
  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我们只是凡人。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缘聚缘散缘如水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个叫娜的女孩。
  那是我在广州上军校的第四年,在一家颇有影响的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短文,收到了寄自全国各地的上百封读者来信。
  娜是呼和浩特某艺校钢琴系的学生,也是众多来信女孩中的一个。她在信中说,自己是个爱做梦的女孩,从小就特别崇拜军人,相信弹琴的她和扛枪的我会成为好朋友。
  于是我们开始了书信往来,彼此把学习、生活中的欢乐和失意,写成心灵的感受寄给对方,又从对方那里得到鼓励和安慰。
  半年之后,我们已不满足于鸿雁传书了,期盼着能够见面。一天傍晚,学员队的通信员叫我到队部接长途。电话是娜从远隔3000多公里外的呼和浩特打来的。她告诉我,为了付打这个电话的费用,她节衣缩食、省吃俭用地过了两个月,又在邮局整整等候了一天,好不容易才挂通了。只想听听我的声音,感受一下我的真实存在。还希望我能去看看她,即使见面后非常失望,她也会一生珍惜相逢相见时那瞬间的辉煌。我真的好感动,答应她毕业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呼和浩特看她。
  那年夏天,我从军校毕业,分到驻胶东某部工作。顾不上去单位报到,就从广州径直北上,去了那个陌生而又神往的北方古城。
  一下火车,我从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一眼就认出了她,在站台上等候多时的她,她也立刻认出了我。见面前曾经刻画了多少次的激情和欢欣,都在那一刻凝固了。曾经在心中说了多少遍的话,见面时竟激动得一句都没说出来。
  娜是典型的东北姑娘,活泼开朗,美丽大方。相聚的那些日子,她牵着我的手,几乎走遍了呼和浩特的大街小巷,尝遍了当地的各种小吃,书店、公园、影院、商场,处处留下了我们的身影,彼此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归队的前一天晚上,我们漫步在艺校河畔的小树林里。月光如水,透过树叶如碎片撒落在地上。盛开的丁香花,散发出沁人的芳香。就在那个美好的夜晚,我们彼此表白了深藏在心中多时的爱慕之情。
  送别我的那一天,在站台上,她紧紧拉着我的手不愿松开。可蜂拥的人流还是把我挤上了火车。窗外她含着泪说,春节一定到部队去看我。火车启动了,明知是徒劳,可她还是拼命地往前跑着、喊着……一股苦涩的甜蜜袭上心头,仿佛我所有的一切都已随她留在了北国的这个城市。
  到新的单位报到后,几经周折,我分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大山沟里,当一名实习排长。只有给她写信和读她的来信,才让我感到幸福和快乐,在孤独的煎熬中期待着她的到来。
  但是,娜没有来。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收到了她的来信。信中说,她虽然很爱我,但一想到将来要在糊纸盒的家属工厂当一名普通的随军家属,在一个连自来水都没有的穷山沟里过一辈子,就不寒而栗,希望我能原谅她。
  看完信,我心痛如灼。虽然寒风凛冽,雪稠如织,可我全然没有了感觉,毫无目的地走在纷纷扬扬的雪中,止不住的泪水奔涌而出……
  面对这一切,我能说什么呢?
  在经过了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夜晚之后,我终于冷静下来。娜和我只是爱做梦的男孩和女孩。梦碎了,缘也就尽了。一切随缘而来,一切又随缘而去。既然她已不再爱我,那就让她走吧。其实分手也是一种美丽,一种最好不过的解脱。
  痛苦也是多情,时间能化解一切。几年后,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
  从她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才能改变自己,创造自己。当你遭到抛弃和哀伤,不需要乞求那个留给你背影的人,新的爱情永远是你的。
  那份刻骨铭心的爱情,离我已经很远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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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月色里,我们深情相拥

   军是我上大学时的笔友,四年里他的信都是由一位叫霖的同学转交给我的。
  军是因看到我发表在校刊上的一篇文章而开始给我写信。他很坦诚、执著,信中那种明快、蓬勃的气息很快感染了我。通过几次信后,我便要求与他见面,但他不肯,说面对面的那么直接,会很尴尬,不如多了解些再考虑见面的问题。
  我没坚持,因为刚上大一的我,在这做梦的季节里,满脑子想的都是象牙宝塔里的故事。于是军便在我心中成了一道神秘、美妙的风景。
  我们不断在信中了解着对方,自由地畅谈人生、理想、烦恼……军成了我最好的倾诉伙伴,他的信总会令我欢呼雀跃。但他总是有千万种理由拒绝和我见面。
  转眼已经大二,和军通了一年信,霖给我们当了一年的邮递员。一年的时间和军和霖都已成为好朋友,军温文尔雅,知识渊博且很浪漫;霖高大英俊,潇潇洒洒,但又不失稳重。
  没有军的信时,霖也会到我这坐坐。有时一起去散步,去喝咖啡,也去看电影。我始终把霖当成知心的男性朋友,而军则是我日思夜想的恋人。
  我曾一度猜测谁是军。几次逼问霖,霖都说他真的不知道,这信他还得交给别人,也许再转几个人才到军那儿。军这样费周折,就是不想让你知道他是谁,与他保持这种默契不是更有吸引力吗?何必非要找出他呢?霖尽力地掩护着军。
  霖的这种态度让我很生气,更让我生气的是觉得自己处在敌暗我明的境地。在图书馆、食堂之类的公共场合,总感觉军就在附近窥视我。每次有这种感觉时,不管是在吃饭,还是在看书,都会突然抬起头扫视四周,看谁的眼神不对,但每次都没发现有人特别地关注我,惹得身旁的霖哈哈大笑。一来二去的,反而觉得自己变得贼溜溜的。
  还有一段时间,就认为霖就是军。几次对霖威胁恐吓,霖都视死如归,看他那无辜的表情,也觉得他没有军的那份学识。后来就又觉得霖就是霖,军就是军,照旧给军写信,与霖聊天。
  军的信中已明显地表露出对我的好感,心灵的沟通,真挚的情感,让我再度把他美化成了童话中的王子。我深深地依恋着他,我也不想见他了。我是怕当他真的站在我面前时,心中那幅多年来勾勒的最完美的画卷被摧毁。我宁愿军只活在我心中--为保存那份浪漫和完美。
  霖仍给我们转信,频繁的接触,他备至的爱护,霖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良伴。自然而然的,我们的感情超出了朋友的界限。当我融化在他的爱中时,才觉得对不起军,是军的信让我和霖有了相识相知的机会。我如实地告诉军我爱上了转信人,军却没有半句责怪我的意思,只说他是真的爱我。我也觉得对不起霖,因为我不能全心全意地只爱他一个人。
  我痛苦极了,怎么会如此深深地爱上两个男人?我虽多情,但不糊涂,我知道最终要在他们之间作出取舍,想起那上百封情真意切的信,想起那月下花前的一幕一幕……我的心在痛。终于,我告诉霖,别再给我转军的信了,我只属于你一人。
  而霖仍把军的信给我,说他不在乎,说这信是朋友托的,不能不帮忙。我也确实舍不了军,这事便不了了之,霖也不过问我和军的事。
  生日的那天,霖拿来两束玫瑰花,说一束是军送的,一束是他自己送的。依偎在霖的怀里看着似火的玫瑰,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得到双倍的呵护,双倍的爱。四个春夏秋冬过去了,我和霖形影相伴,情投意合。与军鸿雁传情,爱意浓浓。他们在我心中融汇成了一股暖暖的溪流,沁人心脾,滋润着我似春的年华。
  临离校的时候收到军的最后一封信,说:“你和霖会很幸福,霖懂得怎样爱你,希望你也珍惜霖,我会出现在你的婚礼上。”
  失去了军是伤感的,但庆幸的是我和霖分到了一个城市。工作已近三年,没有军的只字片语,我已是霖的未婚妻。
  霖拿着玫瑰向我求婚的时候,我问他:“你真的不介意我曾爱过军?”“我知道那时你曾很痛苦地挣扎过,但无论你选择哪个,都会是你面前的我!”霖得意地说。
  我恍然大悟,冲上去捶打他的胸膛。他紧紧地把我拥在怀里,深情地说:“其实我在写信前就认识了你。记得刚入校的时候,你穿着水蓝色裙子在海边写生,像出白海里的一束明澈的水花,我当时就想这清纯浪漫的女孩就是我今生要找的新娘。”
  我不知说什么,我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月色里,我们深情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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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堡包之恋

又是一个周末。 下班的时候,阿凌也没有接到一个关于如何打发夜晚的电话。所有的朋友都忙着,或者忙得好累要休息。那个男人也没空儿,他说他要陪女儿。阿凌抑制不住的失望。如果某段日子里和别人的先生约会,那么这段日子就注定全是失望:这么好的男人为什么是别人的?所以,还是让他尽情表演些让人失望的动作吧,有朝一日看够了,你就会走开了。阿凌怅然地往车站走去。路风和人的目光一道吹拂着她的纤腰长发,阿凌是马路上一目了然的风景。阿凌又犯了老毛病,用吃来宣泄郁闷。这些年一直都是这样,越不开心越要吃,方能解恨。阿凌提前下了车。这一站是肯德基。  
  还不到6点。人不是很多。阿凌买了一大堆端着,娉娉婷婷地穿过明亮的大厅,到临街的玻璃窗前坐下。看街景,吃东西。那第一口是多么让人心满意足啊!阿凌一边恶狠狠地吃着,一边想:没人爱?自己爱。一样快乐。起初是慢条斯理,当索性将口红擦得一干二净,阿凌就开始狼吞虎咽。那一瞬间阿凌想起已远离尘世,得过暴食症的戴妃。周围是三对正谈恋爱的少男少女。女孩子们全部象征性地喝可乐吃薯条,模样儿可人。被爱笼罩着,整日欣喜着,不需要味蕾的满足。阿凌也曾面对着一桌美味咽不下,只盯着他或他温和的眼睛。可他们却是转眼即逝,留给阿凌满心狼藉。阿凌曾经痛定思痛:是自己要的太多,还是他们给予太少!最后阿凌用一句歌词答复了自己,“……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都忘掉。”正在这时阿凌看见了同事老李,老李是个好人,黑红的一张脸戴着眼镜,让人感到他的身体和生活全都很健康。他推着自行车,像要找地方停车又像在等人。阿凌想,自己总比老李幸福吧,他中年丧妻,明年还得供儿子读大学,不也是刚过半千的月薪嘛,他一定不敢吃汉堡包。自己虽然快三十了还没嫁出去,但情义无价啊。她希望老李往里看一眼,看见她正在过单身贵族的生活!她一定做一连串的好莱坞动作:微笑,挥手,耸耸肩。老李一直都没往里看。老李一直盯着车站。老李还拿出手帕仔细地擦了擦车后座。   
  这时,一辆公交车离站,就有一位40岁上下穿天蓝色外套盘着发髻的女人,少女般笑着朝老李走来。她长得很一般。但她的喜悦很不一般。她像个病人一样坐在后车座上,老李才单脚蹬地,又从前面迈脚骑上车走了。多么幸福的老李和老李后车座上的女人!阿凌再也没有一点胃口了。她想起下班前老李回传呼的时候,曾温柔地说:"……买点菜回来……"阿凌当时没留心,现在明白了,那女人提着菜与老李回家度周末去了。丧妻三年的老李恋爱了。也许要再婚了,挺好的。阿凌扔下手中的大半个汉堡。她本以为这个无聊的周末由汉堡包呵护,看来,不行啊!食物只能满足食欲,而孤单的心却要人爱。望着那杯冰淇淋,阿凌想像着面粉糊儿和着香料色素搅在一起,就不折不扣地恶心起来。阿凌走出肯德基。那炸鸡在她胃里膨胀着,难受得她直想吐。她想起那个男人从未在任何一个周末陪过她。平日里来看她,也都是做某件事顺路拐过来的,好像这样便可以减轻他对于妻儿的负罪感。每次每次,他抚摸着阿凌美人鱼般的胴体,都说“小魔鬼”。可是刚才他在电话里说“我不想出门了。”这是多么痛彻人心的现实!出门不出门,他可以充分选择,而阿凌永远在暗里,永远被动着,等他来或者等不来他。一进家门,阿凌就冲进卫生间吐得翻江倒海。污秽中她看见绿色菜叶,混沌的鸡肉,还有几粒芝麻,就又是一阵干呕。这难道是汉堡包的爱?她茫然地失落地又坚决选择的东西,她误以为会让她减缓某种情绪的东西。
  忽然间,阿凌发觉她与那男人分别像汉堡包的两片面包,中间隔着色拉酱、蔬菜和炸鸡柳。即便合二为一的时候,也是隔着无形的千山万水。可把中间的内容拿掉,一切便也毫无声色了吧。他是不是因为知道中间的内容一定舍不去,才又不完全舍弃我的?阿凌想,我是他的奢侈又是他的必需。快餐的一种罢了。呆坐在窗前,阿凌看着窗外太阳落尽、光线还足的蓝天,想到自己从解风情之时起,就盼望着有个爱自己的人在黄昏时分与自己同行。转眼等了十几年,仍没等到。阿凌就流下两行清泪。父母家今天是不回了。一见面他们就催促她快些结婚吧,唠叨着过了三十就更难找之类的话。阿凌听了就要疯掉。阿凌环顾着自己的空间,那个男人的毛衣还搭在床头。阿凌把它叠好装进袋子,下次见了让他拿走。阿凌要告诉他,自己不想再做汉堡包的另一片面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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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服

   一个女孩子告别这座城市之前的那个晚上打电话到电台,讲述她这三年来的生活:三年来她爱着一个自己也知不该爱的男人。有一天夜里,她睡着了,接到男人的一个电话说想来看她,她马上醒了整妆梳发,坐在床前等了三个多钟头,半夜,男人一个电话打来说,不来了。女孩子当即泪如雨下,反反复复只会问一句:“你怎么可以这样?”
  女孩今天能狠下心抽身离去,也是为保存这段感情,女孩说:“我怕有一天他会离开我,那样的话我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我自己走开,我就可以永远假设,只要我不走,他会永远爱我。”电台的女主持人说,为这样一个男人,不值得。  
  什么样的一段情才算得上“值得”?这可不是莱场里付 5毛钱原只想买棵葱,不料还赠了一头蒜那般可以算得清值不值。张爱玲,那样一个傲视人间的旷世才女,够聪明也够世故,遇见了有妻有室的胡兰成,竟只一味“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胡兰成写道:“我和爱玲只是男女相悦,子夜歌里称‘欢’,实在比称爱人好。”相悦成欢,还不值得吗?哪管汉奸身份,哪管他有没有老婆。电话里的那个女孩也说,三年来,什么样的快乐与悲伤她都尝过,她无怨。
  突然想到近年流行的一首歌,《征服》硬派的那英、小黑哥 (柯受良 )唱起来格外得摧枯拉朽,“终于找到一个方式分出了胜负 /输赢的代价是彼此粉身碎骨 /就这样被你征服 /喝下藏好的毒 /我的剧情已落幕 /我的爱恨已入土……”第一次听我就止不住笑起来,说这一定是武大郎唱给潘金莲听的。也许,武大郎明知潘金莲在药里下了毒,他也心甘情愿一饮而尽——与其在别人嘲笑声里讨生活还不如爽爽利利地死于爱人手下。
  爱情,是含笑饮毒酒,敢唱才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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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什么时候分手

我一直以为可以守住当初的约定,但是到现在才明白,那不是对方的影子。  
   老婆(女友的称呼)旅程的终点站不是我旅程的终点站。因此,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
   老婆的终点站不是我的终点站,我很忧伤也很无奈,为什么从同一个地方出发的人儿到达的终点是不一样的呢?
  每次从家乡出发,两人在火车上谈天说地,乐呵呵。而当我们到了那个曾经叫着陈仓的地方就可是沉默,我看着老婆就要先我下车,心中酸楚,不禁想掉泪。看着老婆离去,最后消失在地下道口,莫名的忧伤就涌上心头。
   没有老婆陪伴的后半路程,一直很安静,心里一直很寂寞。
  春节过后,不知道是春天天气渐渐变暖的原因还是我们离昨天的往事又远了一点,大学校园里的那些或林荫小道或花前月下,不时看见那么一些男女亲亲我我。
   那些陷入叫着爱情的海洋里,像鱼儿一样自由的游来游去;像海鸥一样,或盘旋上空,或游弋于水面之上。
   我,老婆不在自己身边,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看见那些恋人做作的场面,脸上不免有一种厌恶之情,而心里却也想像他们一样,自己的老婆在自己身边。那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两个人的日子尽管不方便,但是我还是愿意两个人的日子。因为一个人的日子好苦好孤独。
   对着来自老婆日渐稀少的短信,也不是没有想过,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大学寻找我的另外二分之一。但迫于现实的艰难:一是对不起不在同一个城市的老婆,二是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校园里,想要找到满意的实在太困难。
   因此,蠢蠢欲动的想法始终都没有得以实施。
   象征性的嘘寒问暖,从分离的那一刻开始,我能够做的就是期盼“五一”长假的来临。那样就有机会去看老婆。在那个古城。
   “五一”的来临,我穿过老婆曾经穿过许多次的地道口,我知道我就要看见老婆了。
   古城,一座我从来没有留下脚印的城市。在老婆的领路下,我一步一步的留着我无知的脚印。
   “每一步都是新的”不知道是出自那位大侠的话,不过我知道后来我来西安的每一步都是残酷而忧伤的。我的每一步都意味着我和老婆的爱情正在一步步的走向深渊。
   钟楼鼓楼大雁塔小雁塔城墙,都见证了我和我的爱情流失的过程。后来我发现。
   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西安,依依不舍地离开老婆。踏上北去列车的那一刻,紧紧的拥抱。老婆流着泪,挥挥手,告别。
   从来就没有想到这一拥抱竟是最后的拥抱,这告别就是我们爱情的终结。以后的日子我和你,曾经的老婆,行同陌路。??
   看到这篇文章,恰好写出我的心声,一直以为我们的爱情会长久,但是现在想想,其实再开始的时候我们就知道结局了,不是吗?大学爱情,到底能保鲜多久?
   离别的那一刻,将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里。当我在路上收到你短信“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分手?”的时候,我的心很痛,其实我也知道,我们尽管相爱,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距离的疏远,我们分手的那一刻也就不远了。分手是我意料中的事情,尽管早就有想到,但是怎么会如此那般的快。
   是时间消磨了我们的爱情,还是720千米的距离累坏了我们的爱情?亦或都是亦或都不是。
   我这一生注定是悲哀的,相信真爱的我却忘了,爱情可以被残酷的现实所主宰,没有物质的生活,没有时间的陪伴,真爱也只是美丽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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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有多远

   雪是一个外表坚强但内心却很柔弱的女孩。宇是一个外表从容但心思沉稳的男孩。  
   虽然两个人不在同一所高校,但雪总是可以感觉到世界上有一个男孩的存在,好像心有灵犀一样,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雪便觉得宇就是她生命中的另一半,以前的感觉瞬间变成了现实,来到她的眼前。那一刻,雪便认定,宇就是他今生寻求的伴侣。庆幸的是,两人居然是同乡,高中几年没见过面,在陌生的城市里更显得分外亲切。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接触,雪发现自己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宇。终于有一天,雪鼓起勇气对宇说:“我喜欢你!”
   宇也以同样深厚的感情对雪表露了真心,雪感到有些惊讶,同时也感到很幸福。在他们再次见面的时候,雪很庄重地送给了宇一张自己的照片,好像她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宇似的;宇得到了雪的照片,就好像他拥有了雪的一生似的。
   快乐的时光总是一闪即逝,转眼间宇毕业在即,计划总赶不上变化,毕业不再包分配了,宇学的专业比较偏,又仅是中专,工作真的不好找,宇天天在家晃悠,眼看毕业成了失业,父母咬咬牙,将他送去当兵,服役三年,就可以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而雪还要继续呆在学校完成未完的学业。要走的前一天,宇紧紧地握住雪有些冰凉的小手,雪的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害怕分离在即;虽然宇表现得依然从容不迫,但是他的心里同样和雪一样害怕在即的分离……
   宇走的这天,雪坐在出租车上,不停地催促司机紧跟着前面送兵的车队,雪的脸上满是不舍与即将分离的惆怅,憔悴的脸紧贴着玻璃窗,脸上还挂着哭过未干的泪痕。
   嘟…嘟……嘟……一阵刺耳的车鸣声将雪的思绪从空中拉了回来,方才惊觉已到了火车站,雪飞快地付了钱就急急地往车站广场赶去。刹那间,人声、哭泣声、哨子声、吼叫声从四面八方向雪的耳边飘过来,雪感到头好晕,人山人海,放眼看去,到处都是穿着一模一样的绿衣服,戴着一模一样的绿帽子,背着一模一样的绿色军用包,衣服上戴着一模一样的大红花的新兵,雪看不清哪个才是宇,她慌了,四处打转急得直想哭。
   雪,随着这一声呢叫,雪看到了宇,当时的雪真想扑到宇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他痛哭一场,可是还没等她走近,一声断喝“坐下!”,随着一声大叫,宇就被一个带兵的军官粗鲁的一脚给踹得跪了下去,雪心痛得直掉眼泪,可也无可奈何。雪哽咽地对宇说:“我会等你,一直等你回来,我会很想你,记得有空一定要写信给我。”宇用力地点点头含着泪说:“我也是,我会努力早点回来,你一定要等我,我会常给你写信,要记得想我,要……”,这时一阵急促口哨声吹响起来,进站的时间到了,人很多,送行的人一律不准进去,一队一队的新兵有秩序地进站,宇也进去了,雪觉得自己的心跟着宇一起走了。雪再也控制不住蹲在地上痛哭起来,肩膀也随着雪的痛哭不停地颤抖。
   从这以后,雪每天重复做的一件事就是等信和写信,一天一封,虽然宇的信还没有来,信也没法寄出,可雪总是想和宇说些什么……时间在等待的过程中永远都显得那么漫长。这一天,雪终于等来了宇的第一封信,那些日子,雪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等过来的,她只知道今天她终于等来了宇的信。信很长,雪慢慢地读着,细细地咀嚼着每一个字,因为信是宇写来的,雪舍不得把它一下读完。宇在信里说很想念雪,想得常常偷偷地掉眼泪。读着读着雪就抑制不住地痛哭起来,这泪水有欢喜,有悲伤,也分不清这是欢喜或悲伤,雪真的太想宇了,压抑的思念在倾刻间全都释放了出来。雪立即执起笔给宇回了封情意绵绵的信,告诉宇自己有多么多么地想他,并告诉宇一定要等到他回来,永远和他在一起。
   这样书信往来了一年。一年后,雪也毕业了,她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去了宇当兵的城市找了份文员的事做,她只想更多地接近宇,雪在信中告诉宇她毕业了,并来到了他的身边,并告知了新的地址,便开始等宇的回信。可是雪左等又等,却再也没收到宇的来信。实在忍不住心中的挂念,雪去了宇的部队,万般曲折地找到了宇,两人又悲又喜地紧紧抱在一起哭出了声,雪的心里更是百感交集。雪问宇为什么之前都不回信,宇说以前写了,但不知道寄哪?虽然见面的时间很短,但雪还是觉得值得,至少见到了宇一面。那天,雪和宇再次相约等宇退伍后两个人就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漫长的三年姗姗来迟,宇退伍了。雪提前辞了职,结算完工资就坐上了归去的火车。这一路下来雪的心情都很好,丝毫不受外界的影响,拥挤的车箱,闷热的天气对雪来说都算不上什么,因为宇要回来了,雪的心里只有宇。看着窗外碧草青青,香花遍野,雪感到很久都没这么开心过了。
   宇到车站接的雪,宇并没有像雪心中所想的会给她一个热情的拥抱,也没有那种久别重逢的感觉。但是雪也没多想,因为她终于见到了宇,可以和宇永远的在一起了。可是宇送雪回到家后就匆忙地走了,雪很想宇能多留一会,但看着宇匆忙的样子,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开口,宇走了,雪有点失望,有些伤心。之后一直是雪在给宇打电话,雪也问过宇为什么就没想过打电话给她,宇说反正你会打给我,谁打都一样。日子还是一天天的过去,尽管不是雪想的那样。
   新的一年眨眼间就到了。宇忙着到亲戚家拜年,雪也忙着在家帮母亲做点家事,两个人很长时间都没见面。雪的生日也在正月里,这天雪给自己订了个特大的蛋糕,只等着宇过来一起庆祝。可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宇过来,电话也不见打一个。雪心里开始担心了,担心宇不会来。雪在心里作了很多设想,她想或许是宇没赶到班车吧?又或者是临时有点什么事?再等等,宇应该很快就到了。就在这时妈妈在院子里大声喊雪接电话,雪想也没想就直觉是宇打过来的,飞奔房间拿起电话就说:“宇,你怎么还没来。”
   “不是他!”
   ”你是谁?”
   “你不要管我是谁,宇现在和我在一起,不会去你家了,只有我才能让他幸福。哦!顺便说一下,祝你生日快乐!”电话那端丢下这句足以让雪心碎了的话就挂断了电话,雪很是受伤,泪从雪那憔悴不堪的脸上无声地滑落到地上。
   “姐姐知道你难过,好了别伤心了,大家在等着你切蛋糕呢,走吧?”姐姐走过来轻拍雪的肩膀说。
   雪用力地咬了咬下唇,使劲地吸了吸鼻子,总算止住了泪。雪的生日就在强作欢颜中带着家人的祝福下度过了。这天以后,雪再也没有了宇的消息,宇不接雪的电话,雪觉得心也没了。
过完年,雪在家附近找了份文员的事做。雪再也没见过宇,也不再主动给宇打电话。每次想宇想得倍受煎熬时,雪就去附近的湖边走走,看湖中的游船,心也就慢慢地平静下来,不再被发酵的思念咬得遍体鳞伤。这天下班后雪和同事一起在街上逛。
   “雪!”
   一声熟悉地呢叫让雪猛地抬起头来,看到了那张在心里千百次闪现仍然英俊却略带憔悴的脸,雪动了动嘴唇,却什么也没说出来。雪心里有点乱,径直往前走。
   “晚上七点湖边见好吗?”宇拦住雪轻轻地说。
   雪点了点头,就快步地走了。晚上七点,雪拿着整理好的信和宇的相片来到湖边,远远地就看到了宇,雪真想这一路永远都走不到尽头,能这样远远地看着宇就够了,可是没有什么是永远的。雪深吸了口气走到宇的面前,深深地看了看宇,把准备好的信封递给了宇。
   “这是什么?”宇诧异地问。
   “你看了就知道。”雪轻轻地说。
   宇从信封口看到了相片,便不再往里看。宇说:“我很想你!真的很想你,每天都想!”
   雪说:“那又怎么样呢,你还是不和我在一起!”
   “可以的,等我工作分配了就可以!”雪直直地望着宇,像是要望进宇的心灵深处。
   “你是这么想的吗?你不怕伤害了那女孩?”
   “我不怕,我从来就没有爱过她!”
   雪看着面前熟悉的却又倍感陌生的宇摇了摇头说:“不可能,除非你现在就放弃她!”
   “我们可以先这样的,不是也很好吗?”
   “你想过三个人的世界吗?我不想!”雪说完转身就要走。
   宇紧紧地拉着雪的手苍白的说:“你再想想好吗?我一直都很想你的!我们不是说好要永远在一起的吗?”
   “永远?……永远有多远?”雪苦涩地笑了笑。
   曾经是那么默契,曾经那么无话不聊,曾经……而今却行同陌路,雪厌恶地挣脱宇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因为,雪打从心底厌恶宇的这种做法,觉得宇变了,变得熟悉又陌生。虽然雪的心里很是放不下宇,但却已经没有了要和宇在一起的念头。雪想就让时间来冲淡一切吧!永远有多远? 是一个永恒,还是瞬间?雪也不知道,她想就把这个问题留给苍天去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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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像烟像雾又像云

静夜,面对冰凉的屏幕,她点燃一根烟。  
   她是抽烟的女人,活在小小的烟圈里,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里。
   抽烟女人的身后是伤心和孤独。
   女人孤身一人漂泊在异地,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就连最起码的爱情也总是与她擦肩而过。
   为了吃饭,她必须要容忍那个象驴式的领导的训斥,做着一份自己不满意的工作。
   她第一次吸烟是在与同居二个月的男友分手之后,当她还沉醉在男人的怀抱里做梦的时候,他突然提出来分手,唯一的理由居然就是因为女人太平庸了,从长相到气质到言谈举止,当然还包括在床上的表现。他说在她身上感受不到诱惑与刺激,她不懂什么样的女人才会让男人产生幻想。
   她明白自己的第一次就这样输在一个原本只想与她做戏的男人身上,她的喉咙似卡着很大的一根鱼刺,令她呼吸困难起来。
   看着男人绝尘地离开,她没有挽留,只是拿起桌子上他留下的一根燃烧的烟头猛吸一大口,那种辛辣而强烈的刺激令女人一下子着了迷,她在咳嗽与眼泪中吸完了男人留下的整整一包烟。
   怨气与委曲随着烟头一点一点地消失,她突然发现,香烟是可以燃烧掉痛苦的。
   从那以后,她就不可遏止地爱上了香烟,做了烟火女人。
   有人说她在燃烧自己的青春。她也不反驳,燃烧的烟头替代她的语言。
   白天孤寂地面对一大堆杂碎的公事,容忍同事们在一旁嘲讽地调侃,晚上她就做自己的梦。将自己完全交付虚幻的网络世界,唯有网络不担心被人看穿自己是一个丑陋的女人,她只要设置一个可爱的头像就可以钓到生活中不可能遇上的帅哥。
   她接受男人的爱情但却拒绝男人提出的见面请求,潜意识里她还是想保留一份完美在网络中。每晚都有不同的帅哥陪伴着她度过寂寞的时光,她热衷于听男人的表白,尽管她明白这种爱情不过是虚幻的蓝玫瑰,只能开放在不为人知的网络里。
   女人一直想做一个快乐的人,现在看来,快乐也是很容易的事情了,只要面对香烟,面对电脑。
   日复一日,岁月蹉跎,转眼她的青春年华在烟雾弥漫中消逝无踪。
   她咬牙切齿地活着,在人前装模作样地笑,一转头就有泪水莫明其妙地滑落。
   她觉得寂寞。她真切地感受着周围男人对她的冷漠。
   环顾四周,突然发现好男人全都是别人的丈夫,要不就是单身男人已经做了别人的男朋友。
   她是一个有思想深度的女人,工作做得很出色,但她就是没有人追,也许与她的沉默,她燃烧的烟火有关;或者与她不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人也有关,从明白相貌对于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的那一天起,她就一直挣扎在自卑和自怜的情绪里。
   没有一个同事向她献殷情,更别说示爱了,下了班,她就将自己关在小小的公寓里,上网聊天或听音乐,最主要的是可以点燃一支烟,她渐渐地发现自己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命运似烟火那样极其短暂,她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无声无息燃完最后一丝光亮,最终变为丑陋的烟灰。
   五年后,单位上新分配来一位大学生,高大帅气,风流倜傥,年轻的他很快与所有的同事打成一片,他经常在上班的时候带上一些零食,分发给所有的同事,也包括她。
   当得知28岁的她至今还单身着,他的眼里开始出现一些不安份的余波。
   他经常会有意无意地在工作中出现小小的错误,然后跑到她的跟前请教。对于同事们不解的眼光,他会自嘲般地说一声,嘿嘿,她比我有工作经验。
   有次上班走在一块,他连声惊呼她的衣服,说这身白色的套裙简直是太合理了,穿在她的身上一下子年轻了十岁,他大声地对问路旁一个买早餐的女孩子,你说这位姐姐漂亮吗?吓得那女孩跑得飞快,以为遇上两个神经病人。她看见他眼里暧昧的笑,心莫明其妙地慌乱起来。
   以前她偶尔也会穿着性感的衣服到外面闲荡,等待着一个男人的出现,但男人们对她好象兴趣不是很大,感到吃惊的只是她手中的香烟。
   唯有这个男孩,阳光一般的男孩对她露出好感,她脸上泛起红晕,就如摊位上摆放着的苹果。
   他很自然地拉起她的手,对她说,其实你蛮可爱的,为何要抽烟?为何要关闭心房?哪天我请你喝茶。
   她看着他迷人的酒窝,一时竟有些恍惚,脸红得更透了。
   看着她的窘态,他微笑。
她在无事的时候依然会点上一支烟,让自己静静地沉醉地烟雾里,这已经成了习惯,年轻的大学生每次看见她抽烟的样子就会皱眉,眼睛里再也找不到热切,将请她喝茶的许诺也抛向脑后.
   一个月后,她得知,他和办公室的小美女西西同居了。
   她又一次限入了苦闷之中。
   她更加疯狂地抽烟,不再对爱情抱有任何希望。
   再一年,她的公寓对门搬来一对年轻的夫妇,她在走廊里碰见过那个男人,那是一个看不去不怎么样的男人,但是却是很耐看的男人,她从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这双眼睛充满着邪恶,
   他的眼神落在她身上时,浮现出亮晶晶的东西,不过,她不反感,现实里很难感应到这种光,她骨子里甚至于还有些渴望。
   有天晚上,他突然就敲响了她的门,他说,对不起,电脑一下子黑了屏,我还有一份发言稿需要打出来,借你的用用行吗?
   她看着她眼里闪烁着一种捉摸不定的东西,她心跳起来,但仍故意装着很平静地说,那请你爱人一起过来吧,我是单身,这你是知道的。
   他有些不自然地笑,她出差好几天了。
   她让他进来,男人闻到满屋的烟味,用手抚着鼻子,啊呀,我的天,你烟抽得太凶了吧?
   她倒一杯茶给他,将他请到电脑前坐下,女人的健盘上洒满烟灰,整个屋子除了烟味还是烟味。
   男人用一双笨拙的手在健盘上敲着字,女人在一侧床沿上坐下,手上还燃着一支烟,她抽烟的样子很优雅,眼睛半闭着,未散开的烟雾将女人包围成一圈,似驾着雾的仙子,女人今天穿着一件非常性感的睡衣,在暗淡的灯光下,她的上半身泛着刺眼的雪白。
   男人有点不安,表情不太自然,手似乎还在颤抖,从外表看,他很不自在,心里面一定有鬼,她心中窃笑,能让男人为自己紧张,对她来说就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儿。
   敲击声很响,速度奇慢,但却声声击在男人与女人的心上,
   女人翘起血红的嘴故意将烟圈吐在男人的身上,时不时还做出一个动作来挑逗男人,男人的脸上出现豆大的汗珠,看来,男人还不是情场老手,只不过有些不安份。
   终于,男人打完了稿子,他感激地道谢,伸出一双湿湿的手轻抚了一下她的手心,说,晚安!
   她看着男人狼狈地离开,关上门,她开始大笑,然后就又放声悲哭,她还是觉得作为女人自己很失败,心里更加的伤悲,自己送上门也没有男人愿意要。
   第四天,男人又来了,拿来一些碟片,说是想与她一起看,放在影碟机里才发现这是她找了好多家音像店都没有找到的《失乐园》,这是一部唯美的情欲悲剧。
   影片细腻而富有变化,光与影相结合,灯光的运用也美极了。
   女人抽着烟,品味着镜头上那特别的****镜头,看着扭曲着的身体曲线,男人的喘息声越来越重,那淡黄色的灯光,橙黄色的皮肤,真诚闪烁的双眼,抖动的头发,欲望在这个男人的身上迸发。
   女人不明白男人为什么要与她一起看这样的片子,看着镜头上二个人在得到心灵与肉体完全沟通后幸福、满足地微笑,女人无声地叹息,她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无数寂寞的夜里只有燃烧的香烟陪伴。
   男人两眼看着屏幕,身子却在慢慢地移过来,手和嘴都开始不老实起来,他说,第一次看见你就觉得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我看得出你心里燃烧着一团火。
   她心里冷笑,他将她当作没有男人要的丑女,今晚他可能只想将她当香烟,尝尝另一种香烟的味道吧?
   她吐出最后一口烟雾,将烟蒂使劲地插入烟灰缸,桌子上的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屁股,她本想点燃另一支,男人伸出手捉住了她,并将手伸进她的内衣,她轻微地颤栗了一下,男人吻她的时候,她奇怪自己居然会有奇妙的反应,觉得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在扩张,也许和刚才看了这部影片有关,可怕的视觉效应让她有些不能自持。
她感觉到身体很需要,来自于生理上的愉悦让她不想抵制这份到手的快感。
   她默许了他的进一步动作,他大胆而冲动地抱起她,嘴里说着一大堆甜蜜的话,她只感到浑身无力,那种要求强烈得发晕。
   也许在这样一种纯粹的肉欲作用之下,美与丑的概念已经无关紧要,不管自己爱不爱眼前这个男人,也不太重要。
   在这样一个迷离暧昧的午夜,她享受着一个偷来的快乐,也只有这样她才能得到一个男人的拥抱,她躺在他的身边,温驯得像一只小猫,她将自己深深地埋在男人的怀里,男人的胸膛很宽,男人累了,他沉沉地睡去。
  看着男人满足的笑脸,她坐了起来,再次点燃香烟,浓郁的气息迷漫在整个公寓里,此时,看不清女人的脸,但却可以感觉到这个女人眼底的落寞与迷失。
   迷离的灯光下,在她的眼前出现另一个女人的镜头,《红玫瑰和白玫瑰》中娇蕊在振保走后,穿着他的大衣,跪在地毯上吸他留在烟灰盒里的烟头,表情陶醉又深情,仿佛那绕着她的烟雾便是他的手,抚摸着她,给她温暖。
   她终于明白,女人陷入情网最终的结局只能是万念俱灰,就如燃烧的烟头,开始给予你的是一种沉醉,燃放过后只剩下一团小小的灰.她现在觉得自己有点儿像被打开了缺口的江堤,生生地冲出了一个巨大的口子,将锁在身体内的情绪、还有夺路而出的欲望,将隐藏在内的泪水,语言,汗水都在空气中蒸发开来。
   不过,她明白自己只有这种被燃烧的宿命,没有人知道她的愿望,一夫一妻,过平凡朴素的生活。
   接连几天,她与他俨然一对很融洽的恋人,一起吃晚餐,一同泡脚,洗澡,****。她尽力想演好这个节目,她希望带给自己更多的回味,她渴望这支烟头烧得慢得再慢些。
   她多么希望这样的日子永远继续下去。
   第八天,男人的老婆回家了,他不得不回到自己的家,看着他转身,她的眼泪夺眶而出。
   女人家里的烟缸越来越多,烟雾越来越重,女人开始每天咳嗽,夜深,她的咳嗽声响彻整个公寓。
   没有人懂得她的悲哀,她已经习惯了做这个城市里的夜爬虫,她吸取着夜的精髓,编织着各种各样的爱情故事。
   她身边没有爱情,但她身边有烟。
   也许她的一生会像一支烟,喜欢她的人,着迷地喜欢她的辛辣,不喜欢她的人会厌恶着她手中的烟。
   一天,男人在过道上与女人相遇,从男人眼里露出一丝怜惜,他说,我在网上找到你的一部长篇小说,已经打印出来,装订成册,你以后不要如此拼命地写,一定要爱惜身体。
   女人两眼迷离,咳嗽着,脸因为太激烈的咳嗽而通红,她觉得自己的时日已经不多,她已经不会轻易地感动了,她说,谢谢你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
   她神色凄然地掉转头,这仅仅是她抽的一支比较有余味的香烟而已.她清晰地听到从对门屋里飘散出来的一首熟悉的歌:只说梦想,不说悲伤,在烟火现场,看见了,你眼中的光芒,冲动时久违的疯狂,就算快乐,不被原谅文章转自[欣赏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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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月淑女

早上我们还没有起床时候电话已经又打了过来,Laber叫嚷,吵死了,线昨晚怎么又没有拔掉?孔羽赶紧跳床,光着脚跑过去接电话,张小可在电话那头大叫,孔羽,影响你休息吗?不影响的。我想是他已经习以为常了,他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地接听,不时传出个哈欠,然后直身换个更舒服的姿势继续趴下去。  
   看看太阳多高了,不要老在宿舍睡觉,会出病的,下来吃东西吧。
   偷听着,于是Laber和我都羡慕起孔羽的幸福来。
   我们俩见证他的爱情,大一一年,他谈了两次恋爱,一次是和我们院叫什么什么娟的女生,让他提水拎东西在楼下等很长的时间,走路时候冲他大声地叫嚷,刚开始时候他以为是偶尔的,谁知道是每天都这样,在她又一次叫嚷“孔羽,提水!”时候,他没有回头离开,留她怔怔在了校园长道上。另一次是和动感地带营业厅的一名女服务员,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弄清楚她的名字,他询问套餐时候,她无限温柔地对他解释,他就迷失在了她的微笑里边,“我一定要和她谈恋爱,牵着她的手,小鸟样依在我身边”,谁知道晚上回来时候大发唠叨,这世界的淑女都去了哪里?我领着她在商店逛,她要这要那的要强行要求我背她!两次说BYEBYE之后,在那年的夏天,孔羽发誓挖地三千丈也一定找个淑女出来不可,上网和福建的张小可开始聊天。
   我问他,孔羽她是你要找的人吗?
   是的,我感觉她是个百分百的淑女。他说的把铁截成一节一节。
   她传过来照片,阳光在她脸上非常的好,开成一片一片的微笑,四周弥漫着橙子味道的空气,萦绕。
   孔羽,台风登陆,我好怕。
   不要怕,还有我呢,我抱着你,我陪着你,不信你开开窗户我就在你的窗前。
   外边是十几级的大风,我一开怕就被刮到你那里去了。
   那就刮到我这里吧,我保护你。
   那我就赖在你怀里。
   聊天整个夏天,孔羽大二,张小可来到我们学校读大一,大大咧咧的像个男孩子混在我们当中,在很多的晚上冲坍塌的西墙跑出去吃饭,她大口大口的喝酒,她还开始干涉他的生活,无数次在凌晨响我们的电话,坏坏的笑头发高高的扬起,一点没有他想要的样子,他一下子傻了眼,上课时电话被一遍遍响起,他被迫调成振动,可是振来振去就振没有电了,再上课,他干脆关机,而她会出现在我们教室的后门,招摇着自己的五指山,晚上我陪你上自习哦,叫我啊,然后跑掉,跺很响的步子,震得我们老师讲课时的眼皮跳来跳去。
   孔羽,你要记得,我是为你才来这里读书的,你不可以辜负我!
  孔羽几乎要昏倒在桌面上。
   其实张小可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只是有些夸张的孩子气,有明媚的微笑媚明的眼睛,是很多男生喜欢她,包括Laber,,包括我,只是她是为孔羽来的,一次吃饭他暂时离开,她说她想要嫁给他了,目光笃定,坚毅得让我心疼,我想我要的就是这样的爱情,这样的爱着彼此,我牵起心爱人的手小心翼翼的行走,我会心疼地呵护她,只是,我的爱情还在什么地方呢?
   孔羽从外边一脸无奈回来时候我正在看一本爱情小说,感动得昏天混地,他把我拉回现实,他说我准备和张小可摊牌了。
   孔羽,你们在一起,我为你们感到幸福。
   可是我不喜欢这样的,我想要文静,小鸟依人。这对我很重要!
   十月,孔羽终于可以到处乱跑了,在校园在网络,他会遇到无数的人,与无数的人擦肩,他越跑越远,而最喜欢他的人却哭着跑到我身边,他怎么可以这样?
   他只想要一个乖巧的女孩子吧。
   那我该怎么办啊,我爱他。
   那我来帮你吧,你先半个月不要和他说话。
   白色的蝴蝶跹飞出悲怆的舞姿,在死亡的琴弦上翩过孔羽和一个女孩子的面前,那个女孩子不小心摔倒,他心疼地想要去扶她,却伸手触到了电脑屏幕,他以为这是他要疼爱一辈子的女孩子了。
   这个女孩子叫叶子,IP显示是咱们学校的。
   我问他,你不怕她也不是淑女?
我想我努力的寻找,会碰到一个的。这个世界很大,人很多。他聊天时候神采飞扬的样子,忘记了有一个女孩子为了他千里迢迢来到这个城市,忘记了有一个女孩子此刻在默默走在校园的小径上,她捡一只死蝴蝶做标本在哀悼着爱情,而他在这里开始和另一个年甜言蜜语。
   叶子,你是长发还是短发?
   长发。风吹过来时候可以飘,飘起来时候我会轻轻拥起你。
   我不会做菜我不会做家务。
   我们在一起,我会心甘情愿为你做这些事情的。
   我想见你。
   你先想象我的样子,我长长的衣服拖着地,头发垂下来,静静行走。
   回头时候微笑,象传说中的巫女……
   我想叶子是泡沫,在孔羽手心,在阳光下发出多彩的光,晶莹,透亮,在他没有触碰她之前破碎,落入他的眼睛,不知道他知不知道疼痛,我想后来他会以为这是场华丽的梦境,醒过来,知道自己珍爱懂得人就在身旁,不曾离开。
   张小可半个月后一天打过来电话时候孔羽依旧还没有起床,他怔怔爬起来才记得有好长的时间没有人来打扰他的早晨了。
   你很闲吧,整天打游戏什么的,来陪我去市区吧。
   谁说的?我忙得很。
   那你是真的不喜欢我?
   你不符合我的标准,女孩子不一定漂亮,但必须优雅!
   什么是优雅?
   就是含蓄。
   什么是含蓄?
   就是笑不露齿。
   我想我也应该像你一样在高中找和网友,然后等他来这个学校。她“啪”挂掉了电话,在孔羽反应过来之前。
   每天早晨,孔羽早早的起来就呆在了电话旁,他以为她还会打过来,可是没有了,他就开电脑发起呆来,忘记烟蒂已将烧尽食指,变幻的天气,变换的屏保,变缓的他的眼睛,他一天的事情就是了等待下午时候叶子的上线,聊天十几分钟,然后说再见。
   我们在涌向食堂时候看见了张小可,她站在路角,她干净的脸侧向一方,她把马尾放了下来,在风衣外边散落地垂下,她看见孔羽没有说话,他走过去,她昂着头,在他叫她之前离开,一步步走出我们的视线,她提着的开水很满,有水自瓶底滴出,在路上留下点点虚线。
   在秋日的阳光里,在这样的环境中,她一天天变得漂亮着,她有着傲气的离开,孔羽一直沉默着吃完饭没有等我们就回宿舍了。
  Laber去老乡那里上网,我回宿舍看到孔羽倒床抽烟,以一种感伤的姿势,我以为张小可离开他他应该是幸福快乐的,可他的痛苦却在整个房间里弥漫。
   她是真的要离开了。他惨然一笑。
   如果这时候那个叫叶子的也离开他,他要不要如梁朝伟那样对着香皂对着手巾对着布老鼠对着衬衣说让自己开心的话语?
   我给张小可发短信:你放心吧,他还是喜欢你的。
   我们这样做是不是很过分?
   我们只是要让他尝尝什么是被甩滋味。
  孔羽准时上网见叶子,叶子,我们见面吧,我们在一起。
   你确定你是真的喜欢我吗?
   是的,喜欢你的感觉满了一屋。
   可是我是虚幻的,真实的我是你想象不到的。为了不让你失望,我想我还是消失吧。再见。
   叶子,叶子,……
   叶子从此消失。也许她真的不曾出现过,也许她真的会是他最喜欢的淑女,只是事实是她已经消失,只在他的生活中存在痕迹,他茫然的样子,他埋头不知道在做什么,Laber在跑回来时候看到他的样子说,孔羽,别伤心哦,也许叶子是个男的呢,那么多不值得啊,看看张小可就比她好……孔羽蹿起来就要去揍他……
   张小可和Laber我们两个碰头,接下来该怎么办?小可,你还是不要和他说话,见他时候只微笑,一切都尽量淑女化,要是他再慌忙找女朋友的话,看他那么花心你就也不要跟他了。
   跟我吧。Laber窃窃地笑。
   可是我就是喜欢他,我们认识那么长时间。她低着头,她的头发从肩上一缕缕地掉落,阳光在他脸上是无限的温柔。在我们面前的已经不是那个疯狂夸张的南方女孩子了,其实,不用我们再计划什么,孔羽已经会喜欢她了。
   给孔羽说过张小可在哪间教室自习,Laber和我就躲在了教室外面偷偷探头,孔羽在走过去时候,她手触向玻璃窗,她说玻璃碎了是水该多好,我可以用手去捧而不怕疼……他就把她拉了回来,仿佛是玻璃真的碎了,仿佛她捧的真的是碎玻璃可以割破她的手。她楚楚可怜的眼神擦过他的眼睛,他眼睛里闪过心疼,她就要哭着扑向他的世界时候我挥手,她坚持着没有落泪水,她在跑出教室时候已经是一片海洋了。
   这次要让他来找你,让他来追你,你先躲在一个他不好找着的地方。祝你幸福了。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Laber在和我玩游戏时候被孔羽叫起来,快!和我一起去找张小可,我找不到她了,我感觉她要出事了。
   秋天的一场大风,树叶在枝头哗哗一片响声后落地,起起伏伏涌向风的方向,我们奔跑在街头叫着她的名字,孔羽空洞的眼睛,一片焦灼,他喃喃,她举起了剪刀,她一缕一缕剪掉自己的头发,她落下的泪滴进潮湿的土地,她起身要离开的姿势,她是已经不爱我了。风一丝丝吹进孔羽的眼睛,一滴硕大的眼泪落下。
   小可,他为你哭了,我为你们感到幸福。
   孔羽,不用担心,有一个地方,可能她会在那里。
   十月结束的那天晚上,有大片的风吹过我们的校园,我们在风中飘扬着衣服冲进一家漫画吧,在一个宁静的角落,她抬起头来,对着他是天使一样的微笑,他轻轻走过去要牵起她的手,说,我要带你回家,好吗?
   我很麻烦的。
   我不怕麻烦。
   那个女孩子偷笑着把手递得老高。
   这个季节孔羽家乡正是秋收时候,到处是欢笑到处是忙碌,我发短信过去时候,张小可说她正在他家做饭,谢谢你,谢谢Laber,让他用叶子的名字和孔羽聊天,花那么多时间……
   我总想给我的故事一个完美的结尾,至于后来,我不知道了,就让我们还在一起,在这个秋天跑出去玩,看大片大片的菊花,然后等待毕业。那毕业以后呢?要是分开了会不会在陌生或熟悉的街头,他们偶遇,微笑,错过,只要短短的几秒钟……
   孔羽,张小可,Laber,叶子都过来拉我,你想得太多了。
   那就Over,抑或End。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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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孩的十个优点

某天,男孩和女孩又拿着电话开心的聊着,他们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经过了许多的风风雨雨,但他们始终还是在一起了,这一切男孩都很珍惜.但是男孩是一个不会表达的人,傻傻的呆呆着,但他总可以把女孩逗的合不拢嘴,也许男孩只有在女孩面前才可以这样的天真… …  
   他们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人想象不到的困难,因此男孩更加的疼爱女孩,因为他知道,女孩和他在一起面对着许多的压力,也许就是因为如此,不管女孩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都会去做.他总是很宠着女孩.而女孩也总是爱和他开玩笑.
   终于,女孩有一天和男孩说,你说出我十个缺点在说出我十个优点来.男孩很吃惊的样子,但男孩还是说了她十个缺点,而那十个优点,男孩没有说.只是说我不会夸奖别人.而女孩看似不太高兴.对男孩说,别人都夸过我,就你没夸过我,而男孩辩解到“我夸过你啊,难道你忘了……?”就这样女孩不太高兴的挂上了电话.
   过了些天,女孩用低沉的声音和男孩说,有一次你说我好像变漂亮了,那我美的不行了.男孩只是笑了笑,可有谁知道男孩是怎么想的呢? “不论你是否漂亮,是否健康,甚至可以随便和男孩发脾气”男孩都不会在意,因为在男孩心中,女孩就是他的一切,她的缺点男孩可以宽容的看待,所以在男孩心里,女孩所有的一切在他眼睛里都是优点.
   可女孩还是想让男孩亲口说出来,男孩还是没有答应,只是说以后你会知道的,我以后会告诉你的.就这样女孩第二次挂上了失望的电话.
   就在当天晚上,男孩用QQ给女孩留下了许多的心里话当然也包括女孩想听得那十条优点.,因为男孩知道,女孩学习很紧,是不经常上网的. 第二天,女孩终于生气了,在你眼中我是不是一点优点都没有啊?男孩平静的说:不是的. 你有时间看看QQ就会明白了. 也许是时间久了, 女孩没有看见男孩在QQ的留言.女孩对男孩说: 你就说吧,就当挑战自己一次,夸夸我可以吗?.男孩还是坚持自己的立场,始终不愿意开口, 女孩真的生气了,你要是不说,我以后就不里你了!男孩没有办法终于开了口.
   你的十个优点:1. 曾经不知道有多少个夜晚一直陪伴着我听完“零点乐话”,(那是男孩和女孩最喜欢听的广播)甚至第二天上课都没有精神… …这一切我都记得,你还记得我们曾经一起打电话聊过多少个整夜吗?… …也许这是你对我最默契的关心.
   2. 你的第二优点:记得我第一次说喜欢你的时候吗?我现在依然记得很清晰,那个时候我说如果我喜欢你,我们该怎么办?而你在那个时候说你困了,第一次就这样结束了,但在我们的努力下,我们始终还是在一起了,那个时候好甜蜜,好谢谢你!也许以前的自己好自私.是你的宽容叫我那么幸福.
   3 .你的第三个优点:你总是很爱勉强自己,面对压力的时候总是一个人扛,我问什么你也总是不说,其实我知道你是在为我想… …
   4. 你的第四个优点:在我总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你的电话总是最及时的,听见你的声音,一切都变了,心情又变的好好,这一切都是你改变的我.
   5. 你的第五个优点:那段时间我们分手,好久没有联系,但我好想你,不管怎么样我们又在一起了,幸福重新回到了我身边。
   6. 你的第六个优点:你是我最大的动力,不管现在的我在工作上还是在学习中,我都感觉到一种责任感,那是从前我没有的,每当我要放弃一件事情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你,然后在继续坚持,继续努力,现在的我也开始感觉到有压力了。这一切都是你的功劳,把我这样的人改变成这个样子。
   7.你的第七个优点:你总是很为别人着想,对自己就不总是很在意,你总是很关心妈妈,这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但在我的眼里你变的好伟大,现在你这样听话的乖乖女可不多了,也许就是这样叫我更加的爱你.
   8. 你的第八个优点:你是那种很有理想的人,和我就不一样了,我只是那种普通的人,只懂得小小的快乐小小的幸福,而你很有理想.渐渐的也把我变的更有责任感.
   9,你的第九个优点:你总是很有勇气.但想法又是很幼稚,也许是我们都给彼此带来了不同的快乐吧. 你又总说:“不理你了,我烦了”其实我都明白,掩埋的思念是不可能忘记的,就是我爱你这样,爱是不可能消失的,
   10,你的第十个优点:你的最后一个优点就是给了我一次重新爱你的机会,只想告诉你,我会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这十个优点算不算?
   女孩安静的听完了,她似乎沉默了,但似乎又好高兴,因为她听到了男孩的心里话,她笑了.笑的是那么甜. 因为她知道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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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许放开我

黑暗匍匐**视线,匍匐的人影,晃动飘忽,视线也是一样,惶惶忽忽,终于一切浸透在黑暗中,不明.......  
   我轻轻哭泣,它不会打破这片安静。在安静中哭泣,被接纳的感觉让稍感安慰。于是,就着安静,天黑后的夜晚收获了我轻轻的哭泣。
   黑暗轻轻覆盖上我,单薄的身躯在黑暗里的抽动,推阻不了它厚实的温度,黑暗,你是温暖还是,冷漠......
   传来个厚实的感觉,有温度的游移,直到他停下。在我后颈停留。
   “你哭了......?”
   我抽搐着肩,没有回答。
   这传递到我身体的感觉,要我清醒,可还有种无名的情绪,在和我做僵持,我想摆脱,可摆脱进而成僵化的姿态,我发现自己的动作那样僵化.......
   摆脱或挣扎,我已无力分辨,记得他的手还停留在我后颈,我僵硬的姿态,使他的动作呈现出种触摸雕塑的尴尬,因为我已经停止抽搐。假使我是雕塑,那么他是在做什么?他的身体在我身旁,传来种抗拒的感觉,这感觉源于我的内心,抗拒有了有了理由。我像雕塑般的身体将动兀动,只有刚才的哭泣,还有余音。
   他在我身旁,我感受到,抗拒......一个猛然出现的动作,我忽然跑开。
   我只是想逃离他的掌握,我怕这样的接近,缺乏一种距离,有时内心和惶惶忽忽的黑暗相似。但却被抛弃在黑暗遮盖之外,黄昏的蝙蝠无依无靠,只在黄昏下低翔。这种悲哀被架空了不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
   推开门,我失去重心,向前摔出,接着奔跑.....
   我像只滞飞的鸽,找不到方向。一切安静摇碎。我抛开一个步子,随即,跑到被分割的光下,光从路灯投射到地面,一层层的逐渐分明,照不到的地方显得更暗。
   这段奔跑路拉扯着我快走快行的意识,敏锐得扩张,路在眼下是收缩的形状,反射进我眼里还有晃动的光线,房屋建筑街道,跳跃的人影,一切跳跃近我的双眼,我还不及准备。
   背后传来的脚步仓促,匆忙,合作焦急的步伐。
   我跑得更快更急,撞向前方,躲着身后。这段时间似乎在抽空一切,我们的回忆,笑声,哭泣....直到抽空了他和我距离。我的手臂被紧紧抓住。
   挣脱是那么无力。我感到自己脸色苍白的要挣脱,可是却又无力。无助是他唯一的表情。有泪水扑落上我的身上,隔着衣服,暖暖的湿透。
   “放开我!”
   我说了放开我,可手臂上还是那种我无力挣脱的执着。我要挣脱,却无力!软弱袭上我时,我再次说:
   “放开我.....”
   声音不像是我的,我坚决的声音这么无力,三个字拖得我无力倒向他。这一刻,我在忍不住,断了泪有挂在身上,我重重哭。
   哭泣的声音,扑碎了安静。我听到我说:
   “放开我.....你伤害了我....为什么那样说....你说的是什么.....难道忘记了以前你说的了么.要对我好.....你伤害了我,我不再爱你了.....”
   我这般说了,我听到我的声音是这般说,但似乎听到却又未闻,因为我无法确认我的话语给们带来什么。一句话说出,并不比投掷一粒小石进水里更多意义,可是石子在水中,还激起波纹,有说的沉浮显明它的存在,我的话,却似乎听到又未闻。
   他没有表情,我如失声般雕塑,搜索刚才水出的话语,空气里却无它的踪影,呼吸弥漫在空气中,话语抛出的线路往往划出一道印痕,我却找它不到。
   他没有表情,遗失在我的脑海里,漠然的人体站立姿势,持续僵硬的到达我的眼中。
   “我不爱你了.....”
   我说出这句话时,他没了表情,我没有哭泣,什么都没有了,要没有了。我们要没有了。我呆立....
   一种痛心的声音传进我的耳里,他没说什么 ,我只看到他的嘴唇在我眼前翕动。
   温暖将我紧紧揽起的时候。我再也不能坚强,紧紧抱住他!我们紧紧相拥,谁也不说什么,只有温度彼此传递。
   很久很久。我已经沉湎在这阵温暖里了。打破这种心醉的话语轻轻地从他口里说出:
   “我们回家吧。”
   “才知道啊,现在才跟我说回家,真是的,你看我冷得发抖了,都是你害的!”
   他说出了我最想听的话“我们回家”。回家,这是我们心里最温暖的地方啊。
   一段路呈现在人的眼前,是种延伸的静物,用行走在上面,磨损出的感觉持续可以到终点。
   很冷的路上,他紧紧楼着我。
   “干嘛,被人看见多不好嘛!”
   “你不是说冷么,恩恩,我.....”
   “你傻了!笨死了,我有叫你放开么。好好楼着我,别把我放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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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初恋

   初恋对于每个人都是美好的,是难以忘怀的。事隔几年,我们都依然清晰的记得。那个第一次吻你的男孩,第一 次牵你手的男孩,第一次说永远不离开你的男孩。  
   与R认识,是在我转学到另一 所学校时,班主任安排他坐我前面。自然而然,我们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也许爱在当时就隐约存在吧,只是单纯的我们,没有去揭漏它。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下去,永远的好朋友。直到那次放假回家,我和他是同一个地方的。我们经常一起回家。那天他给了我一封信,让我回到家再看,当时我什么也没问他。回到家打开信,信的内容也就是我们想的那样。就这样,回学校以后,我们就在一 起了,让我说理由我觉得没有理由,我甚至不知道我喜欢他那一点。也许爱是不需要理由的吧。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R很疼我,很迁就我。我是一个很任性的女孩子。也很霸道,我想做的事,我一定要去做。也许是因为他很疼我,所以我的脾气越坏了吧。和R在一起,我很快乐,很幸福。上课他总是和我写小纸条,说他想我了,说今天想去那里?想吃什么?一天24小时,除了睡觉的时间,我们天天在一起,一起看书,一起吃饭,一起玩。在晚上,他会用单车,带着我在操场上转啊转。我靠着他,望着天上的星星,我突然觉得我是一 个幸福的小女人。 记得他送我一条项链,是有小铃铛的,他说这样他可以套牢我了。第二天,他还特意的看我有没有带。想起来,真觉得好笑。但是却是幸福的。有一天,我和朋友去玩,他骑着单车喊我过去,他拉着我的手在他手心,魔术似的变出一枚戒指,帮我带上。当时我真的很感动。我当时想他就是我一辈子的依靠。还记得他第一次吻我,那天我们一起吃着橄榄,他问我要吗?我说要啊,他把橄榄放在嘴里拉过我,就这样我的第一次初吻,有甜甜的味道。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一年了,我们的爱依然很甜蜜。那天,我突然知道了他在另一所学校有一个他喜欢的女孩,听说他们还在一起玩。当我知道的时候,我的心痛得无法述说。他象我解释了很多遍,说她只是他的朋友,没什么关系。可是我这人真的很小心眼,我说‘算了,不需要解释。’他拉住我,我第一次甩开他的手,我走了,走的时候,我发疯似的唱着歌“不要再想你,不要再爱你。。。。”我没想过离开他,我是如此的痛苦。回到宿舍,我买了几 瓶酒,我从来没喝过酒,但是不到2分钟我喝完了一瓶,只觉得头晕晕的。朋友劝我,可我不听,我就这样继续喝,直到喝完了所有的酒。我已经不知道后面发生的事了。只是我隐隐约约记得我一直一直在喊他的名字。因为我喝得太快,导致我的胃出血了。他来了,我知道。可是我没有力气和他说一句话,他背着我跑去医院,我输了一天的液。他说你怎么这样傻,我说过我和她只是朋友。我们没什么。我不知道当时他有没有哭,因为我的视线早已经模糊了。我说“你有一天会不会离开我?”“不会,我会永远在你身边”就这样,我们又在一起了,他对我依然很好。他和她也真是朋友,没什么。我后来想想也觉得好笑。
   很快,和他在一起,已经2年了。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怎么了,我想转学回家读书了。他劝我不要走。可是我这人就这样,要做的就一定要做。后来我转学回家了。每天我都很想念他。他写了很多很多信给我。我一直以为距离不会让我们分开的。可是半年后的一天,我知道了,他在外面有女朋友。他没告诉我,他一直瞒着我我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承认。但是我知道这次是真的有了,我朋友已经见过他们在一起了。我和他提出了分手,从那以后我断决了所有的联系。那段日子,我的心空空的。我知道这次我失去了他。我们的爱情,我以为完美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一切的一切,“我永远在你身边。”这次话越来越远。直到我再也听不到了。我一直以为他不会离开我,他说过他会娶我,他说过他要我做他老婆。他说过他会疼我一辈子。可是一切的一切,在我离开之后都变了。我一直后悔自己为什么当时要离开他。但是我仍然相信爱情是不计较距离的。也许我们的缘分已经尽了吧。想起那歌“窗外已阴天了,人是无聊了,我的心突然想你了,电话响起了,你要说话了,还以为你心里对我又想念了,怎么你声音变得冷淡了,是你变了,是你变了。灯光熄灭了,音乐停止了,滴下的眼泪已停不住了,天下起雨了,人是不快乐了,我的心真的受伤了。”
   有些伤口是愈合不了的,我想忘记他。可是我知道我只能把他放在心里的某个角落。因为我忘不了他。没有一个人可以忘记另一个人。只是把这段感情淡忘了。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现在我有我的生活,他有他的生活。只是我无法忘记,那一年那个深爱我的人,那个我最爱的人!但是那段感情,已经消失了。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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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约五十岁以后的爱情

有些事情,是我们不能预料的,亦不能躲避。
  就像遇见潜,千里迢迢地,从祖国的最北端跑到最南端去遇见他。在这之前,我已经是正的女朋友。
  当然,我们还没有打算结婚。但我早已经把正看成是我此生的归宿了。两年多的相处,他一如既往的包容,他无微不至的关心,以及他那独一无二的叫人上瘾的宠爱,早已像空气一样地包围了我,成为我的生活乃至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通过正的帮助,我来到了深圳。
  初初别离,我们用最原始的方式,传递着相思与离愁。每个星期我都要写两封信给正,他有时写得更多。电话打得很少,那时我刚刚找到工作,正大学还没有毕业。
  《珍珠港》刚刚上映的时候,我是一个人去宝安区的电影院看的下午场。影片的内容全都模糊了,只记得那片子超长,而一半的时间里,我只是坐在那里哭,没有缘由地一直哭,买的两听雪碧,都化成泪水释放了出来。
  正在信中说:鬼知道是为了什么,我要把你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我真傻,真的,明知道我会很想你,明知道你一个人在外面会有多孤单,我后悔了,我真的后悔了……
  每次写信的时候,都是流着泪;每次看信的时候,也都是流着泪。我想人一生的眼泪应该是有数的吧,那我在深圳时,在和正分别的六个月里,我应该是把一生的泪都流尽了,是的,在那以后我的眼睛常常干涩得要命。
  无论是爱还是恨,过分强烈的情感都是容易疲倦的。一个人的日子过久了,就会产生一种错觉,仿佛我的世界从来就没有过正,而一切不过是我的想像而已。
  这时,我遇见了潜,一个让我永远不会忘记的贵州男人。
  中秋节和国庆节碰到了一块儿,公司放假三天,还请了乐队、歌手、司仪,在露天的篮球场上举行了热闹非凡的中秋联欢会,轮到我上台演节目时,他到台上来给我献花,那天晚上,我是惟一一个收到鲜花的人。也是这天晚上,我对潜的印象一下子深刻了许多,高高的足有一米八五的个子,宽宽的额头,浓浓的眉毛,笑起来一排整齐的白白的牙齿。
  他知道我是北方人,常常在出去会餐的时候,强烈提出要去东北饺子馆。从没有人质疑过潜的出发点是什么,因为他,在半年就结婚了。
  潜在深圳呆得久了,会讲广东的白话,说话时,软软的,加上他低低的嗓音,听起来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但是他一心想要说好硬梆梆的普通话,就一再地要拜我为师,我答应了。因为他想听我说话,我也想听他说话。
  我和潜总是在下班后,沿着不知名的街道走啊走啊,说啊说啊,一直走到很晚才回去。话题从哈尔滨的红肠说到广东的云吞,从东北人都是活雷锋说到金庸的韦小宝,从公司的食堂说到家乡的小院,每一天都有新的话题,而且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就这样,每天下班后的谈话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件很重要的事,孤单的心情在不停地说、说、说中得到了缓解,离别的苦痛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时时刻刻地折磨着我。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正在看一本杂志的时候,手机响起了短信提示音。我看了看,明明是有一条短信息,可阅读时,什么也没有,来电的号码是潜的。我很纳闷,却没有回电话给他。我在给正写信。我们的信已不像先前那样多,而且很多的时候,他抄大段大段的歌词和诗给我,心里话少得很。每次发了工资我就会马上去买电话卡,刚刚分别时的苦痛已经大大地减轻了,甚至有一次,我们还在电话里绊了嘴。他也很忙,他从没有打过电话给我。
  第二天傍晚,潜约我去新一佳超市购物。见到他的时候就觉得他同往常不一样,也说不清为什么,可能只是感觉而已。我选了一瓶伊卡璐薰衣草香的洗发水,还有最喜欢的德芙巧克力,蛋卷冰淇淋必不可少,还有牛奶一定要龙丹的,因为这是惟一令我感到亲切的东西,是哈尔滨产的。结账的时候,他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令我有点尴尬,“怎么可以这样呢?”“有什么不可以,我不可以表示一下对你的关心?”他用嗔怪的语气反问,使我一时间找不到可以反驳的话。
  又是东北饺子馆、酱骨架和老虎菜。
  又是漫无目的地走啊走啊。
  又是天南海北的神聊。
  在开着好多好多红色花朵的紫荆树下,潜和我不停的说啊说啊,最后,他的吻落在了我的唇上。我惊诧,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啊,温暖,安宁,水到渠成。“看了发给你的短信了吗?我不敢说给你听,可是我又不能不说给你听,”潜幽幽地说。“昨天晚上吗?什么也没有啊,我还想问你是怎么一回事呢。”潜拿出他的手机,“我发了,你看。”我接过来,愣住了,说不出是悲伤还是喜悦,只是有一种想哭的感觉,挥之不去。屏幕上显示着:“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那时我用的是正送给我的手机,是三菱小易的英文机,是没有中文显示功能的。
心里那个巨大的空洞,开始有温暖的感觉。是潜告诉我:阳光,不只来自太阳,还来自我们的内心。
  一次一次任他抱着我,含着无限的幽怨重复着同样的话:“为什么?为什么你现在才出现?珠珠,你说这是为什么?”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命运就是这样,有时慈悲,有时乖戾,常常让我们背负永不能释怀的遗憾与愁怅,时间越久,这感受越浓,浓得化不开。在这个男人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相见恨晚”。这是人的力量所不能及的欲望的边缘,愈是挣扎愈是心痛,无论什么时候想起,只有心痛。
  也许,我们本可以不心痛的,爱情总是自由的。可潜说:“她已经怀孕了,我快要当爸爸了,她嫁给我,我就不能伤她的心。” 潜的妻子有了身孕,回老家待产去了。“是的,他也不会伤我的心,我又怎能伤他的心?我想我会嫁给他,那是我的归宿。”我说。“命运如此安排,总叫人无奈。”“人,又怎么能抗得过命呢?”“珠珠,我不能给你承诺,无法给你相依相伴的生活,可是,现在,让我爱你,让我宠你,心疼你,已经错失了,我更要珍惜现在的机缘,让我爱你,让我留一段深爱的记忆在你我的生命里。”我已不能言语,我看到潜的眼中闪着水一样的光华。
  我的犹豫成了我和潜之间一道不可逾越的墙。
  有天晚上,我一个人去超市买东西,回来的时候,挎包被抢了。木木地看着呼啸而去的摩的,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甚至没有想到报警。身份证,入关通行证,手机,大约一千多元钱,重要的是身份证和入关通行证,在深圳是不能没有这两样东西的。
用身上仅有的零钱给潜打了电话,他疯一样奔过来,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我们都不能控制自己,任泪水肆意横流。一个和你一同笑过的人,你可能会忘掉,而一个和你一同哭过的人,你永远也不会把他忘记。
  是这样一个突发的事件,促成了我们之间的爱情。
  潜说:“我不能对她和未来的孩子不负责任,那也不是你所看到的潜,但是,珠珠,你要记住,我爱你,从心底用灵魂深深地爱着你。”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前,告诉他:“我记住了。”“还有,我要赚多多的钱,给她和孩子一个安逸的生活环境。你也是,嫁给他,好好地对待他,尊重他。到你五十岁的时候,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去找你,我们坦白地告诉她和他以及的孩子们,关于我们的爱情。五十岁,我们应尽的责任都尽到了,该拥有我们自己的生活了。你说呢?” “应该是吧,”从潜的脸上我仿佛看到了我们老去的岁月。是的,爱不应该带着负罪的枷索,我们必须得做到:没有任何顾虑的面对生活,面对他,还有她。因为遇见潜,我更真实地感觉到生命的珍贵;因为遇见潜,我更深切地理解了爱的内涵。 “我们都离婚,然后,我要娶你!”潜的眼中闪着幸福的希望,我的眼里却是一片汪洋。“我明白了,爱是要付出代价的,可我愿意,我愿意为我的爱付出代价。”接着,我听到了我一生不会忘记的一段话:“珠珠,把你五十岁以后的时间给我,好吗?我用我年轻的二十五年去换你五十岁之后的二十五年,好吗?在我的爱里,你不会老,你将永远是今天的样子。”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潜,是我们最后一次拥抱,最后一次面对面的谈话。那时那地,我们谁都没有想到,这一次竟是离别。
  没有身份证和通行证,就不能入关,潜帮我辞掉了工作。我没有把这些告诉正。
  我暂时住到了宝安的一个同事家里。已经打电话叫家里给我补办身份证,却迟迟没有回音,我每天买两份报纸,到广场上去晒十一月的太阳。
  潜因为工作的原因,出差去了上海,临走前给我买了好多好多的德芙巧克力和龙丹纯牛奶,还写的一封信叫同事带回来。我和潜之间的爱自始至终都是精神上的,他说他不能为一时的激情,而给我留下任何的伤害,他说要我和正快快乐乐、恩恩爱爱地过好我五十岁以前的生活。
  家里终于打了电话来,说我的户口出了问题,不能代办身份证,必须我本人才可以。这意味着,我只有一条路:回家。潜在电话里一再地嘱咐:“不要回去,总会有办法的。”
  就在我去留难舍、犹豫不决的时候,正来了,从千里之外的哈尔滨到了深圳。他来接我回家。面对一脸疲惫对自己充满自责的正,我找不到留下来的理由,我要跟随我的正回我们的哈尔滨了。
  晚上,正请我的几个同事吃饭,感谢她们对我的照顾。
  第二天上午我就离开了深圳,我甚至没有告诉潜,就这样离开了。
  半年后,我收到了潜的惟一一封信。他寄来了他儿子的照片,虎头虎脑的,很可爱。他在信中说,要我做他儿子的干妈,还说将来要他的儿子报考工大……他说现在工作很努力,生活很坦然,因为他已经预约了五十岁以后的爱情,他要踏踏实实、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生活,迎接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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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被遗弃的边缘!

当我疲惫的容颜隐于深沉的岁月,漫天的悲伤悄悄地将世界盖掩。城市的喧哗声对我来说不是热闹,而是带着一点淡淡的忧愁!明亮的路灯照明了城市的每个角落,却忘记了为我指明一条回家的路,我迷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被人遗弃在某个边缘!其实是自己忘记了这个城市本来就没有自己的归向和彼岸!带着一点伤感,心情由此拉下了帷幔!不知道该开演些什么,总是莫名奇妙的感慨!

寒风狂乱卷起漫天法沙对我扑面而来时,我伸出双手护住眼睛,不让沙泣弄伤这敏感的部位。可在滚滚红尘中,所有的伤害是否我都能用自己瘦弱的双臂去挡住呢?当苦难临时,也许只会用鸡蛋碰石头的勇气,去迎接风沙锐利的刀口。

    从小就过世外桃园的生活,似乎不知道悲苦和哀愁是什么?只知轻风徐来扬柳经拂的我怎能经得住园外的风风雨雨?如今受到一点挫折才觉得自己好像一个被遗弃在旷野的小孩。惶恐惊惧地只知道无声哭泣!

   当我踏上为自己多年的病疗伤时,我来到广州,听说这里的医院先进,技术也跟的上潮流点。所有我肓目的在网上找了点地址就来了。可惜,一个必不大城市淹没了我弱小的身影,使我找不到出口的方向,在市里转了一天只找到一家医院,等我还没有找到另外一家时,人家已经下班了,原来一天里我跟本就没有转出圈子,一直原地踏步。为什么会这样,我欲哭无泪。天已经渐渐的被黑暗吞没。

   难道父母为我营造的安乐窝,挡不住我一辈子的风风雨雨?挡不住!绝对挡不住!有朝一日你定要走出父母的荫凉,单翅独飞,在新的环境中,你必须要自立自强,必须要学会接受伤害,一个声音在我耳边炸响,我抱着曼眩入欲裂的头茫然回顾,可没有一个人向我抻出援助的手。此时此刻我才知道,往日骄傲的娇娇女,原来只是一条可怜虫!

    曾经他对我说:“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最需要的是一声问候与关怀,也要找到一个自己熟悉的角落依靠着。忘记了与他相识是在什么时候,只记得幂幂之中手机里总有他的电话号码。所以短信成了我们友谊的桥梁。我们是好朋友,但我们没有擦肩而过的交臂,没有四目相望互换的光茫。我们彼此的信任着,只有无形的真诚把我们紧紧的连接在一起。

    所以我接受了治疗,既然生活不能没有风雨,既然命运不能给我永远的庇护,我也只得挺起自己脆弱的脊梁去接受命运给我所有的挫折。原来以为自己可以很坚强,可是还是败到治疗中。因为没有人支撑着我的精神,没有人给我一点安慰和关照。

所以每天我只能不断的给他发信息,只有他会安慰我,叫我如何保护自己。也许这些小事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可是对一个病人来说却是延续生命的力量。因为每天除了吃药就是等他的信息,让我有一种想前进的感觉。

    所以我在这里谢谢他,谢谢他给我一种无形的生命,我会永远记得他!我希望我们会是永远的好朋友,好兄妹文章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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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二十一岁

清晨,当第一缕金色的阳光钻过窗帘,斑斑驳驳地泻在床前,我起身,拉开窗帘,轻轻推开紧闭的子。窗外又已是一个如水样清凉,诗般浪漫的秋天。走进盥洗室,抬头望见镜中的自己,我禁不住很异样地笑了

  今天,不错,就在今天,我将亲手为我二十一岁的年轮完成最后一段弧线,然后把它陈列在生命的收藏架上,希望每次回顾都能够遂意地留连。可是也就在今天,就在此时此刻,我的胸口却分明被莫名的情绪拥堵。  于方不是那种能让女孩子一看到就眼睛一亮的男生,除了184的个头。所以我一直很纳闷: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他,那么义无反顾那么毫不犹豫。

  在大学里谈恋爱的学生很多,跨校跨年级的也不少,我和清晨,当第一缕金色的阳光钻过窗帘,斑斑驳驳地泻在床前,我起身,拉开窗帘,轻轻推开紧闭的子。窗外又已是一个如水样清凉,诗般浪漫的秋天。走进盥洗室,抬头望见镜中的自己,我禁不住很异样地笑了

  今天,不错,就在今天,我将亲手为我二十一岁的年轮完成最后一段弧线,然后把它陈列在生命的收藏架上,希望每次回顾都能够遂意地留连。可是也就在今天,就在此时此刻,我的胸口却分明被莫名的情绪拥堵。

  尽管我企图,可是我想我也许已经不能自由地表达我自己。那么多纷乱的思绪无法折叠,我站着眼睁睁地看它们缠绕,纠结,直到失去逃脱的凭借。

  已经说不清有过多少次,傻傻地仰望星空的时候,我都会不厌其烦地追究自己:过去怎样?未来又如何?我该怎样为我珍爱的人生留下生命的印记呢?所有这些问题在脑海中盘旋,似乎永远都给不出答案,却带给我难以掩饰的痛苦,甚至一度使我忽略了早以握在手中的幸福。

  在惊慌失措的地铁站口,在人潮汹涌的十字街头,每当我冷眼拥挤的人群,铺天盖地哽住咽喉的孤独便真的让我窒息。对面的路人茫然地望过来,我捉不住中间的任何一段眼神,于是便也目光悠远地回望。这样的孤独,这样的张望,让我不得不确信自己将被这人群淹没了,而这种确信使我越来越怀疑自己的存在。

  我又该如何摆脱这样的悲哀?

  于是很自然的便会记起身边有家人有朋友的旧日子,一切都仿佛还记得起。那时我还会迷恋漫天缤纷的雨丝,还会伸手扑捉风中飘飞的柳絮;那时我还会在音乐中收集悲伤的情绪,还会在诗句中找寻爱与被爱的证据;那时我还会天真地憧憬,还相信生命中将会全都是惊喜和奇迹。

  我想说的是现在的我还并不想急于承认自己已经失却了这许多的纯真,因为在走向成熟的路上对曾经我还是如此地珍惜。

  有时禁不住也会想想未来,对生活,对感情,却从未有过丝毫的把握。我想这大概是所有人在这个年龄的迷惑吧。

  曾听人说过多数人都会渐渐习惯失落,也曾听人说过每个人都要学会错过,不过我还是真的希望多一些事情能够自己掌握,还是盼望得到辛勤汗水浇灌出的收获。

  我想我可以。

  站在二十一岁的十字路口我茫然四顾,低头看时,脚下已是两枚深深的足印。 于方就是其中一对。对于跨校跨年级,我们倒不是象有些情侣那样刻意而为之,据说跨校跨年级的恋人分手率较同校同年级的低,因为距离产生美感,学姐如是说。我和于方第一次见面是在地铁里,我为贝塔斯曼书友会拉人入会,为了赚一些钱在圣诞节大玩一场。除了一个看上去象是高中生的男孩子犹豫了半天答应入会外,那天我一无所获,还被一个看上去和蔼的中年妇女骂我“不好好读书在地铁里乱晃八晃”,所以心情很差,决定提早收工。于方就是在那时拦住了我,“请问,我想入会,可以吗?”我抬起头有些难以置信的望着他,心里想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有些窘迫的笑了笑:“老实说,我想请你吃饭,可以吗?”老实说我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当然也不难看,如果套用一句老话“十八无丑女”,我应该算的上是薄有姿容,也有过一些男孩子喜欢,可是象于方那么直截了当的我第一次碰到。“如果你愿意入会的话。”我很冷静的对他微笑了一下,听见自己的心狂跳,还好他一定是听不见的。

  在“麦当劳”我们坐了半个多小时。办入会的手续只用了五分钟,剩下的时间里,于方和我开始聊天,准确地说,他说,我听。他说,他大四,是学机电的,马上要毕业了。他说,他本来是要去买书的,可恰巧看到我在地铁里被那个中年妇女粗暴的拒绝后那种委屈的样子,“于是我想,也许我可以帮你。”他盯着我,眼睛里面含着笑,“而且我肚子也饿了。”我有些啼笑皆非,这算不算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呢?我该不该相信他呢?看着他有些坏坏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就喜欢上他了。在那以前,我一直以为我的初恋会如书中描写的那般浪漫地开场,看来没有机会了。大二的我,大四的于方,在那年圣诞,相恋。

  于方很忙,大四要毕业设计,还要找工作,他的时间排的密密麻麻,而我则空的有点无聊,于是常常是我跑去找他,帮他买些吃的东西。于方总是摸摸我的头,不无歉意的说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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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潮爱情,你玩得起吗?

现代人的情爱观日新月异,爱的方式也变得五花八门。“合资爱情”、“签约爱情”、“白金组合”等婚姻模式,为我们带来新意的同时,也带来了一连串关于爱的反思——

  “合资爱情”,成本多大?

  在经济社会里,有些工作中的合作伙伴日久生情变成了情侣,也有些情侣选择共同开创一项事业,这样的爱情被称作“合资爱情”。

  “合资爱情”可以说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两个人好的时候,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可是一旦受到外界风吹草动的打击,“合资爱情”就会变得脆弱,甚至不堪一击。以下的故事多少说明了这一点——

  爱上了上司

  陈明是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碧蕙小姐是他的得力下属。两个人的恋爱关系已经不是公司里的秘密。尽管碧蕙处处留意,不让同事们觉得自己“仗势欺人”,可每次有矛盾发生的时候,还是会成为同事们私下议论的众矢之的。

  如果换一家公司,凭碧蕙的能力,一样可以成为上司的左膀右臂,可在这家公司里,每个人都认为她是凭借“花瓶功夫”才得以脱颖而出。女同事对她侧目而视,男同事也对她敬而远之。

  如果碧蕙能够安于现状也就罢了,偏偏她又是一个勤奋好强、一心想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人,所以对自己在公司的尴尬地位非常痛苦。她想过换一家公司,可陈明又对她苦苦挽留,让她进退两难。

  建议:如果你的恋爱对象恰好是你的上司,而你又不愿意在他的保护伞下坐享其成,那么你的正确选择就是调换工作岗位:调到另外一个不相关的部门,或者干脆到另外一家公司工作。否则,这样的“办公室爱情”对事业和感情的发展都会弊大于利。

  爱上了客户

  亦敏小姐是某网络公司的业务骨干,负责着几个大客户的业务。在一来二去的接触中,和一家大客户的负责人方先生坠入了爱河。

  他们的恋情曝光后,亦敏感到了来自公司的压力。本来公司与客户的关系是双向选择的事情,订单跑了也属非常正常。可自从知道了亦敏是方先生的女朋友后,她所在的公司便认定方先生的公司有“义务”购买他们的产品,而且如果出了问题,只要亦敏出面,一切都应该可以解决。甚至在公司出错的况下,也要求亦敏去说服方先生不要追究。

  然而,当亦敏把压力施加给方先生时,方先生都感觉非常不快。爱情一旦和利益挂钩,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它的纯洁性。方先生甚至怀疑亦敏当初与他的交往“动机不纯”,这让亦敏勃然大怒,两人最后以分手告终。

  通过此事,亦敏发现自己对爱情的选择竟然把自己的事业从阳关大道逼上了独木桥。

  建议:本来亦敏可以这样做:一、和自己公司的经理作一次严肃的对话,明确自己绝不能把事业和爱情混为一谈的态度;二、逐步让公司的同事接手与方先生的业务,所有细节问题自己不再出面,这样不仅可以公私分明,相安无事,而且即使将来亦敏和方先生的恋爱关系触礁,也不会对亦敏的事业造成太大的损害。为男友打工

  许倩的男友开了一家小小的广告公司,许倩从学校毕业后就开始给男友打工。公司里本来人就不多,加上有几个是兼职的,所以平时办公室里多数只有许倩和她的男友在忙活。

  男友还处在创业的初级阶段,所以有时难免脾气急躁。遇到了挫折后两个人一起愁眉苦脸,下了班也没有心思像过去那样出去HAPPY。这样的情形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两个人不欢而散了。

  许倩总结到:“把爱情和事业放在一起,本来轻松的生活就会变得不堪重负。还有一个负面效应:我再找工作的时候,发现自己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工作经验基本上是一片空白,我没有学到正规公司里良好的工作方式,也没有学会如何处理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总而言之,除了一段失败的感情,我没有任何收获。”

  建议:即使是处在热恋中,也不要为男友打工。离开他的公司,到外面的世界去寻找自己事业的起点,不要让工作集合覆盖你的情感集合。

  离婚不分家

  以上案例还都是“合资”爱情中的轻量级,所造成的杀伤力还不算特别大。但凯丰和张曼的情况就不同了。

  他俩是大学同学,婚后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就在生意越做越顺的时候,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当选择离婚时,他们才发现,共同办起的这间公司比孩子问题更加棘手。

  公司注册时使用的是凯丰的名字。如果两个人分开,就意味着张曼也要离开公司。就算是把公司的资产平均分配一下,但这间公司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凯丰的。张曼不想就此拱手相让,也没勇气重新创业,当然也不指望变了心的男人会主动谦让地还给自己半家公司,所以,她只能选择一种名存实亡的婚姻。

  建议:这种案例中出现的女性往往有着很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她们一心和男友一起创业,却发现在感情出现危机时,事业的大楼也即将一同坍塌。

  这时再怎么顿足捶胸地后悔也没有用,一切措施就是为了“亡羊补牢”,把损失减少到最小。先和对方谈判,争取最大的利益,起码要获得公司一部分的资产,以补偿自己多年来付出的心血和时间。

  “白金之合”,其利断金?

  著名专栏作家、被称为“小资时代代言人”的赵赵,在其《女白领金老公》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提出“女白领”嫁给“金老公”的婚配方式是当今社会最前沿、最现实也最完美的婚恋模式。

  赵赵说,所有的“女白领”都应当嫁给“金老公”,所有的“金老公”都应当娶一个“女白领”回家当老婆,这才是“新时代的门当户对,白金之合的完美爱情”。在得出这一结论之后,赵赵还更具体地指出,在这种新时代的“门当户对”中,男女之间的门槛绝不能一样高,男方应该比女方高,这才是最能够使男女双方接受的门户关系。

  最近,一项来自广州的关于夫妻收入与夫妻生活质量的调查,似乎也印证了赵赵的观点。据调查者称,在25岁—45岁的夫妻中,丈夫收入比妻子多一倍者,他们之间的交流往往比夫妻收入相等者频繁,生活质量也明显优于后者。由此调查者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夫与妻的收入最佳比例是2:1,这是良好婚姻质量的“平衡点”。

  婚姻稳定的奥秘在于男方比女方赚钱多一倍?难道这个经济方面的外在因素真的就是左右婚姻质量的关键吗?在中国,虽然女性的收入普遍低于丈夫(高于丈夫的女性只占总数的五分之一左右),但总体上相差不多,这说明中国妇女的经济地位是较高的,她们在婚姻中对男性的依赖也较少。但如果按照以上文人学者的观点,丈夫比妻子多挣一倍钱的婚姻才最稳定,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女性在经济独立上不应该走得太远呢?如果真如上述调查所言,妻子要比丈夫少挣一半钱,其婚姻才是最佳状态的话,那么,女方要想婚姻稳定,就得在职业生涯上自觉靠边站,钱不能挣得比丈夫多;如果在职场上尽显才华,一展身手,一不小心收入超过了丈夫,其婚姻就有可能受到影响?

  不可否认,两性关系中的“男高女低”是现实中的一种存在。但是,这种存在并不表明可以由此反证:“男高女低”会产生和谐平衡的两性关系。“男高女低”的价值观的形成是建立在男女不平等的基础上的,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的产物。如果按照夫妻收入2:1计算,事业有成的女性岂不是只能嫁给比她还有钱的大老板才会幸福?如果妻子的收入最多也只能和丈夫的收入看齐的话,岂不是说男尊女卑、男强女弱应当成为婚姻中最好的结局吗?表面看来,“白金组合:女白领+金老公=完美”是一个等式,但事实上,这是个不平等式。如今的“女白领”数量远远大于“金老公”的数量,如果非要按这个公式去套,又何来这么多“金老公”呢?

  其实,妻子比丈夫挣钱多,同样可以营造美满的婚姻,即使把夫妻收入比例2:1变成1:2又何妨?夫妻两人只要相爱就是一切,钱只可以作为一个参数。决定婚姻幸福的,不在于是不是“女白领”与“金老公”的组合,而在于双方是否志同道合,志趣相投;是否为了共同的目标,在同样努力地奋斗。这个本来显而易见的道理,如今在一些文人学者那里,怎么就变得那么极端和难懂了呢?

  “签约爱情”,签住什么?

  “签约爱情”在一些新潮人士当中已经流行了一段时间了。其目的是试图用两人间的一纸协议,保证一年或两年之内爱情不变。签约条文包括任何一方均不能爱上第三者,不能背叛对方,等等。

  “签约爱情”的出现恰恰反映出情爱的时代症:短暂、易碎,当事人没有安全感。这是一个充满诱惑的自由时代,爱情随时可能随诱惑而去,地老天荒与海誓山盟不仅显得幼稚而且也显得不合时代的节拍。我们无力与之抗争,那么好吧,就让我们通过一纸协议,至少保证这约期内的忠诚吧。

  从某个角度上看,我们似乎可以从中看到女性的成熟与独立,她们在“签约爱情”中同男人的关系是平等的。须知,在传统观念中,如果过了约期而不再“续约”或结婚,女方年龄日益增大,她在婚姻市场中便处于不利地位。而同样的担忧几乎不存在于男人身上。所以,敢于和男人进行爱情签约的女性,应该是各方面都很独立的女人。这是我们从这契约中看到的正面信息。

  但是,签约真的是一种理想的选择吗?在我看来,这仍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且是一种非理性的无奈选择。

  情感是一种心理活动,一个男人或女人是否继续爱一个人,与是否爱另一个人,是不受合同约束的。如果在合约期内另有所爱却不能爱,或已不再爱这个人却不能离开,这不同样是一种非人道的禁锢吗?不同样是与我们关于两性关系的理想相去甚远吗?不同样是不符合这个时代人本、自由的节拍吗?这样一来,签约的意义便值得怀疑了。感情都不在了,一纸合约约束的又是什么呢?

  与其如此,我们不如不要这合约,只是在心里签一份协约:如果没有爱了,随时都可以离去!思想准备充足了,变故来的时候便更好应付了。

  如果他(她)是要离开的,就让他离开吧!总会有属于自己的人在前面。没有了纸上的约定,也许我们才可以更轻松地投入这份感情。

  现代人面对时代症的惟一出路:再坚强一些,再自立一些,不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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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的雪

上大学了  因为  军训  所以 我们认识了
    和她相识是在一次站军姿的时候    那天  太阳很大   
    忽然  听见教官说   你出来一下  擦擦眼泪  
    然后    我不经意的回头   看见了她   晓得的  
    女孩子哭的时候   就有一种很伤感的美丽  而且   
    她还很动人  所以  我就递了一手纸给她  我们就相识了  
    后来 我们就相爱了  爱的日子都是很快乐的   
    空气里都有甜甜的味道   我就以为  我就会很久的喜欢她了  
    但不是的  后来 我们出了一点小事情 就那时侯起   
    我们就有裂痕了    不   是我吧  只是  我自己不晓得
    以为 我还是很喜欢她的  没有在意  也没有解决  
    后来  裂痕就大了   我就感觉累了   然后   
    她就天天和我在一起   没有给我时间 但是 我还是坚持  
    因为  毕竟  我们有过很美丽的日子    所以 我不想放弃   
    但是    有一天晚上  我就对兄弟说  我很累了
    然后  我就哭了   我知道  我该走了
    该走了  但是    怎么说了  可以分吗     不可以的  
    但是  我真的累了   我想有一点休息的时间  但是
    她没有给我  所以 我们不能回头了 我不能了   
    今天   我们分了   伤心的事情很多  但是  我不想再说
    我只想说   我们以前有过一段快乐的日子
    可以让我一生不忘   但是  爱走了  没有了
    就只有回忆了    也许  这一切  
    老天早就安排好了  也许 我们  但是     留下有回忆
    我们   对我来讲    就足够了    而她  
    是一很好的女孩  但是 我回不去了 真的回不去了  
    我也没有办法    只想说  爱的时候  
    好好的珍惜  爱走了   就不会来了   
    写的时候  我的眼角要泪  但是  没有流下来 因为   
    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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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0: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过客

让两个人的世界永远光明
爱情不是长椅上的拥抱,也不是月下悠闲地散步,什么都可能发生的啊:有泥泞,也会有暴风雨。因为两个人要一辈子共同生活。爱情像一首优美的歌,但是这支歌却最不容易谱写,爱情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最深刻也最漫长的经历,尤其在年轻的时候。每一个人都会有不同的体验,但谁也难确切地说清爱情是什么滋味:丰富的欢乐,彩色的惶乱,甜甜的梅子,淡淡的失意,失魂落魄的苦涩,至死不渝的誓约……
真正的爱情就像黑与白琴键在生活的手指下弹奏出曲调,弹奏出和谐的音符。爱情——一首美的乐曲,一首爱的和弦,一支交响的乐曲。
“自己曾经像浮萍一样无缘,对爱情么莫名的恐惧,但是天让我遇见你。”有时几句看来无关痛痒的话,却在我不能左右的情绪里,产生一种莫名的感动。
二十岁的男孩,该是一个对爱情梦幻不可能太多但却执着追求,热情似火的年纪。而对于我,可就难说了。谁敢说:“我很了解你,也很了解自己!”我不能,而她能。她使我感动。认识她,是在一年中我喜欢的季节——充满希望和生命蓬勃的春天。是她在我原本心静如水的日子里,推起了一层层涟漪。我曾对生活中许多无奈的事情,而又无力改变现实,久而久之我的心麻木了,我的感情也无奈地深埋在心底。她的出现,使我一颗麻木的心,复苏了对生活,对爱情的渴望。我不在意一个人的外表,重要的是为一颗流浪的心找到归宿。她给我的,是一份从来有过的欣慰和留连,一种已经等了许久的感觉。就像看到天边的彩虹时,内心已明了那彩虹过后将是阳光灿烂。
伴着初春,我和她像似两朵长在树上的桃花,只是她和我在树上的位置不同。但我们已生长在同一棵树上。在离我最近的左上枝头。随风飘香的是她,时而向下看我一眼。时而又垂目沉思,随着时间,桃花开始飘瓣,我担心她会像其他花瓣一样,随风飘落而去。当天气突变,我总想告诉她坚定有力话:“努力让自己做一朵优秀的花!”我知道,有一天我们会遭受狂风的袭击,我也知道,两朵意志再坚的花,也终逃不脱骤雨的打击。但是,即使我们被夏日的炽火,冷雨打败,可谁能摧毁我们那深藏在灵魂之中的感念?拥有或者失去,都不是我们的努力所能做到的。处身于这个社会,周遭的冷酷无情,或是蜜语甜言,我们会真实地面对,我会把她和往事一起留在心里。在每个绿意盎然的日子,她将成为我生命中最美记忆!但愿这次我不再是爱情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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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1: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辈子就这一次

让我痴迷的蕾:
    你想我吗?
下雨了,天空已不在湛蓝,怎么了,是为了你。我很矛盾,不知是否该给你写信,提起笔又放下。昨天,我喝了酒,虽然我不会喝酒。我醉了,是因为你。借酒消愁,愁更愁。我无法忘掉你。我放不下你。我不能离开你。你离开我,我就一无所有了。《雨一直下》在我耳边回响。闭上眼睛,满脑子里都回响着你的话。我很害怕,在漆黑的夜里没有你在身边。没有你,我的时间寸步难行。我害怕你离开我,但木已成舟。我想你,我想你快回来。因为在这几天里,我发现,原来我爱的--是你。
   其实,我真的喜欢你,也喜欢ぁぁぁ不错,在我认识你之前,我的确认识了ぁぁぁ。我有点喜欢她。后来,认识了你,我便越发喜欢你了。你和她就像是一架天平,我很难在你和她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我一直以为我爱的是ぁぁぁ。因为我觉得我欠她的太多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在那天你离我而去之后,我发现我竟然真正深爱的人是你。我懊悔,痛苦,但毕竟这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想你,想你那可爱的样子,想你那动听的声音。但它以近渐渐离我远去了,也许永不回来。古人云:“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一心不能二用,所以,我最后终于放弃了ぁぁぁ。昨晚,我看着满天星斗,我想起了你。在梦里,我见到了你。在那里,你却一言不发,像现实里一样。听说梦和现实是反的,所以,我天天都在希望你回到我身边,但不知有没有可能。我只想清楚的确定一下,我们只是吵了个很长的架,或者你打算就这样分了吧。每天晚上,我一个人走路回家,泪水就不停无意识的流下,你知道吗?我们不是才爱到一半,还有好多梦想没有实现完。也许不能爱,会是一种遗憾,然而不能不爱,却是一种悲惨。想着你的温柔,比不上自大。想着你的亲吻,比不上谎话这是我要自己死心的方法,但我怎么还是那么爱你啊。
   很久以前,有人告诉我一个有关爱情的美丽传说。他说天使来的时候,爱也会悄悄降落。我总是望着星空双手合十默默祈求,但愿那天使不要让我等得太久。失了魂,着了魔。想你怎么总无法摆脱。爱让人满心都是梦,爱让人伤神让人疯。有人希望落空,有人错过了太多。真爱来了,我却没好好把握。爱想是甜蜜的魔咒,走不出的迷宫。有人说爱难懂,又说爱脆弱。但,我想只要时间能证明一切的。证明我对你的爱。你快回来,好吗?没有你我一人承受不来。你快回来,把我的思念带回来,别让我的心空如大海,好吗?
   你快回来,回到我身边,好吗?我等你。无限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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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1: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5张磁卡

夏季的一天,我决定离开自己工作了二年的国有单位。因为我实在已无法忍受这种平静、安逸却如白开水一般的生活,这日复一日重复的单调使我27岁的青春过早地感到了衰老。
  我把想法告诉了琼,并说自己想去北京发展。琼无语,只默默地收拾着行装。她用沉默来表明她的反对和担心。终于她说:"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我心中一震,知道自己对琼的伤害更加加重。二年多来,她默默地为我承担了一切,但我始终没有给她一个承诺。我说:"等我挣足了钱,就回来娶你。"
  琼流着泪说:"我相信你,我会等你的。尽管你有太多的不安分的因素,但我想你会记得归程的。"
  第二天走的时候,琼送我一个小纸包,悄悄地对我说:"到了北京再打开,会有用的。"
  一下飞机,我便打电话给紫,告诉她我已到北京。紫惊喜之余驱车前来接我,一见面就责怪我不早些告诉她。我说一切尽在预料中,何必早做安排呢。紫忽然间:"琼呢?她好吗?"
  几年前,紫、琼和我是大学同学,紫和我同班,琼和我同系不同班。当时紫喜欢我,而我喜欢琼。虽然我早已知道紫的父亲是一位富翁,且有权有势,但当时写诗颇以为有些才气的我傲气十足,偏偏不喜欢紫的直白与大胆,而单单欣赏琼的含蓄与文静。最终我和琼成双入对,而紫含恨离去。后来毕业后我随琼一起去了南方的一个小城。
  我没有回答紫的问题,只说自己想在北京找一份工作。紫说没问题,你明天就可以到我的公司来上班。我才知道紫现在已是一家大公司的总经理了,怪不得自己开着一辆宝马车呢。紫又说:"不过先从小职员做起!"我笑笑说:"那是当然,我有实力!"
  要在北京站住脚,我明白必须踏踏实实从头做起。紫的公司果然气魄非凡,二十多层的高楼座落在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这说明紫的实力的确雄厚。一开始,我的工作是整理一些资料,将杂乱的资料分类整理好,请领导过目,是该销毁还是该复印存档。我知道自己的角色只是一个小文员,所以做起事来一丝不苟,丝毫不敢怠慢。我的领导是一个40多岁的男人,我从未对他提及我与紫的联系,在最初的一个月里,紫也从未露过面。
  事情的转机在一个月后。一天我在整理文件时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一个英文字母印错了。依照英文资料来看,这一个字母将会导致上千万元的损失。我向领导做了汇报,他当时就吓出了一头汗,急忙拨打电话通知紫。紫当即命令停止向对方供货,及时地阻止了一大笔损失的发生。紫当场宣布让我代替了我的领导。我有些愧疚地看了领导一眼,他更多的是惭愧与悔恨,而不是对我的嫉妒与仇恨,心里便释然了。商场规则,历来如此,并非我之过错。
  下班后,紫笑意吟吟地说要请我吃饭。上司加同学的身份,当然盛情难却。我们去了一家充满怀旧气氛的小餐馆,倚窗而坐。窗外的北京已是秋季,行人匆匆,有大片大片的梧桐叶飘然而落。我忽然想起许久已没有与琼联系了,心中有一丝愧疚与思念。
  "为你的成功干杯!"紫今天特意打扮一番,在灯光的衬托下流光溢彩。她的笑容比以前更多了成熟与优雅。
  "北京不错吧?喜欢这里吗?"紫问。
  我点点头。我承认自己骨子里潜藏着不服输不安分的秉质,我喜欢北京和这里的一切,包括她的繁华与竞争。
  "想不想留在北京?我可以帮你。"紫试探着问。
  我心一动,留在北京岂不是我许久以来的梦想,拥有了北京,不就等于拥有了社会地位拥有了更多成功的机会。但是南方的小城,有琼在等我的归期。我左右为难。
  紫看出了我的顾虑,她说:"你可以考虑一段时间。"
  乐曲响了起来,是肯尼·基的萨克斯曲《回家》,悠扬的乐曲搅动了我平静的心。紫两颊发红,双眼迷离地说:"你不肯为我留下来?"我无言以对,只轻轻地说:"你喝多了,我们回去了。"紫推开我扶她的手,哭了:"你还像当初一样傲气?"
  回去后,我想起琼送我的小纸包。打开一看,是整整齐齐的一叠磁卡,整整25张。我才知道琼的一片苦心,即使我山穷水尽之时,仍有整整25张磁卡可以打电话给她。我拿起第一张磁卡,跑向黑夜中的电话亭。
  再与紫见面时,她昨日的失态与娇羞荡然无存,我们又变成了上下级关系。这也好,我想,昨日之日不可留,过去也罢。
  一个月后,由于我工作上的出色成绩,紫再次提升我,升至副总经理。我坦然受之,没有人知道我和紫的关系,也没有人反对我的升职。我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实力。
  我去向紫汇报工作的时候,紫忽然问:"我给你的问题你考虑好没有?"我知道她说的是我的去留问题。在和琼打电话用完的十张磁卡中,我根本就没有提及此事。我只有不置可否地摇头。紫说:"你还犹豫什么?这么好的机会你都错过?我知道你舍不得琼,你难道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
  我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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