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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永恆の肆神

【论坛讨论第一期】网络上组织活动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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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22: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辩论的结果就是 以后只有提议者 没有组织者了 因为这样就可以逃避压力和责任了 不用承担很多东西了
大家都可以随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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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6 01: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孤独不苦 于 2008-9-15 22:50 发表
今天辩论的结果就是 以后只有提议者 没有组织者了 因为这样就可以逃避压力和责任了 不用承担很多东西了
大家都可以随意了



如果都照你这么想,早就没人组织活动了?为什么现在 还有人一直组织活动,尽管组织的不是十分完美。你想过没有? 版主都是不发工资来论坛交流管理的,活动照样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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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03: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们辩论这么久了,我也来说两句吧。
“正方观点
希望多搞活动,支持并理解组织者!并且有机会也参与到组织者的行列中来。”——这是正方的观点,首先,我要说的是,感谢大家的参与,论坛是大家的,因为有了你们,我们的论坛才显的有生机和活力,偃师的志愿者,是大家自发组织起来的队伍,既然我们是自愿的,就应该是能独立承担法律的个体,为什么还要制定个规章制度呢,无规矩不成方圆,人和人都是有差异的,都有独立的思维能力,但是意外是谁都不会预料的,我们只能最好的预防,所以,才出来的规章制度,就是要约束大家的一言一行,避免没必要的事情发生。
论坛也是外面了解偃师的一个窗口,而我们代表的是偃师的形象,我们不能说为偃师做了多大的贡献,那是大话,但是,我们相信能把我们的论坛办的更好,这就需要大家的配合,大家的支持。我是亲子版块的实习版主,我就希望不管是论坛也好,我们的亲子版块也好,多组织些有意义的活动,促进大家的交流,当然,目前我们组织的活动都是小的,很大的活动暂时我们还不具备这个条件,也不具备这个能力,但是我们会慢慢的积累经验,会在慢慢的积累中长大,成熟。
所以,我也提个小小的建议,在论坛开辟个“法律咨询”的版块,招聘专业的懂法律的版主;在一个,就是能在每次组织活动的时候大家都能买个保险(当然,这个有待商议)。毕竟对大家都没有坏处,预防胜于治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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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04: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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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08: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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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09: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把我帖子都删了吧!我真丢不起这人!连辩论是啥都不知道,就那还辩论类!
现在宣布,正方胜利!
胜利的结果:希望多搞活动,支持并理解组织者!并且有机会也参与到组织者的行列中来。
不用理会反方观点:
既然组织者组织了,就要承受活动所带来的压力以及活动策划失误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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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0: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什么是论坛了吗,就是一个辨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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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0: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容易啊,无论是谁组织的,都希望一次能比一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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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3: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气盛,但有热情。慢慢磨练,成熟成功。不论啥活动,啥时候小利益和大利益关系处理好了,就没有这个争论了。各自退一步,我组织活动,制定规则公告,提前做些准备,尽可能考虑复杂情况,力争做到最好,参与者响应前,也该看看是否自己具备要求的条件和素质,自己想奉献也好,体验也好,总之参与了,也要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都这么多为对方想一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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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3: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来看看
木法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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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6 13: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独孤老怪 于 2008-9-16 10:08 发表
知道什么是论坛了吗,就是一个辨论的地方



该辩论的时候 不辩论  辩论不过了  撒欢类啊 ~~   这看似辩论 也是看看大家对组织活动的心理以及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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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6 13: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孤独不苦 于 2008-9-16 09:37 发表
赶快把我帖子都删了吧!我真丢不起这人!连辩论是啥都不知道,就那还辩论类!
现在宣布,正方胜利!
胜利的结果:希望多搞活动,支持并理解组织者!并且有机会也参与到组织者的行列中来。
不用理会反方观点:
既 ...


辩论就辩论 别半路 投降 行不行   你看看大家的提的意见  不提意见的2种情况:1怕得罪人,所以不提,第2对论坛活动漠不关心的人,就是随大流的,想参与就参与这种心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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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3: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的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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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3: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休闲垂钓的,爱钓鱼,钢钓连的一元,也是也是野营钓鱼的爱好者,一般钓鱼群里都是组织一起活动的,大家在一起交流,娱乐,本身就是一种生活的享受。
组织活动的要付出艰辛和汗水的,我们应该尊重别人的劳动,是组织者给我们一个交流的空间,娱乐的天空。
欢迎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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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4: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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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4: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类通美类
嫩都该那说啥类自己知道不?
要是讨论就出去讨论
这里是辩论帖
辩论帖都有自己的论点
现在俺类论点都让嫩抢占了
我还辩论个屁啊
每个人都口口声声说着欢迎组织活动
后面再加个 大家要体谅组织者
都体谅组织者了 要反方干啥?
你干脆发个诉苦讨论帖可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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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6 15: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要有证据 别听风就是雨   你坚持你的立场 我不反对   别光说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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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01: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什么对和错,所谓众口难调,人多,大家的兴趣点不一样,难免会有个别的情况出现,每个人都想为这次活动付出就行了,不要想我要在这活动中得到什么,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和目的,自然活动成功的机会会大了很多。况且大家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如果是上下级,别说一次论坛活动了,就是再办一次奥运会也能成功。每次活动大家都尽力,是我们的义务,也是责任,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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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02: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站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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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07: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傻子也伤悲 于 2008-9-17 01:44 发表
没有什么对和错,所谓众口难调,人多,大家的兴趣点不一样,难免会有个别的情况出现,每个人都想为这次活动付出就行了,不要想我要在这活动中得到什么,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和目的,自然活动成功的机会会大了很多。况且 ...

说到点上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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