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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孤独不苦 于 2008-9-15 21:42 发表 就拿他刚才说的 我去组织一次志愿者活动 我是活动组织人 我召集大家去维持交通秩序吧 到了地方 如果有人不小心出了车祸 这个责任我可以不承担 但是 如果有人带着志愿者的标志在大街上和人打架了 志愿者的名声受损 ...
原帖由 yhss 于 2008-9-15 22:15 发表 出了车祸你就得承担责任 所有参与的人都有受到连带责任。法律规定的好像 电视上出过这样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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