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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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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21: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发表于 2008-5-18 23: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四川汶川的同胞们在全国人民的援助之下,一定会坚强的面对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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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23: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记住这不平凡的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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