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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园林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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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3: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普通百姓
我们是园林处环境协管员(按照省政府的民心工程、由偃师财政出资安排:家庭困难、零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安排在 植物园 剪修植物、清扫垃圾等)该处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是800元,(详见多出报道http://tieba.baidu.com/f?kz=893827948http://www.hnsc.com.cn/news/2005/09/16/58543.html)并且由用人单位负担养老保险等,而 该处每月却克扣职工工资一百元之多,只发给六百多元,这些钱12月份市财政已经拨到该处,他们不让迟迟上班吧 还克扣我们的工资,真是胡来,多余的钱都到哪里去了?另外国家法定的元旦3天假期,却让休息两天,星期天的双休日他们却让休息一天而 ,在工作中也没有相应的劳保用品(冬季 在植物园修剪植物时,树上的灰尘、植物的尖刺,应该有工作服、手套、口罩之类的用品来保护劳动者)本来我们困难、弱势家庭群体,他们还如此狠心,缺乏以人为本观念,希望劳动局等有关部门给于维权:一,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二,按规定补偿我们节假日加班薪酬,三,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四,按 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谢谢。
发表于 2011-1-21 13: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张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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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8: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问题太专业了,不懂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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