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查看: 466|回复: 4

判三年缓四年 莽勇“毛胡子”的轻判之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8 17: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毛胡子”戴宏富怎么也没想到,只上过几年小学大字不识几个的他,会在45岁时因为一场见义勇为,引来牢狱之灾。

今年7月25日凌晨,江苏镇江新区大港街头5名男子对两名年轻女子言语挑逗、调戏。经营“毛胡子大排档”的老板戴宏富挺身而出,指责5名小青年行为不当,却遭到殴打并头破血流,“毛胡子”一怒之下,持刀追出并将一名17岁男子何某刺死。

消息传出,网络上争议四起。见义勇为能否消减对生命的敬畏?挺身而出者是否应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毛胡子到底是勇敢者还是莽撞者?

12月11日,镇江市中级法院对大港“毛胡子”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戴宏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发表于 2011-1-8 17: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轻易见义勇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8 18: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青年 于 2011-1-8 18:04 编辑

      戴宏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及时拨打110,而不会再动手了!”
      因此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紧急的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报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9 08: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9 15: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毛胡子”一怒之下,持刀追出并将一名17岁男子何某刺死。


确实是故意伤害了,判得还是很公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加入我们|偃师网 ( 豫ICP备11013690号 )

GMT+8, 2025-4-30 04:08 , Processed in 0.02554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