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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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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13: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4日19时许,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一名16岁的湖北女孩跳楼摔死在地上,引起很多人围观。一时间,这起少女跳楼事件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日前,湖南凤凰县公安局一则公告,正面披露了16岁少女殒命凤凰古城的大致经过。官方通报称,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并欲与其发生关系,邱某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走廊边的窗户跳下,当场死亡。目前5名疑犯均已被刑事拘留,其中两名警察涉案。

  一个16岁的农村少女,也许眼睛里仍然保留着没有被污秽世界所污染的一片洁净,当她遭遇到“当地警察”、“朋友的朋友们”等多人猥亵之时,内心里不知道是否感觉到无比的绝望?做人怎么可以这样禽兽不如?社会怎么能够这样肮脏不堪? 

  要是没有“烈女跳楼”的结局,人们可能还会反过来去质问少女:怎么这么不自爱,和那么多陌生男人去喝酒唱歌? 

  我在想,难道在我们的社会,非将每个男人都当做潜在的色狼罪犯,才算女孩应有的“成熟心态”吗? 

  荒唐的是,在这群以动物兽性逼迫少女自杀或被自杀的嫌犯里,居然有两名警察涉案,这无疑更增添了公众的怒火。更为荒唐的是,当地政法委的负责人接待受害者家属时,提出愿意给6万元赔偿,但是必须“要先火化再谈赔偿”。不论当地出于怎样的动机,这种提议本身既不利于案件调查,更无法取信于死者家属、舆论和公众。

  而不论古今中外,相关利益人的回避是必须的,在国外,凡是涉及警方的案件,不论性质是否涉及犯罪,都会交由独立机构调查,加拿大温哥华市年初发生警察误打当地华裔居民事件,警方将调查权交给邻近的三角洲市警署,尚且引来许多非议,认为“外地警署也是警署”,不适合“自己人查自己人”。同样,在凤凰9·4事件中,遇难者是外地人,而5名嫌疑人中却有两人和发布“9·4案件事实真相”的凤凰县公安局有直接关系,那这个“真相”的可信度自然也会大打折扣……
发表于 2010-9-28 16: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警察还想去打日本 哈哈哈 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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