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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村镇老井小学代课教师徐西森:我想拿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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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4: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故事:“咱不过分要求,只要能生活下去”,66岁的语文老师徐西森说。

从18岁毕业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六高开始,徐西森就一直在李村镇老井小学教书,他刚开始教的是初三,“孩子升高中是百分之五十的升学率!当时《郑州晚报》、《洛阳晚报》都报道过,说我们村是‘秀才村’。”他笑着回忆,后来他开始教小学毕业班语文,“一个月239块工资。”

2008年8月28日,徐西森被辞退,“一分钱补偿金都没有,纪念品都没有一个。”

学生们得知老师被辞退,常常来看他,大到五十多岁,河南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小到十几岁,刚刚高中毕业的孩子。“他们来看我,我很高兴。”但这无法改变他清贫的生活。他一家全靠农业收入,由于腰椎间盘突出,他本人毫无工作能力,农活全靠妻子,老母亲脑瘫,“他唯一的依靠是每个月55元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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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7: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应该帮助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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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7: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有好报,徐老师会得到好报。要不我们给他点帮助。咋联系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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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8: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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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18: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和社会应当营造一个好人不吃亏的社会环境,现在的情况却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会闹的孩子天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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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8: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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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21: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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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23: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给予补助!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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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1: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徐老师与教育局的争议属于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在偃师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设立有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受理过一起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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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1: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徐老师的是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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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7: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给予补偿,会继续关注,希望李村镇政府不要让老百姓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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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0: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徐老师与教育局的争议属于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在偃师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设立有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受理过一起人事争议。
小青年 发表于 2010-5-11 11:14

嘘!这里引出了一个敏感的话题!偃师市委市zf最头痛的就有这件事。类似的有好几百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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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0: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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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21: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民无能为力,只好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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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3: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议:申请仲裁要求补足社会保险及退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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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4: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花开夜半 于 2010-5-16 14:03 编辑
徐老师与教育局的争议属于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在偃师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设立有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受理过一起人事争议。
小青年 发表于 2010-5-11 11:14


代课老师非属国家《教师法》所调整的对象,也不属于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国家政府相关部门为深化农村中小学用人制度改革,对临时教职工予以清退,由此引发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我才有在楼上的见议----直接请求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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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4: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只是徐老师人一个人的问题,代课老师全国有好几万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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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21: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洛东一滴水 于 2010-5-16 21:34 编辑

18岁开始干,一直到64岁——干了整整46年啊!

还是代课教师,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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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07: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去劳动仲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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