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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咬死男童 主人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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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15: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把栅乡六犋牛村住户康某饲养的3只恶狗追咬村民,致1名男童死亡。日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这是全国首例因“狗咬人”判处饲养人刑罚的案件。

  康某家的3只狗因未办理养犬证,便寄养在六犋牛村女儿闲置的空屋中,康某每天骑电动车去喂狗。去年11月26日,因电动车出故障,康某没有及时喂狗,3只恶狗挣脱狗链在村中游荡时,对村民进行攻击。男童小伟因为年幼跑不快,惨被恶狗撕咬致死。

  据了解,因拴狗链不牢固,之前3只狗多次挣脱链锁咬伤邻居家畜禽,但康某没更换狗链,也未重视。

  事发后,康某被警方刑拘。在检察院对其批捕的过程中,康某主动赔偿受害人家属30万元。主审法官说:“对康某追究刑事责任有两条理由:首先是因为案件的后果恶劣,造成1人死亡。其次,这几条狗多次咬伤邻居家畜禽,并经常追咬村民。狗的主人明知道狗链基本处于无效状态,有能力预见到狗会咬伤他人,但主观上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危及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因为这种危害结果的侵害对象是无法预料和不特定的,尽管康某的行为只危及了一个人的生命安全,但危害的也是公共安全。由于康某对受害人积极赔付,并且认罪态度良好,属于从轻情节,因此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发表于 2010-4-26 15: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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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17: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刑有必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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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19: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那狗嫩厉害,他也不管看着咬死人呀,可恶,多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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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21: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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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21: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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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22: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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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08: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养犬者以警示,一定要尽到管理责任,勿给他人造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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