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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网民反映城关镇窑头村村民吃水问题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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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08: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网民反映城关镇窑头村村民吃水问题的情况说明
关于网民反映城关镇窑头村村民吃水问题的情况说明

网民“落烟”反映:窑头村原来供水一直由市自来水公司承担,但不知何时供水让窑头村一村民承包,由于供水线路无人维修,三个多月了,30多户村民至今吃不上水。
偃师市政府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城关镇窑头村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将全村自来水管理工作承包给本村村民李小庚,由偃师市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2009年10月,窑头村东部、陇海铁路以北地区自来水阀门损坏,李小庚将该地区自来水总阀门关闭进行修理,致使该区域内35户群众的生活用水受到一定影响。同时,由于该地段1000多米长的自来水主管道已使用30多年,管道高度老化,跑冒滴漏情况严重,需重新更换,因此用时较长。
二、处理情况
修理期间,为确保窑头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不受影响,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一是停水期间,每天安排送水车定时为群众送水,确保其日常生活正常用水需求。二是积极协调城关镇和市自来水公司对损坏阀门和自来水管道进行更新维护。三是专门成立工作组,进村入户,深入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协调解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目前,损坏阀门已更换,正在积极协调维修、更换管道,力争7—10天内(元月28日前)恢复供水。
发表于 2010-1-27 09: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协调解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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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09: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生活无小事,必须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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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1: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基本需求是必须解决的,要想社会稳定,必须让老百姓都有饭吃,何况是吃水问题呢!但愿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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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7: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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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22: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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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23: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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