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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出售官员电话获刑成全国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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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09: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男子出售官员电话获刑成全国首例





2010年01月04日08:31  来源:《广州日报》





    广东高院昨天对外宣布,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邵国松、王剑波、黄燕万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到11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元到15万元不等;而周建平则因向上述被告人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资料被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介绍,周建平是国内被法院以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新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周建平在广州市昌岗中路成立广州市华探调查有限公司,违反规定非法获取他人电话清单、手机清单和人员资料。

    同年12月,林桂余来到其公司要求周建平向该诈骗团伙提供14位领导的电话号码及通话清单。周建平以每份1200元或15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向林桂余出售了14份电话清单,从中获利1.6万元。

    根据周建平提供的电话清单,2009年2月2日,李斌海、林桂余、黄燕万、邵国松伙同他人冒充珠海市霍副市长,骗得其亲友马某5万元。

    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19日,邵国松、王剑波、黄燕万、李斌海、林桂余、邵金华、黄晓万等7人共先后作案5起,分别冒充恩平市委书记、深圳市宝安区消防中队队长、佛山市纪委书记等人以急需用钱为由对其亲友进行电话诈骗,共非法敛财83万元。
发表于 2010-1-18 09: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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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09: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话诈骗啊,情节也是相当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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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0: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明显的泄露隐私和机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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