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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交警屡教不改 被判撤销缓刑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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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09: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酒后驾车交警屡教不改   被判撤销缓刑入狱服刑

作者: 记者 顾 烨      新华社南京12月22日电  无锡市一名交警曾因酒后驾驶导致一死一伤,因其赔偿到位而被判缓刑。但在缓刑期间,他再一次酒后驾驶。为此,法院近日裁定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决有期徒刑2年。
    原为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民警的张平去年元旦因酒后驾车,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案发后,张平积极赔偿死者家属287080元、伤者34332元。受害人及其家属也都对此表示不再追究。基于此,法院判处张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

    2008年3月,张平被吊销驾照。被开除公职的他开了一家公司。今年11月22日晚,张平陪客户吃完饭开车回家,遇上临时检查。经检验,张平体内当时的酒精含量为30.4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当即被罚款500元。又因他是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1000元。

    近日,无锡市南长区法院作出撤销其缓刑的裁定。
发表于 2009-12-31 10: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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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18: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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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07: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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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08: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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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00: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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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00: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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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08: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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