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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关于人事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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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20: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哪个朋友是全额缴纳了510元人事代理费的,请跟贴报上单位名称,这件事我要在政府连线上投诉!

我在网上查的具体政策:
根据2001年2月6日偃人劳[2001]3号文件精神:转发《洛阳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第二项,聘用原则中规定: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由市、县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实施人事代理。

    范围和对象:我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复员军人,调入或招收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服务范围:人事代理综合服务含计算工龄、转正、定级、代办社会保险、档案托管、办理辞职退职。

经物价局审核人事代理费现在为每年170元。单位缴纳120元,个人缴纳50元。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 19: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就我一个人交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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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9 14: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大家应该都没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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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9 14: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没有碰到  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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