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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衍变成故意杀人 六旬司机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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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5: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事故衍变成故意杀人 六旬司机被判无期
作者: 李 佳
在开车途中不慎将一名老者撞伤,而作为司机非但没有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反而延误治疗,致人死亡,为逃避责任,竟然驾车抛尸逃逸。原本是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最终衍变成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狠心司机受到法律严惩。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梁志刚故意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梁志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还要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二十七万余元。
    梁志刚今年62岁,北京人,高中文化。经法院审理查明,梁志刚于2009年2月19日18时许,驾驶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房山区长阳镇永定河西大堤稻田村东路口时,将王某撞伤,梁志刚驾车将王某带离事故现场,后伙同梁海军(另案处理)将王某带至河北省涿州市并遗弃在该市老高尔夫路西沙沟桥上。后经鉴定,王某因颅脑损伤死亡。
发表于 2009-12-12 15: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应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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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5 17: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的开出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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