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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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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中国礼仪上,所谓不孝有三,是指:一.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二. 阿谀曲从,陷亲不义。三.家贫亲老,不为禄仕。



-----赵岐《孟子注》: 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  

  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  

  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最大的不孝了。
发表于 2009-10-28 22: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本典故可以看出古代与现代思想观念差异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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