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查看: 644|回复: 4

冒充他人发网贴 侵犯名誉要赔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26 19: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冒充他人发网贴

侵犯名誉要赔偿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经法庭调解,被告陈某向原告李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6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今年2月,某公司总经理李女士因工作原因对陈某提出批评,陈某遂主动离职并怀恨在心。4月,陈某冒充李女士在某交友网站上张贴交友信息,以暧昧语言征寻“苏州寂寞男”聊天,并公布了李女士的电话号码。5月,陈某又将李女士居住的房屋在网上挂牌出售,并张贴其照片。此后李女士频繁接到骚扰电话和无聊短信,致其不敢打开手机,生活工作受较大影响。

    经法庭调解,陈某诚恳承认错误,与李女士达成了销毁照片底片、赔礼道歉并赔偿6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调解协议。(徐文杰)

人民法院报
发表于 2009-10-26 19: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互联网 也要看是谁在用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6 21: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9494,也有不法分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6 22: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仿造版主名字发帖子也是不允许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30 20: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冒充他人发网贴要追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加入我们|偃师网 ( 豫ICP备11013690号 )

GMT+8, 2025-4-21 10:49 , Processed in 0.03075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