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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综治委要求的家属院小区平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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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14: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偃师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转发了《洛阳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和院治安防范工作的实话意见》,主要精神如下:
对家属楼院的治安防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防范措施:
1、家属楼院要实行封闭管理。
2、健全门岗制度。门卫要24小时值班,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盘问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单位内部及家属楼院的治安要专人负责,每天都要进行巡查,对存在的治安隐患要及时发现、督查整改;要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的联系,及时参加辖区派出所组织的每月治保主任例会,及时将各种警情通过警情公告栏告知住户,提醒有针对性做好工作。
4、对达到300户规模以上的小区居民,要实行物业管理和专职保安入驻,成立不少于3 人的巡防队,全天候巡逻。
5、对无明确责任主体的小区,街道要动员小区力量,组建巡防队伍,加强小区巡查。
6、各个家属楼院都要在门口和其它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其中达到300户规模以上的家属楼院,至少要安装3-5个电子监控探头。
文件要求10月31日前所有的家属楼院治安防范措施全部落实到位,总结验收在11月上旬。
发表于 2009-10-22 19: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政策!但愿治安监管和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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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19: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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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5: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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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9: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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