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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行为纳入刑法处罚开始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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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3 19: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给全国各地交管部门下发《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醉酒驾车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范围,并首次提出“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条款。
发表于 2009-10-13 20: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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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11: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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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10: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这一条款的目的,乘客如果知道司机醉酒,那么乘客就有劝阻司机驾驶的义务,负责乘客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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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15: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重罚,现在酒后驾车太多了,后果太严重了,影响太坏了,不重罚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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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19: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开车,以后开车绝不会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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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12: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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