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查看: 568|回复: 4

爱过今生,我无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19 08: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思念,变得越来越心痛;牵挂,变得越来越真实。
夜半醒来,驱不走你的身影.

梦中,你张开双臂向我走来。于是,我张开双臂,迎向你.....也许梦中会有一个真实的拥抱,能够感受彼此的温暖。

结果,只是擦肩而过,双手连希望也没有握住。
回首,看见你也回首,脸上是无奈、眼中是泪花闪烁、心中是痛;再回首,直到再也看不见彼此......又怎是一个痛字了得?
我无声的笑了,笑的苦涩、笑的绝望。

即便是梦也是没有脱离现实.什么是现实?我轻声地问自己。

现实,就是隔在我们之间的那条看不见的河。
它有多深?我们不知道,因为我们没有想过渡过。
也许它深不见底,可以让我们粉身碎骨;
也许它很浅,我们可以走过去。但是,我们都没有想过.我们只能隔岸相望,诉说不能相守的爱恋,痛苦并快乐着;我们隔岸相望,让爱的眼神越过现实,
在空中交会、纠缠,编织来生的渡桥。

来生?有来生么?你说有。
如果有,来生我们会再相遇么?
如果相遇,你会认出我么?
如果相遇,我们还会相爱?
如果相爱,我们还会这样无奈么?

爱过今生,我无悔。
即便不能相守,也总算留下了相爱的痕迹。
不要再承诺来生了,
我不想要生生世世无望的纠缠了。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明知到心痛又怎样?明知到相爱又怎样?
千年的爱恋也渡过不过现实的河!

一条河,隔断了天上人间的爱恋。
那条河,却隔不断碧海青天的相望。就这样相望吧,因为没有“金风玉露的相逢”,才会有“胜却人间无数”的刻骨缠绵;因为没有朝朝暮暮的相守,才会有了两情的天长地久。
遥望你,我伸出手,看见你也伸出手,却触及不到彼此的温度。风很凉!你给我一个拥抱,虚无,但是温暖我的心.别再在水边轻唱,拨动我梦中的琴弦,我想我会禁不住诱惑,只能与你相望,因为我们是不会游水的鱼。所以,我们只能隔岸相望。一切来的,都会过去,一切过去的,将永不再回来,我又何必苦苦地问?我又何必对某些事物恋恋不舍,对某个人念念不忘呢?可是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在相见时仍会狂喜?
在离别的后仍会忧伤不已呢?既然没有一段永远停驻的时间,没有一个永远不变的空间,我就好像一个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流浪者,我又有什么能力去搜集那些我珍爱的事物呢?搜集来之后,又能放在那里呢?
而现在的我,坐在电脑前,手不停笔的我,又为的是什么呢?我一直觉得,世间的一切早有安排,只是,时机没到时,你就不能领会,而到了能领会的那一刹那,那就是你的缘份了。
有缘的人,总是在花好月圆的时侯相遇,在刚好的时间里明白应该明白的事,不多也不少,不早也不迟,才能在刚好的时刻里说出刚好的话,结成刚好的姻缘。而无缘的人,就总是要彼此错过了。若真能就此错过的话倒也罢了,因为那样的话,就如同两个一世也没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样,既然不相知,也就没有得失,也就不会有伤痛,更不会有无缘的遗憾了。
呵呵,明明知道演出的应该是一场悲剧,
却偏偏还要认为,在盈眶的热泪之中仍然含有一种甜蜜的忧伤。这也许就是上苍给予所有无缘的人的一种补偿吧,生活因此才能继续下去,才会有那么多同样的故事在几千年之中不断地上演,而在那些无缘的人的心里,才会常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愁思吧。那么继续吧,我怎能劝自己回头?我又怎能劝住自己回头?
痛并快乐着,不也是一种快乐?
隔岸的花真的很美,可是我采摘不到,因为不能采摘,所以觉得她更美;隔岸的爱情真的伤神,因为我们不能相守,因为不能相守,才用尽一生的时间记住。

(面对太阳,就会拥抱阳光。抛弃烦恼,就能体味快乐 )

评分

参与人数 1偃师币 +1 +1 收起 理由
小云儿 + 1 + 1 我很赞同 您好,我非常支持你的帖子,谢谢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7-11-19 20: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没有“金风玉露的相逢”,才会有“胜却人间无数”的刻骨缠绵;因为没有朝朝暮暮的相守,才会有了两情的天长地久。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22: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 应该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2 09: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没有“金风玉露的相逢”,才会有“胜却人间无数”的刻骨缠绵;因为没有朝朝暮暮的相守,才会有了两情的天长地久。好!
你说的太好了,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0 19: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隔岸的花真的很美,可是我采摘不到,因为不能采摘,所以觉得她更美;隔岸的爱情真的伤神,因为我们不能相守,因为不能相守,才用尽一生的时间记住。



面对太阳,就会拥抱阳光。抛弃烦恼,就能体味快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加入我们|偃师网 ( 豫ICP备11013690号 )

GMT+8, 2025-4-21 01:54 , Processed in 0.039048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