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在家打坷垃 于 2009-5-16 16:37 编辑
2009年5月15日,对于河南省偃师市第五高中的全体师生来说是个黑暗的日子。偃师第五高中的全体老师和学生,做梦也想不到,今天要发生一场人命大案,一个活泼乱跳的孩子要失去生命,要永远、永远的离开他的同学、他的老师和学校。
这天早上,天色阴暗的下着雨,因为不是星期天,学校的大门象往常一样,紧紧锁着,大约7点30分左右,学校还没有上课,两名学生在打架,打的正激烈的时候,其中的一个学生可能吃了亏,这个被挨打的学生,顺手从身上掏出一把刀子,残忍的向那位学生身上狠狠刺去,只一分钟的时间,进去的是白刀子,拔出后可变成了红刀子,那被刺学生的鲜血象涌泉一样冒了出来,那鲜血染红了衣服,通过衣服又滴在地面上,“砰”的一下子,人倒在地上,在场的学生惊呆了,几乎所有的学生都不敢相信,这流在下面的竟然是人血,更不敢相信,在这文明的偃师第五高中学校,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拿刀子杀人。这是在梦里吗?不是,这是在网上打游戏吗?不是。正当所有的学生正在发愣,吃惊时,同时猛的一下子,几乎所有的学生惊醒了过来,“还不赶快送医院呀?愣啥啊?”一个学生喊了一声, 结果,没送到医院,那个学生心脏停止了跳动,他的生命宣告结束。
大约下午2点30分,偃师五高戳死人的消息,震惊了整个高龙镇。很多数不清的群众拥向偃师第二人民医院观看内情。群众们都在议论纷纷,据偃师五高的知情学生说,这两个孩子打架,竟然是为了争一个女朋友,真是荒唐啊!两个十几岁的学生,家长掏着学费,不好好读书,为了一个女朋友,竟敢拿刀杀人,群众们气愤的咬着牙。看着受害者的母亲,哭的泪巴巴的,在场的群众眼没掉泪,心也在掉泪,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把群众的心都揪碎了。
可惜啊,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养活这么大不容易啊!眼看着该报答父母了,就这样撒手而去。世界上最伤心的就是白发送走黑发人。围观的群众都在埋怨,现在的学校,纪律太乱了,一个学生竟敢在学校挥刀杀人,老师、校长、教育局,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仔细想想,这个案件十分荒唐,两个学生不到成年,在学校应该好好读书,将来立志成材,报孝父母。竟然为一个女朋友,杀死一条生命,理由特别简单,情节却特别恶劣,行为十分严重。
这学校是怎么教育人的?偃师五高的领导们?你们应该沉思一下了,学校是浇花育人的地方,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哪里杀人,学校都不能杀人。学生都杀人了,你还教什么书?你还育什么人?难道国家办的是杀人学校吗?现在的群众都是埋怨学校风气太赖,平时不好好学习,不体贴父母的苦心,在学校上网,打游戏,谈恋爱,打架,偷盗,去学校还带刀子。
现在的教育太失败了,如果学校平时严格教育,学生在校不准带凶器,他们不是没有做案工具了。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加强教育,扭转作风,给偃师人民交上一份儿满意的答卷,坚决不能让学生再杀人了,否则,我们就亏对社会,亏对政府,亏对偃师八十万父老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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