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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矛盾两级调解 遇有刁难村民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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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6 09: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偃师市司法局推行人民调解“两调一议”工作法,即遇有矛盾纠纷时,首先由村民调小组进行调解,不成再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委会干部调解;经过“两调”,纠纷事实清楚、协议意向公正,但矛盾的一方提出无理要求拒不接受协议时,由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对矛盾纠纷进行讨论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表决调处意见,要求当事人按照民主评议表决结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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