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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拿在手里不过户,存在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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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5: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产证拿在手里不过户,存在哪些风险?
发表于 2009-3-19 18: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过一下吧,就像自己的孩子别人的姓,觉得别扭,呵呵!不过有房产转让协议在法律上也有一定的效力,但是那毕竟是个人行为。我认为最好过户,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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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8: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过户原卖房户还不愿意哩,要是不过户以后物业还找人家掏这费那费杂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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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8: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户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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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9: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过户,从法律上讲,房产所有权仍属原户主,会存在很多风险,一房两卖,抵押等,所以还是要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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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9: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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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9: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还是过户呀,不然卖主反悔了,咱不是白掏钱了,因为房产证是人家的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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