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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开通刑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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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20: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偃师市司法局与偃师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建立少年庭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签订协议,标志着偃师市少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正式开通。此举不仅可以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及时、快捷地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而且有利于当事人正确表达诉讼请求,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公正。
发表于 2009-3-11 20: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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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20: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举不仅可以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及时、快捷地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而且有利于当事人正确表达诉讼请求,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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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1 20: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这些,我觉得同时也应该开展多种形式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对农民工维权的要求和措施,使农民工真切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心,知道法律援助的对象、条件、范围和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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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20: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建议!把咱们法律维权版块作为宣传法律的途径,也是咱们偃师论坛开办该版块的初衷,衷心谢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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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1 21: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我干嘛》是你带的好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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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21: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二位大律师,你们好!由于你们的参与,论坛法律维权版块将会越办越好,在


这里老顽童衷心地感谢你们对论坛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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