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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图纸房“橄榄城”违规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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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 09: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省洛阳偃师市位于槐新南路与伊洛路交汇处的“橄榄城”项目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涉嫌违规预售,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扰乱偃师市房产市场的正常秩序。知情人士透漏这种违规行为,或许只是偃师市房地产行业的一个缩影。“橄榄城‘火’了,偃师‘疯’了”;“抢到房子的人‘笑’了,不信的人都‘后悔’了”;“橄榄城,将超惠进行到底,让你一次笑个够!!!首批房源分秒递减中……”。海报上宣传的区位优势使得该楼盘成为“世界标准,偃师范本”。

    “在4月29日,我们就已经开过盘了,当时签的客户比较多,现在房源不多了,如果要的话就可以交一万元定金,几天后可以签购房协议。”一售楼人员说到。

  经调查发现“橄榄城”对于VIP会员有“交1000抵10000”,“买房送地暖”,“大转盘最高抽奖1万”等一系列优惠活动,以此来达到吸引顾客购房的目的。

  知情人士向我们透漏:“橄榄城”最早开始违规售房,可以追溯到2011年4月份,当时项目所占地块上还没有完成原有附着物拆迁,所进行交易的住宅,就是赤裸裸的“图纸房”。

 猫腻:业主爆内幕 房管局证实违法预售

  从2011年4月22日VIP会员认筹开始至2011年4月29日开盘,该楼盘共招募会员400余名。

  2012年5月21日,网友“工友”于偃师民生网,发出一条质疑信息:“郑州亚新房地产公司偃师售房部这几天通知购房者交购房款,开始预售房了,我去工地看了一下,什么开工了?荒草湖波一片,鬼影都没有一个,这也叫开始施工?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能够出来及时处理下,站出来及时澄清有关问题,为什么态度如此暧昧?老百姓买套房子不容易,到时候出问题了,可苦了大家!!!!只要他开工,符合手续,业主怎么会不交钱?虽然房地产的潜规则很多,但是大部分业主还是希望买到你们橄榄城的房子。”“他们不仅没有《预售房许可证》,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没有,什么已开工,根本还没资格开工。现在对各地橄榄城的投诉那么多。我们应该联合起来维护我们的利益。”偃师民声网网友“一滴水”回复道。了解,2010年4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办发〔2010〕4号文)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据了解,2010年4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办发〔2010〕4号文)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开发商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对于刚开始挖地基的‘橄榄城’项目,明显不符合这一条件,也就更谈不上拥有商品房预售的资格,属于无证预售,所以VIP会员、交订金等收费排号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购房者所交的钱也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出现一房多卖的问题。
发表于 2012-8-14 23: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了10000的"业主们",你们看了贴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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