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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孟津县平乐镇、偃师市高龙镇焚烧麦茬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究情况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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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09: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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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孟津县平乐镇、偃师市高龙镇焚烧麦茬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究情况的通报

  2012年6月9日下午,孟津县平乐镇上古村发生麦茬焚烧问题,过火面积80亩;偃师市高龙镇姬桥村发生麦茬焚烧问题,过火面积3亩,均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问题发生后,分包孟津县的市农机局督查组,分包偃师市的市农业局督查组以及孟津县、偃师市领导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取证,进行处置,并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究。现通报如下:

  孟津县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平乐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二、对平乐镇党委书记解龙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三、分别给予平乐镇镇长朱少平同志、孟津县农业局局长王鹏举同志效能告诫一次;

  四、给予平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高奇果同志停职检查3个月处理;

  五、给予平乐镇上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建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偃师市对高龙镇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高龙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偃师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二、对高龙镇镇长武少卫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三、给予包村副镇长郭敬辉同志效能告诫一次;

  四、责令高龙镇党委、政府对姬桥村党支部书记刘天颖同志、村委会主任姬万通同志作出党政纪处分。

  上述两起麦茬焚烧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平乐镇、高龙镇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秸秆清运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具体等突出问题。为此,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平乐镇、高龙镇进行通报批评。希望各县(市)区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今后,对发生秸秆焚烧事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曝光一起。

发表于 2012-6-11 11: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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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3: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怕来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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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6: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烧秸秆还有这好处 啊  也只是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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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07: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年禁烧年年烧{: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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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1: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烧烧空气好吗{: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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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17: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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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06: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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