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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费取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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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06: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商管理费取消的事,都听说了吗,怎么没人议论一下?
发表于 2008-9-8 07: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早就通知了,已经施行7天了,不知道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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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07: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上好 两位!其实没有什么意义  工商局会从别的地方把这个钱收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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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07: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出来了,鬼(小西)回去了
具体这个事,含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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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07: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西有个别名!僵尸杀手。。。。。只能晚上干!我是美女杀手啊!只能白天去招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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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0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玩死人,一个搞美女,我是玩杂技类,天天没事蹬着地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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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09: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都是奇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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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14: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阳光 于 2008-9-8 07:14 发表
早上好 两位!其实没有什么意义  工商局会从别的地方把这个钱收回去的!



说的真实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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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16: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鼓励性的表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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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2 10: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各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这是“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

      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

      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8] 61号”

     文件的第4项,原文链接地址“http://www.saic.gov.cn/zwxxq/zwdt/zyfb/t20080826_435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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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2 15: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不少收点钱,木人做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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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02: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年国家的政策比以前好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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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3 11: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税又多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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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6: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只有跟着政策走,少议论国家大事!
有道是:“跟着政策走,黄金家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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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3 16: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眼光的人总是把握住政策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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