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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回应13岁女孩领工资事件 称涉事官员已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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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1-19 17:21:47 |阅读模式
大河网讯(记者王书栋)日前,有网民曝光了偃师市前人事局长李某在任职期间,通过改年龄和学历,让其13岁的女儿进入了一家单位工作。对此,偃师市纪委于2012年元月18日进行回应称,“部分事实属实,已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大河网友“惜民即爱国”在其大河网大河博客中写道,偃师市前人事局长李某女儿13岁就开始领工资了。为达到早些安排岗位、以防自己权位有变,时任偃师市人事劳动局局长的李某通过系列手段,使其女儿成了名副其实的领着国家工资的学生干部,一直领到该女孩高中毕业,“最后不知道在哪里上了大学,一夜之间就到一家报社上班了。”

1月18日,偃师市纪委对此事进行了回应,“网民反映的‘偃师一官员女儿13岁就开始领工资’问题,我们已于2011年11月调查结束,部分问题属实,并做出了相应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2003年,偃师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李延增为其上高中的女儿李某某(时年18岁)办理招工手续安排工作。李延增女儿在上大学期间,未在单位上班,违规领取财政工资。因违反劳动人事纪律,李延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并全部追回其女儿违规领取的财政工资26767.44元。2011年12月9日,我市对李延增违纪问题进行了公开处理。
发表于 2012-1-19 19: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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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20: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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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21: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有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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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1-19 21:12:25
这事早有多次帖子说了,不过人家李同志在台上都弄不动他,现在一下台,可有人追究了,看来说那老话没错“法网恢恢 鼠尔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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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21: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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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22: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风气问题,当官有权,不为自己谋私别人都会骂你白痴无能!

社会又需要洗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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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07: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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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1-20 14:45:25
偃师市人事局长已经于2010年8月份被免去偃师市人事局长(见于偃师市人大网),他现在已无职可免,所以这一次的撤职只是做做样子,至于李延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也是给人看的,他自2010年8月被免去人事局长职务后就没有再上班,更不用说到单位参加组织活动了,曾有传言被双规了,可是官方没有宣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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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1-20 14:46:33
《老曹视角》偃师一领导支持百草堂药店严重违法:医保卡可买卫生巾、食品 在偃师百草堂药店用医保卡不但可以买到纸巾、洗发水、酱油、开心果、化妆品等生活用品和食品连卫生 巾也能用医保卡刷卡。据知 情人介绍,李延争为其提供了100万元的现金入股,并在医保卡使用上为其大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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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17: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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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23: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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