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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洛工业园区诸葛、李村两镇的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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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4: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河南省洛阳新区要扩大,特从偃师市(洛阳代管的县级市)划了《诸葛镇、李村镇》到新区范围,并成立了《伊洛工业园区》,但《伊洛工业园区》公布的征地补偿费为:3.17万元/亩,竟然低于《李村镇、诸葛镇》原属的偃师市征地补偿标准(6万元/亩),偃师市的土地等级是12级,而“诸葛镇、李村镇”划到洛阳新区后,土地等级应为6级,并且李村镇、诸葛镇的这些土地大部分是农田,为什么“土地等级高、且是农田”的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会更低?
 《洛阳市伊洛工业园区》的补偿数字:
   伊洛工业园区(李村镇、诸葛镇)征地补偿: 3.17万/亩 (新土地等级应为6级)
  偃师市(李村镇、诸葛镇的原属县级市)征地补偿:6万/亩 (土地等级12级)
   以前的洛南新区(新区扩大前的)征地补偿:9万/亩
  农业户口安置购房价:600元/平方米、每人给30平方米(以前是500元)
   非农业户口安置购房价: 1780元(成本价)/平方米(据说还会涨到2500元)
   旧房赔偿价:   500元/平方米
  
  不知道洛阳伊洛工业园区的《安置房成本价:1780元/平方米》是根据什么计算出来的,而对于拆迁户的房子却按《500元/平方米》来补偿?并且谁能保证安置房的质量会高于拆迁户的房子质量?(安置房是豆腐渣工程的例子太多了)
  另外,为什么要按户口类型来规定安置房的价格?一般的规定是一平方换一平方。
  
   《杭州西湖区三墩镇》的补偿数字:
   安置购房价(不区分是否为农业户口):1000元(成本价)/平方米、每人50平方米
   旧房赔偿价: 3000元/平方米
   田地不论多少,每人赔九万,政府为每人一次交完十五年养老金,五十岁
   像杭州这么发达的地区,按这种补偿后,拆迁户以后就衣食无忧了。
  
   《河南平顶山汝州市》的补偿数字:
   每亩地10万买断,空地每亩6万,若空地在盖房就再补4万,但是村民们告诉记者:“当时多数人并不同意卖地,但是开发商已经开始施工。并威胁村民去赵庄村领取买断款”
  
   综上所述,《杭州西湖区三墩镇》针对旧房的赔偿价是《3000元/平方米》,《安置房成本价》定为《1000元/平方米》,而《洛阳伊洛工业园区》定的《安置房成本价》却为《1780元/平方米》,对旧房的赔偿价为《500元/平方米》,难道洛阳比杭州还发达?比杭州经济条件还好?
   洛阳的这种赔偿让拆迁户以后无法生活,现在许多家庭都因为有子女的上学问题而失去了农业户口(有较多家庭的一半成员是非农业户口),这样这些家庭的部分成员就要按《安置房成本价:1780元/平方米》去购买安置房,有些家庭就要到倾家荡产的地步(甚至还有倾家荡产也买不起这种安置房的情况),我们这些拆迁户本来生活的挺好,住房面积也比较大,而这种拆迁后,我们都被安置到所谓的小区中(豆腐渣质量),失去了有院子的生活,并且还要倒贴钱去买房,不知道这样的拆迁是真的让拆迁户过上好日子还是逼上绝路????
   如果能像《杭州西湖区三墩镇》那种方式:
  把《旧房赔偿价》定的高一些、《安置购房价》定的低一些、并且不区分户口类型,这样拆迁户还能剩余一些钱,也不至于在失去农田后为以后的生活发愁,我们不期望会与《杭州西湖区三墩镇》一样的补偿价,但最好能将《安置购房价》设定为低于《旧房赔偿价》,这样老百姓也真能得到一些实惠。
   平顶山汝州市征地补偿《每亩地10万买断,空地每亩6万》、并且《威胁村民去赵庄村领取买断款》,而比《平顶山汝州经济更好、且土地等级高》的洛阳伊洛工业园的拆迁农民却连这种《威胁去领钱、且赔偿金额高》的方式都享受不到(洛阳伊洛工业园区是采用不发放赔偿且做为预留房款的方式,这种方式漏洞太多),还有公理吗?天理何在?
  
  
  前些天发生了“村民没拿到补偿款,就有人毁麦田”的事件,即:“洛阳伊洛工业园征地毁麦砍树 村民没拿到补偿款”这类新闻,发生了这种情况,不知道是哪级政府的责任?
  
  另外,因部分村子与规划中的公路有冲突,所以要先拆迁一部分村子,这些村子在2010年春节过后就由村委会出面找人将麦田毁了,不允许再种庄稼了,但补偿款一直未发放,“李村镇吉家寨”村就在这次的拆迁范围,大多数家庭都被强迫签了协议(有黑社会威胁),我了解了此村一户家庭的情况,他家签的协议上写的征地补偿金额是“2.7万/亩”,不知道为什么比洛阳市公布的《原本就不合理的补偿标准》还要低,不知道是被哪级政府截留了,并且已经通知他们于2010年06月底前要搬走,不然到时就强制拆迁,现在还未发放补偿款,就要让人搬迁,这是合法的吗? 另外,协议上面只盖了《李村镇》的公章,没有《伊洛工业园区》的公章,不知道这是不是合法的,听说洛阳报批给中央的征地文件好像还没批下来,国务院还未批准,洛阳这边就已经出现强制拆迁的情况了。
  目前在洛阳发生的这种事件与国务院紧急下发的征地拆迁通知(2010-5-25)一点都不符合,“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这两条规定都没被“洛阳伊洛工业园区”放在眼里,仍是我行我素,这不仅让百姓怀疑:中央失去对地方政府的控制权了吗?难道中国想搞联邦制吗?
  洛阳新区以前开发过一次(即目前的洛南新区),那时征用了2500多亩农田,当时洛阳报批给中央时,写的这些土地是荒地,所以当时是以“9万/亩”的标准来补偿,但经过层层截留后,发到拆迁户手内只有“9000多元/亩”,而现在新区扩大征用的农田竟然比以前的补偿标准还低,这样是很容易闹群体事件的。 记得温总理曾经在2006年左右来洛阳视察过,当时的市委书记孙善武邀请总理到洛南新区看一下,被总理拒绝了,而是去关注民生问题,好像已经知道了新区是征用了2500多亩的农田,因此宁愿去关注老百姓的生活(曾经帮助果农推销水果),也不愿意去看洛阳官员的面子工程,洛阳的老百姓很佩服总理的举动!
  洛阳市专门弄了一个“连线政府”的网站,市委书记做了规定,相关部门必须按时对留言做处理及回复,但当有人提到“伊洛工业园区”的征地补偿标准过低时,政府就一直不回复了,不知道是不是触动了部分官员的神经?
  
  中央对于征地拆迁的问题三令五申,就是想限制出现暴力拆迁的情况,但地方政府对于中央的政策熟视无睹,依旧我行我素,仍然是暴力拆迁不断、冲突不断,这样不仅会让老百姓怀疑:中央还能控制地方吗?还能对地方政府施加影响吗? 如果地方政府一直这样胡作非为,那么老百姓可能就会认为是《中央政府》没有为老百姓办好事情,对中央政府、对这个国家的前景感到没有信心啦!
  在国务院于2010-5-25紧急下发拆迁补偿条例后,河南省尚未公布新的拆迁条例。
  
  附件的照片为真实的照片,是从拆迁办公室粘贴的公告上拍的,协议的照片也是真实的,是根据一户家庭已经签的协议拍的照片(是被逼迫签的,有黑社会在一边威胁),协议经咨询相关人员后,说是无效的协议,因为没有征地机关:“伊洛工业园区”的公章。
  拆迁协议签完后,不会发放补偿款,而是采用“补偿款预留为安置房的购买款、等安置房建成时再结算(说是多退少补)”,补偿款不发放就逼着拆迁户搬家,天理何在!!!!
发表于 2012-1-14 19: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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