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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 保护令叫停“亲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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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12: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经,一部红遍大江南北的电视连续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让老百姓对家庭暴力这个词有了极其深刻的认识,家庭暴力也被一些学者形象地称之为“亲密的伤害”。近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连续发出三份“人身保护令”,为受害者撑起了一片蓝天,也使该市的人们再次将视线聚焦到“家暴”这个敏感的词汇上。

  “限制暴力行为”第一人

  近日,田家庵区法院民一庭对一起离婚诉讼中无故殴打妻子的姚坚作出全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禁止姚坚殴打申请人王惠,如违反该禁令,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姚坚也因此成为淮南市第一个“人身保护令”限制暴力行为的对象。“以后再不敢动手了。”姚坚离开审判庭时怀着复杂的情绪说。

  王惠向法院起诉称,由于姚坚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加之双方年龄差距大,性格不合,沟通困难。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被告姚坚对原告王惠时常存在防备心理,对家中的柜子、抽屉都上了锁,双方也经常为此和其他生活琐事争吵不断。在婚后的六年时间里,王惠曾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都经家人和朋友劝退,但是双方的感情却没有因此得到任何好转。更为严重的是,姚坚曾于2009年1月和2010年1月两次将王惠打伤,并有当时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为证。

  田家庵区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发出“人身保护令”,对起诉方予以保护。

  三张保护令让两对夫妻修好

  200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俗称为“人身保护令”。2010年9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试点工作的通知》,田家庵区法院被确定为安徽省11个基层法院试点之一。之后,田家庵区法院通过成立专门组织、考察学习以及制定相关规定等多重举措,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撑起一片捍卫尊严、维护权利的天空。

  今年上半年,田家庵区法院先后作出包括姚坚在内的三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申请人。而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作出后,三被申请人当即表示将按照裁定执行,不再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

  之后,其中两份保护裁定的当事人双方和好,申请人撤回了离婚诉讼,另一份保护裁定中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并自动履行了相关义务。

  针对“人身保护令”,长期从事民事案件诉讼代理的执业律师孙超认为,“人身保护令”的出台以及发出,毋庸置疑是向人们抛出了一个全新的司法理念。长期以来,家庭暴力案件一直被我国司法部门作为故意伤害案件来处理。而依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案件注重和强调伤害后果,属结果犯,也就是说如果伤害程度连轻微伤都达不到(按人体伤害鉴定标准),且加害行为发生在家庭内部,则很难要求司法部门介入和处理。而现在“人身保护令”的出台及实施,已然是在平衡与诠释着司法到底要不要干预家庭暴力,能否对家暴施以民事司法干预的尴尬处境。
发表于 2011-12-18 15: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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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9 08: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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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9 08: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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