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查看: 571|回复: 6

离婚五个月前夫又添子 女子怒而起诉获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1 10: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五个月后,薛某得知前夫胡某再婚又添子,此时她才明白,胡某在尚未与她离婚时便在外与他人“有一手”。薛某满腔怒火将胡某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近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
    薛某于2004年1月经人介绍认识胡某并开始了恋爱,同年12月26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感情不和,去年12月他们协议离了婚,四岁儿子由薛某抚养。今年1月份,薛某听说胡某已与另一女子闪电结婚。5月,她再次听说一个惊人消息,胡某再婚后又生下一个儿子。薛某羞愤之下一纸诉状将胡某告上法庭向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诉状中称离婚后胡某很快再婚是他的权利,但胡某明摆着还没与自己离婚时就背叛了自己,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时间对比可以认定,胡某的再婚妻子受孕时间处于薛、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胡某行为是导致薛、胡离婚的原因之一,属于有过错方,对薛某成了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薛某要求胡某赔偿其精神损失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经法庭调处,胡某意识到其行为确实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伤害了夫妻感情,其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薛某考虑双方虽然已经离婚,但毕竟曾经夫妻一场,并育有一子,而且看到胡某积极认错并表示愿意赔偿,也就渐渐的平息了怒火。尔后,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胡某赔偿给薛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发表于 2011-10-21 12: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某     你看你干这事,一万快不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1 12: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可能不是胡某的亲儿子啊——说不定是是那女的带过来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1 16: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最终还是钱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1 17: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1 19: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薛某真聪明这样也能搞到一万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7 16: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2023319167757957898_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加入我们|偃师网 ( 豫ICP备11013690号 )

GMT+8, 2025-4-20 11:52 , Processed in 0.05520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