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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号上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朝龙、副主任王宗灿、杨宏儒及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原峰、副市长袁海滨,市人民法院院长董抒,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及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朝龙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偃师市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会议根据《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施办法》之规定,对《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偃师市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朝龙指出,要积极推进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更多地培植工业骨干支撑项目,壮大经济发展的后劲;高度重视农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等工作,大力办好涉及民生事业的实事。
关于财政工作,丁朝龙指出,要积极应对农业税下降、乡镇财政进展不平衡等影响财政收入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力争在下半年有一个大的改观;进一步强化财税征管,确保全年财政税收目标任务的完成;继续加大部门预算执行力度,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和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保障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的支出。
关于财政、审计工作,丁朝龙指出,对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健全完善制度,避免问题重复出现;注重审计成果运用,狠抓整改落实。市政府及市审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关于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丁朝龙强调,要贯彻审执并重、审执“一盘棋”的理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和公正效率意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大力开展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强化教育管理,大力提高队伍综合素,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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