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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服务 顾客赢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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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5: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家怠慢了顾客,顾客就到消协进行了投诉,结果赢得了赔礼道歉。

  商家怠慢顾客

  7月20日,王秋子和母亲到驻马店市西园街流行美西园店做发型。据她介绍,她是该店的老顾客,曾花2000多元钱买发卡。每次消费时,店员都会告诉她可以长期免费做发型,而这次去做发型,王秋子的要求被店员一口回绝。王秋子和母亲被“晾”在一边。

  该店员工认为王秋子做发型没有达到该店“一次性购买300元发卡免费做发型”的新规,因此,执意不为其提供服务,于是双方发生争执。

  “本来是开开心心地来做发型的,没想到却窝了一肚子火。”王秋子告诉记者,想起那场争执,她就愤慨。第二天,王秋子到驻马店市驿城区消协投诉,要求店方和店员诚恳道歉。

  顾客获赔礼道歉

  在驿城区消协,流行美西园店负责人王春梅说:“没有及时为顾客提供服务,是我们的错。”王春梅坦言,是工作的疏忽和管理不善导致了本次纠纷的发生。“王秋子是新规定之前的老顾客,可以享受长期免费做发型,店员的做法确实不妥。”随后王春梅拨通与王秋子发生争执的店员的电话,要求她当面向王秋子赔礼道歉。

  王春梅和店员的道歉,让王秋子和母亲很满意。王秋子表示, 自己平时不是个较真的人,作为消费者,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件很窝心的事。“如果权益受到侵害而选择忍气吞声,那就助长了不正风气。所以,我认为,即便是鸡毛蒜皮的事,也得维权。”

  “尊严投诉”会越来越多

  “这起消费维权第一案颇具‘创意’,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超前。”针对驻马店市首次出现的“尊严投诉”案例,驻马店市驿城区消协秘书长许保明称,这是消费者对服务质量更高层次的需求。许保明说,之所以会出现人格尊严投诉案件,是因为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和消费观念在不断地提高和变化。

  许保明表示,随着消费者在人格尊严方面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今后,此类案件的投诉将会越来越多。

  编辑点评

  店员服务态度不好,恐怕很多人是惹了一肚子气后,却没想到去投诉,有的是觉得没有进行实质消费,怕维权理由不充分;有的则认为比较麻烦,不愿再去较这个真。其实,法治的进步正是需要这样一些较真的人。较真的人多了,商家的服务意识就会提高,维权环境也会越来越好,这是对整个社会有利的事情。
发表于 2011-7-25 15: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就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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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6: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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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7: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就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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