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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刀捅4名法官获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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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0: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亲被警察枪击致残,获赔17万元
认为处理不公,申请国家赔偿屡屡遭拒
男子刀捅4名法官获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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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6日,下半身截瘫的王树文和妻子段巧云在河北家中。王强常抱怨母亲,17万元就把父亲的一辈子给卖了。段巧云念及于此,仰天大哭。  

父亲被警察枪击致残,获赔17万元

认为处理不公,申请国家赔偿屡屡遭拒

血案缘起17年前枪案

这起血案源起17年前的一桩公案。1994年,王强父亲王树文为逃避交赌博罚款,被警察枪击误伤致截瘫。法院认为,该警察当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但案后积极参与营救,并同意支付17万赔偿款,与王家达成调解协议,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王树文听闻后觉得不公,开始四处申诉。

2003年起,王强替父申诉,要求国家赔偿。申诉均被驳回,理由是王家已领赔偿,且案子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出台前。

与此同时,县政府、县公安局不断给予王家各种补助。但王强仍觉申诉不合理,最终发生血案。

一位了解案情的律师说,王强并不能提出证据,以说明当时的调解协议不是出于自愿,也无法证明赔偿不合理,所以申诉很难再被受理。

今年6月27日,河北沧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王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没地方说理”刀刺法官

2010年7月2日,王强又去了法院。其实自2008年之后,王强已很少再去法院。

行政庭办公室在法院3楼,上午10点左右,屋里只有李丽一人。她是秦皇岛中院的行政庭审判员,曾接待过王强的申诉。

王强递过他新写的申请,要求确认国家赔偿,确认公安机关当时的行为违法。

李丽没有接收这份材料,并向王强解释理由:一、枪击案发生在1994年,而国家赔偿法出台于1995年;二、昌黎县公安局已向王家赔付了17万元,赔偿只能赔一次,并建议他找一找信访渠道。

王强在警方的问讯笔录中说,他反复要求李丽再看看材料,她不同意,“我觉得她很不耐烦,我说啥她也不听,我觉得她根本就没把老百姓的事当事办,我也没地方说理,就产生了用刀教训她的想法。”

王强走到门口,停顿了一下,顺手将门关上。李丽见他锁门,便走向门口。

王强在笔录中这样叙述他的行凶经过:我从腰间掏出刀朝她腹部扎了一刀,扎的时候她叫了一声,她强行要往门外跑,我就拿刀朝她身上乱捅,她就反抗,捅了多少刀捅在什么位置我就记不清了。她不顾伤打开门跑了出去,跑到楼道里,我就追上去朝她后背扎了一刀。

在楼道内,法官杨树森、王新忠、宋继范出来阻拦,均被王强扎伤。

据《新京报》

王强父亲于1994年被警察枪击致残,获赔17万元,警察免于刑罚;王强认为赔偿少了,当初赔的17万元没有把脊梁治好,另外,对警察的处理太轻。随后不断申诉要求国家赔偿,但均被驳回。直至去年7月2日,当申诉再次被拒绝,王强便用刀捅伤法官,致2人重伤2人轻伤。

今年6月27日,河北沧州中院一审判决:王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王强家人不服一审判决,已于今年6月28日递交上诉状。

发表于 2011-7-14 11: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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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6: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情节是够恶劣,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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