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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是什么逻辑 猫腻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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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09: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毕节阿市中学英语老师周琴称,5月17日,她被迫陪8位领导喝酒后,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趁醉强奸,报案后阿市乡派出所指导员钟显聪对她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钟显聪向记者解释说,这个案件"暴力特征不明显",而且有避孕套,在强奸罪方面,很难认定。(7月12日《黔中早报》)
  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这几乎是司法常识。

  周琴只要喝上三至四杯容量五钱的酒就头脑发晕。当天喝的是50多度的白酒,周琴总共被要求敬了十五六杯,远远超出她的"可承受范围"。

 毕节公安局一位警官告诉记者,土管所房屋后面发现了用过的避孕套,房间内有卫生纸,警方还将床单拿去化验。"这些可以证明,王忠贵和周琴是发生了性关系。"是不是强奸,关键看周琴是自愿还是被迫。周琴选择报案,意味着她不是自愿的。但现在却被告知"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这是什么逻辑?

  当地警方如此"向着"王忠贵,还有一个原因是,当天喝酒是中午,而周琴敬酒的对象有派出所长和教导员。其中的"猫腻"或许不言自明。
发表于 2011-7-13 09: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啥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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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1: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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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1: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7854266704820878988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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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1: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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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3: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法律的无耻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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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3: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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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5: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1:}{:soso_e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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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8: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1:}无语了 他们是官呀   上下两张口 黑白颠倒咱老百姓有啥办法    无耻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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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09: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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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1: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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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3: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伙计们,大家戴上避孕套,排队干他娘,反正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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