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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偃师市司法局把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下沉到农村,依托12个基层司法所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226个村聘任了258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了市、乡(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把服务触角延伸到农村千家万户。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联络员作用,该局结合市情把好“五关”。一是把好人员选聘关。农村法律援助联络员从各村优秀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和热衷于法律援助的村民中产生,先由各村遴选推荐,经市法律援助中心培训和考试,按照每村1-3名的名额,择优录用。二是把好制度建设关。健全农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严格落实职责,制定了联络工作程序和标准,由辖区司法所督导落实。三是把好业务素质关。市法律援助中心派出精干力量,分赴12个乡镇(区),举办农村法律援助联络员业务知识讲座,重点讲解法律援助条例、农村常用法律和联络业务知识,提高了联络员的知识素养和实战能力。四是把好服务质量关。要求各村联络员及时掌握村民的法律援助需求,在第一时间上门服务,解答咨询,协助受援人办理申请手续,配合工作站进行困难情况审查,落实结案回访,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五是把好社会效果关。本着“调解优先、促进和谐”的原则,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积极引导受援人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努力降低办案成本,提高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联络员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300余人次,办结农村法律援助案件8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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