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村镇老井小学代课教师徐西森:我想拿到补偿金
背景故事:“咱不过分要求,只要能生活下去”,66岁的语文老师徐西森说。从18岁毕业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六高开始,徐西森就一直在李村镇老井小学教书,他刚开始教的是初三,“孩子升高中是百分之五十的升学率!当时《郑州晚报》、《洛阳晚报》都报道过,说我们村是‘秀才村’。”他笑着回忆,后来他开始教小学毕业班语文,“一个月239块工资。”
2008年8月28日,徐西森被辞退,“一分钱补偿金都没有,纪念品都没有一个。”
学生们得知老师被辞退,常常来看他,大到五十多岁,河南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小到十几岁,刚刚高中毕业的孩子。“他们来看我,我很高兴。”但这无法改变他清贫的生活。他一家全靠农业收入,由于腰椎间盘突出,他本人毫无工作能力,农活全靠妻子,老母亲脑瘫,“他唯一的依靠是每个月55元养老金。” 社会应该帮助好人。。。。 好人有好报,徐老师会得到好报。要不我们给他点帮助。咋联系他呢。 可恶的政府。 国家和社会应当营造一个好人不吃亏的社会环境,现在的情况却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会闹的孩子天天吃。 政府的责任 应该有个说法 应该给予补助!关注中。。。。。。。。。。。。。 徐老师与教育局的争议属于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在偃师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设立有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受理过一起人事争议。 徐老师的是值得同情 应该给予补偿,会继续关注,希望李村镇政府不要让老百姓失望。 徐老师与教育局的争议属于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在偃师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设立有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受理过一起人事争议。
小青年 发表于 2010-5-11 11:14 http://bbs.yanshi.cc/images/common/back.gif
嘘!这里引出了一个敏感的话题!偃师市委市zf最头痛的就有这件事。类似的有好几百人哪! {:1_370:} 小民无能为力,只好观望。 见议:申请仲裁要求补足社会保险及退职经济补偿金。 本帖最后由 花开夜半 于 2010-5-16 14:03 编辑
徐老师与教育局的争议属于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在偃师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设立有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受理过一起人事争议。
小青年 发表于 2010-5-11 11:14 http://bbs.yanshi.cc/images/common/back.gif
代课老师非属国家《教师法》所调整的对象,也不属于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国家政府相关部门为深化农村中小学用人制度改革,对临时教职工予以清退,由此引发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我才有在楼上的见议----直接请求劳动仲裁。 不只是徐老师人一个人的问题,代课老师全国有好几万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本帖最后由 洛东一滴水 于 2010-5-16 21:34 编辑
18岁开始干,一直到64岁——干了整整46年啊!
还是代课教师,可能吗 应去劳动仲栽部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