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清风 发表于 2010-4-24 19:54:06

发财心切抢劫假金链 同伙自首供出真元凶

在谋划抢劫后仍装做无辜的主谋,却怎么也想不到在同伙的自首下,现出了真身。4月19日,经河南省偃师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常根伟被该市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5万元。

    2009年5月,常根伟看到本村刚从外面打工回来的赵某戴着一根白金项链,自认为价值不菲,便召集刘育辉、刘景辉预谋实施抢劫。5月10日夜,常根伟以喝酒为由将赵某骗至本村张某家,中途借故离开并通知刘育辉、刘景辉做好抢劫准备。当天22时许,赵某行至自家附近时,埋伏多时的刘育辉、刘景辉趁其不备,用木棍、砖头对其殴打,并将其项链抢走。

    第二天,常根伟等人欲将抢劫来的项链变卖时,被金铺人员告知项链只是一般的工艺品,并非白金。为表示自己的无辜和清白,事后常根伟还携带礼品到医院看望赵某。

    2009年10月,常根伟等人在盗窃时被抓获,刘景辉主动交代了上述抢劫事实。
(来源:检察日报)

麦速 发表于 2010-4-24 21:15:14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开心的胖子 发表于 2010-4-24 21:21:26

老顽童 发表于 2010-4-24 22:18:10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人哪????????????

爱车之人 发表于 2010-4-24 22:25:20

多行不意、必自毕。

爱车之人 发表于 2010-4-24 22:25:32

多行不意、必自毕。

老顽童 发表于 2010-4-24 22:40:08

都是金钱惹的祸!!!!!!!!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10-4-24 23:28:04

偃师检察院处理的,那这人是偃师那村的呀?

李方方 发表于 2010-4-25 08:25:44

人一但心生歹念简值太可怕了。请广大朋友们远离这样的人,不要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孤独浪子 发表于 2010-4-25 10:39:23

君子取财应取之有道·····

★降み龙★ 发表于 2010-4-25 11:41:49

都是金钱惹得货不专业呀 真假都分不清

ゞ緈諨ぁ約錠 发表于 2010-4-25 17:48:53

这种人最死鬼了,吓得不敢戴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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