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9-12 13:21:14

偃师高校联盟申请校区论坛须知

1、在校学生可免费申请校区论坛,但是必须要一定的人气,并且有足够的时间管理。


2、申请校区论坛版主,要严格按照偃师论坛版主申请条例。详情点击


3、校区论坛交流必须按照论坛发帖要求,禁止恶意攻击、诽谤、侮辱、反动、seqing类帖子出现。
论坛发帖须知


4、偃师论坛开放校区论坛申请目的:在于能够让偃师学子有一个共同、理想、良好的网络交流平台。





论坛使用帮助:http://www.yanshi.cc/bbs/thread-1305-1-1.html



[ 本帖最后由 yhss 于 2008-9-12 13:25 编辑 ]

一面情缘 发表于 2008-9-12 14:26:38

估计没有太多的人

一面情缘 发表于 2008-9-12 14:27:08

这是我们大人们的
而那些小孩子知道什么

豆豆兔 发表于 2008-9-12 14:52:26

恩,天天上课,可能都没有时间。

一面情缘 发表于 2008-9-12 14:57:35

也不能完全的否认孩子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9-12 15:48:07

原帖由 豆豆兔 于 2008-9-12 14:52 发表 http://www.yanshi.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恩,天天上课,可能都没有时间。


应该可以的 ~~~   试一下吧

生锈的菜刀 发表于 2008-9-12 22:00:30

未成年上网是要受限制类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9-13 00:21:18

原帖由 生锈的菜刀 于 2008-9-12 22:00 发表 http://www.yanshi.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未成年上网是要受限制类

错了上高中的都 16岁以上的 应该都是成年人了

惊起一鸿 发表于 2008-9-13 07:00:46

怎么会叫高校呢,叫名校如何?高中、初中、职校等,公办、民办的都可叫名校。

純情雙魚 发表于 2008-9-13 12:02:46

这里的帖子都发些什么内容呢?

生锈的菜刀 发表于 2008-9-13 16:12:02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按照网吧管理的有关条例,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网吧上网。处罚规定:对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情节严重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一律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酷QQ 发表于 2008-9-23 14:31:51

高校在哪啊?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10-20 13:15:56

原帖由 生锈的菜刀 于 2008-9-13 16:12 发表 http://www.yanshi.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按照网吧管理的有关条例,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网吧上网。处罚规定:对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情节严重或 ...

高中生都是18岁以上的 ~~

纬度 发表于 2009-5-31 01:29:48

高校,应该是上了大学的偃师孩子吧。我就是,我申请黄河科技学院的。

纬度 发表于 2009-7-27 15:56:23

黄河科技学院的学生。怎么申请啊。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偃师高校联盟申请校区论坛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