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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传染——一个沉重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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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09: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上学去啦。希望这不是永别,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老师校长,我来上学啦。您不能让坏人碰我,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叔叔阿姨,我在上学啊。您有不满去上访,我要活着回家。”
         这是郑渊洁在泰兴幼儿园凶杀案之后的即兴之作。是的,从南平到雷州,再到泰兴——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孩子屡屡被杀,这样的故事竟已成“老生常谈”。此情此境,任何“理性”的谈论,都不及这一首朴素的小诗,更能安抚我们的心绪。

   恶人不仁,以孩子为刍狗。抛开这最近的血腥不说,前一天,雷州校园凶杀案发生之时,正是郑民生枪决之日,目睹这一吊诡的情形,敏感的人们会说,是郑民生的“灵魂附体”了。这固然耸人听闻,但不能不令人深思:谁敢保证,雷州、泰兴的行凶者,不是出于对郑民生的模仿?

  我们来分析三名行凶者的身份:南平案郑民生,与原工作单位领导有矛盾,辞职后谋新职不成;雷州案陈康炳,为事发学校病休老师;泰兴案徐玉元,曾被保险公司辞退,并曾从事过违法传销活动。三人皆因挫折而对生活产生绝望,继而“报复社会”,而报复的对象又都是孩子。这相似的犯罪动机,可以用“犯罪传染”来形容。

  令我们感到恐怖的是,为何杀人的郑民生遭千夫所指之时,竟还有人成为他的后继者?我们应该记得,面对宣判时,郑民生竟高呼自己无罪!是什么让他感到作恶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而雷州案发后,陈康炳试图跳楼自杀,是什么让他在寻死之前偏要拉上无辜的孩子作为“垫背”?

  作为一种社会动物,任何人的行为都不是孤立的,包括杀人。否则,杨德昌导演不会用3个小时的电影时长,来追忆那桩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同样,这三件凶杀案,必定都有深层的社会原因。
   
      当孩子一次次成为受害者,任何评论都可能是无力的。我们只是期许,这是最后一次就这样的话题作论,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为孩子哭泣。
发表于 2010-4-30 09: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悲哀,无辜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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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09: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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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13: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特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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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14: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是因为现在竞争激烈,工作压力过大所致?人们普遍都产生了生存危机感,在当今社会中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只有不断的去违法、犯罪,以通过不法渠道获得生存的砝码——人民币以及相对应的地位和较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这种社会现象真的是无法遏制了,只有如此演变下去,一个又一个的郑民生和陈康炳,然后是无辜的孩子和不断的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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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15: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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