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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以“传、帮、带”三部曲为农民工撑起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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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09: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中原网资讯频道  
    “请大家消除顾虑,工伤鉴定是不需劳动者支付费用的。在施工受伤后一定要向事故发生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近日,偃师市农民工普法学校的袁瑜勃律师正在为农民工讲授关于处理工伤事故的法律程序,前来听课的60多名农民工把普法学校的教室挤得水泄不通。

    为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偃师市司法局于2010年创立了农民工普法学校,以“校站一体”的工作模式(农民工普法学校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推出了以“传、帮、带”为主旋律的普法维权三部曲,深受农民工欢迎,受益农民工达三万人次。

    “传”——传授农民工法律知识和维权技能

    一是学法。定期邀请专业律师开展法制培训,为农民工讲解务工常用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技能。

   四川籍的农民工刘某在餐馆打工三年多了,在参加了普法学校培训后,才知道被老板炒鱿鱼后,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后来,在学校律师的指引下,成功向餐馆索赔了1万余元的补偿金。

    二是送法。定期组织公益律师送法进农民工“流入地”和“施工地”,尤其在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高峰期,巡回到火车站、汽车站、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讲解劳动就业、工伤赔偿等法律政策知识,提供“一站式导航”法律服务。

    “帮”——帮助农民工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以本地援助为基础,畅通快速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一线一卡”联络方式,即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热线”和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卡”,在第一时间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代理农民工维权案件。

    对于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当事人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即可获得援助。

    二是以异地援助为拓展,完善法律援助协作机制。针对农民工返回原籍、建筑单位注册地与施工地分离等情况,普法学校与省内外20多个县区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推出了异地协查取证、异地援助申请等多项举措,为农民工异地维权提供了有力保障。

    “带”——带动农民工开展维权实践

    一是培养农民工“普法宣传员”。选聘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热心公益普法的农民工学员担任义务普法宣传员,通过开展“农民工模拟法庭”、“法律明星PK赛”等法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宣传员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培养农民工“赤脚律师”。培养具有办案实务经验的农民工“赤脚律师”参与调解、仲裁、诉讼等维权实践,充分发挥他们的身份优势和实践经历,帮助农民工群体依法维权、依法化解各类劳动纠纷。

    二年来,农民工普法学校解答法律咨询二万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63件,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83万元。一个个案例,一串串数字,为农民工构筑了一个“精神家园”,奏响了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和谐乐章。 ( 通讯员  马虎山)

发表于 2012-6-16 12: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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