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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男子车辆丢十年 警方竟开六年致车主无法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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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0: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年前,偃师人张治平新买的车被盗。去年,该车被长葛警方查获。但至今张治平仍然无法要回。原来此车曾被新密警方拾得,并给一派出所用了6年。之后,他们又以无主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而长葛警方查获该车,打电话通知张治平来领车,却发现这辆车已有了正规手续。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申子仲记者邱延波都市频道记者胡江涛

  车子被盗10年 找到却要不回来

  2001年,洛阳偃师人张治平花近6万元买了辆面包车。可车刚开两个月就被盗了,他随即向偃师市公安局报案。但案子一直没破。

  2010年3月,张治平突然接到长葛警方的电话,这让他兴奋不已。原来,长葛警方在查车时发现,当地一男子所开的面包车涉嫌盗抢车辆。

  涉嫌面包车的发动机号为02218,正是张治平所丢面包车的发动机号。根据车架号和发动机号,长葛警方找到了张治平。接到长葛警方通知,张治平的弟弟张彦平兴冲冲地赶到长葛,但现任车主却拒绝交回车。

  据现任车主讲,该车是新密市2007年8月的拍卖车。此人还向警方提供了新密市公安局当年向当地财政局提交的要求处理无主车辆的请示材料。

  新密警方将该车当公务车用6年

  对此,长葛警方也很无奈:“我们没法不放车,现任车主的手续很合法。”

  更让张治平感到离奇的是,根据长葛警方的调查,新密市公安局平陌派出所早在2002年就拾到了该车,当时车牌已经不见,民警以无主车上交给新密市公安局。同年,新密市公安局又以15000元的价格配给曲梁派出所,作为公务用车用了将近6年。2007年8月,该车交由新密市公安局拍卖。

  张治平的弟弟张彦平气愤地说:“他们拿着老百姓的东西,太不当回事儿了吧。”

  被盗车当时没上盗抢车辆信息网

  既然新密警方2002年就拾到该车,那为什么迟迟没有联系车主?张治平更闹不明白,在2002年配给曲梁派出所和2007年公开拍卖这两次“交易”中,新密警方怎么会确定这辆被盗车是无主车?

  张治平为此找到了新密市公安局,新密警方称,他们拾到的是无牌照车辆,且2002年偃师市公安局没有在公安系统的盗抢车辆信息网上对该车登记。

  对此,偃师市公安局办案民警说,2001年这辆车的被盗信息确实没上盗抢车辆信息网。但偃师警方认为,被盗车即便无车牌,但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却没变,根据这两项,新密警方就可以通过车管部门的全国机动车信息网查到车主。

  新密警方至今仍推脱

  随后,都市频道记者和张彦平来到新密市公安局,找到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该中心的杨春花说:“为什么没有查?那你们问偃师的办案单位去,当时他们没有上网。”

  目前,因现任车主手续合法,真正的车主一直不能要回自己的车。面包车被盗后在外漂泊10年,仅新密警方就用了近6年,其后又被公开拍卖。而新密警方轻描淡写的解释,更让张治平气愤:“我不知道新密警方是咋办的案,为啥长葛警方能查出车主,他们就查不出来?一个用心就能解决的案子,因为一些人的不用心,或者说别有用心,变得越来越复杂。”

  对于此事的责任追究,偃师市公安局办案民警认为,不找真正的车主是新密市公安局在推卸责任。长葛市公安局一位民警说:“责任完全在新密市公安局。”

发表于 2011-6-4 11: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警方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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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1: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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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2: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soso_e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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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2: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新密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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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3: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soso_e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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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3: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6:}{:soso_e137:}{:soso_e170:}{:soso_e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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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0: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吃百姓血肉却不办事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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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0: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人民饭不办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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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00: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6:}  真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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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08: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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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11: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回来,还能要吗,开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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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13: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警方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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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2: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言说,警匪一家,现在还不如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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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6-8 14:38:14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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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7: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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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9 08: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警方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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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QuMOlp , [url=***://khxqtwplpkdr.***/]khxqtwplpkdr[/url], [link=***://pessxphitfcs.***/]pessxphitfcs[/link], ***://jjbdsrsvoooj.***/  发表于 2011-12-17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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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Yours is a clever way of thikinng about it.  发表于 2011-12-15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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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6-9 18:38:49
让人汗颜,也到   今日说法   晒晒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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