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到绣楼,帘卷幽梦 洛阳偃师:检察建议助推乔氏绣楼古建修缮保护 本报讯(记者孟红梅 通讯员刘双峰 刘建鹏)“绣楼年久失修,身为乔氏后人都感觉脸上没光,这回终于修好了,可以告慰先人了,还是这样的绣楼好看……”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郭芳芳来到该区府店镇夹沟村,对乔氏绣楼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回访,家住附近的村民老乔说道。 郭芳芳放眼望去,只见修复后的乔氏绣楼掩映在春天的桃红柳绿中。古人笔下“散落绣楼,散入一帘幽梦”的场景得以重现,乔氏绣楼焕发出新的生机。 2024年3月,河南省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考古高级技师王丛苗向偃师区检察院提出建议,“文物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希望检察机关能以文物保护案件办理为示范,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收到该建议后,偃师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代表联系,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专门小组,对辖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发现乔氏绣楼未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 经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发现,乔氏绣楼系清代三层砖木结构建筑,对研究清代民居和风俗,尤其是绣楼的结构和演变,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被河南省政府公布为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乔氏绣楼缺乏相应文物保护措施,部分建筑发生坍塌,所在院落破败不堪、周围杂草丛生,严重威胁文物建筑的安全与完整,相关单位可能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偃师区检察院于当年7月15日正式立案调查。一方面,该院采取“现场勘查+无人机+卫星遥感”办案模式,利用一站式无人机任务管理云平台与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对接,进行红外建图,固定证据。另一方面,该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该区文物局、府店镇负责人以及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参会讨论,明确该区文物局和府店镇政府负有管理和保护职责,商定了修缮方案。会后,检察机关依法向该区文物局和府店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 为保证修缮效果,偃师区检察院会同该区文物局,积极向上级文物保护部门争取资金,并组织该区财政局、府店镇政府、辖区爱心企业等开展座谈,共筹措修缮资金31万元。2024年9月25日,乔氏绣楼本体破损墙体得以加固维修,更换了屋顶檀条、板瓦,并改造升级了大门过道、排水系统,对地坪进行了平整,初步完成修缮工作。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对乔氏绣楼院落重新规划整理,拆除清理坍塌建筑,复原乔氏绣楼原貌。 与此同时,偃师区检察院还举一反三,立足乔氏绣楼案件办理,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将文物保护安全纳入全区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该区文物局、镇政府等行政机关主要领导签订《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与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出台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相关文件,凝聚文物保护合力。 “检察机关借助数字技术,助推乔氏绣楼修缮保护的做法值得肯定,为我市清代民居及民俗文化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2月,偃师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实地回访参观乔氏绣楼,比对修缮前后变化情况,王丛苗对该院履职予以高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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