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 发表于 2011-3-1 18:28:38

请看偃师车管所如何对待自身错误

转自洛阳信息港

   我的摩托车驾照 (E照)因为车管所把我身份证号登记错误,而成了非法驾照,到2010年9月审照时,被严格细心的警花妹妹发现,随之宣布作废,在经过一番据理力争无望后,偶入商都网投诉举报网页,谁料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偃师车管所的周警官打来电话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驾校撤档,建“E”照档,随后把C1(小车照)按增驾重新建档;二、一年内拿到C1照,来找他完成并照。我经过调查论证后发现第一种方案行不通,遂接受第二种方案,并与2011年元月20日顺利拿到C1驾照,当即联系周警官,谁知周警官已不分管该项工作,并提供一电话号码,说可以找她,我找到了她,她让我过年后再找她,这不过完年了,今天找她:她说一年后来办增驾。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是偃师车管所的领导,在当今国务院提倡政府为民服务时,她大概没进行过学习,从她身上,是不是可窥某些执政者的嘴脸。

浩海小舟 发表于 2011-3-1 20:05:20

交警部门的办事效率真是高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3-13 00:23:26

{:1_345:}

小青年 发表于 2011-3-13 15:55:30

可以进一步和车管所交涉,属于他们的责任就应该有他们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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