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聚焦 发表于 2010-12-28 12:12:16

看看佛光派出所“好所长”如何欺人







偃师公民远程 0位粉丝 [*]

12月27日上午7时45分,偃师二实小门口一骑电动车送孩子的女家长被一车牌号为1109的小车挂倒,孩子及家长被撞倒地,电动车被撞坏,车上一男子不顾孩子及家长倒地,出言不逊,说“撞死你孩子,咋不把你撞死哩”,所幸的是孩子及家长没事,当女家长提出让对方为其修理电动车时,该人说“你的给我修车”,并人当着众多家长的面说了很多侮辱人的话,还抛下“你想咋着就咋着”的话后扬长而去。女家长报警经调查当事人是偃师公安局佛光***寇育鹏所长,事后家长打电话给公安局督查科曲科长,曲科长于28日上午给家长做出沟通,让寇所长给当事人赔礼,寇所长很快给当事人通电话,依旧是态度蛮狠,据不赔礼,说我只是和你沟通沟通,我没有错,还说“偃师很小”的威胁话。大家来评评,这是一个***所长该具有的素质吗?是一个能为人民服务的好**吗?尤其作为一名***所长,强烈关注偃师公安局如何处理,给民众一个说法。

八月清风 发表于 2010-12-29 10:57:20

虽然有网友说“大批家长前去送孩子,大批人目睹”,我还是觉得,好几个人把事情经过说得很全面,连小孩开车门似乎都看得一清二楚,我很纳闷,你们“大批人”都守在所长车前看到车主的小女孩开车门,电动车撞上去吗?
楼主实名发帖,明明说的是电动车被小车佳倒,“大批人”却说小车没动,这个出入太大,看完帖子我也很迷惑,再一个小车停在什么位置谁也没提到,电动车让小车家人后来给修了,小车坏了没有?电动车损坏若是事实,说明电动车受到的损害比小车严重,何况当时电动车上还有小孩,电动车主的愤怒可想而知,电动车主不应该提小车车主的名字,“大批人”更不应该提电动车主的名字,这么多人都在数落着受伤电动车主的不是,令人不能不怀疑其中有黑手操纵的嫌疑。
“偃师很小”,这话很有杀伤力 ...

八月清风 发表于 2010-12-29 10:58:11

再一个,7.45分正是学生上学高峰,寇某却驾驶汽车停到学校门口,纵然时间很短也不应该,这说明小车主有错在先。电动车让小车家人后来给修了,小车坏了没有?电动车损坏若是事实,说明电动车受到的损害比小车严重,何况当时随电动车倒地的还有车上的小孩,电动车主的愤怒可想而知,小车车主不但没道歉,还与电动车车主当街争吵,其个人素质优劣不难想象!
寇某在组织出面后,仍然与电动车主“话不投机”,致使电动车主将事情发到网络上,说明其是一错再错,所以我认为在事双方都应该对自己在这一事件中的言行进行反省,尤其是寇某。

军备酷 发表于 2010-12-29 11:36:39

关注中

在家打坷垃 发表于 2010-12-29 11:47:53

幸好是和电动车相撞,要是撞到别的车,事就大了,时刻得注意安全啊。

麦速 发表于 2010-12-29 16:33:17

麦速 发表于 2010-12-29 16:33:32

醉花荫 发表于 2010-12-29 16:48:37

撞人还这么嚣张,把他说的话发到天涯或者人民网去!让网民们都看看所长的素质!

冰儿 发表于 2010-12-30 23:07:06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10-12-30 23:41:42

那条路好象交警部门早就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间禁止进入了啊,他车是怎么进去的?

紫衫幽灵 发表于 2010-12-31 14:16:42

真相到底在那里??

雪舞柔情 发表于 2011-1-4 20:48:55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中原龙 发表于 2011-1-5 11:24:56

世风日下,将来不知道何去何从

清风明月 发表于 2011-1-5 15:43:06

西亳哥哥,我也曾就学校门前学生多,交警不管发过贴,你也看到了,但是我们无能为力呀,接孩子的时候大车小车,依然很多啊,老害怕出事啊,去看看,拍点照片看看吧

maike 发表于 2011-1-5 21:43:25

山东泰安的好汉来超度他吧

ゞ緈諨ぁ約錠 发表于 2011-1-8 10:09:03

人家是所长吗?所以就牛....

闲人 发表于 2011-1-16 14:44:32

牛人啊!

军备酷 发表于 2011-1-17 1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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