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3-30 10:43:11

【第十七期话题】谁来兼管,公共场所的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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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客通过地铁3号线友谊路站的闸机,情侣吻别视频可能出自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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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3号线友谊路站一角。


一对在地铁吻别的情侣最近意外成为“网络红人”,因为他们在3号线友谊路站闸机口吻别的视频,被他人添加评论后上传到网络,点击率已经超过10万多次。




昨天,早报记者联系到这对热恋中的情侣,他们表示,这次视频传播事件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多种困扰,同时认为这是地铁监控设施被工作人员滥用所造成的,“我们正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地铁公司。”



去年9月2日,3号线友谊路站拍下吻别视频


“走访了经常进出的几个地铁站后,我们认出了拍摄地点”


“这段视频是在3号线友谊路站被拍下的。”视频中的男主角王费说,自己看到视频之后,第一感觉非常愤怒,“地铁工作人员边看边评论,说的话让我很不舒服。”


“我和王费经常在上海南站乘地铁,看到视频后,我们一开始去上海南站收集证据,但发现环境不像。”王费的女友夏颖惠说,由于视频拍摄于去年9月,画面又没有明显的标志物,他们走访了经常进出的几个地铁站,最后确认这段视频是在3号线友谊路站被拍下的,“拍摄的时间应该是去年9月2日傍晚,当时我到地铁闸机口送王费回家,那里几个探头的位置与视频都对得上。”


王费说,被拍视频的当天,两人一起拍摄了情侣大头贴,大头贴上两人所穿的衣服和视频中的一样。


昨天下午,早报记者走访3号线友谊路站,发现这段视频的大部分画面,应该是该站出口闸机处右侧的摄像头所拍摄。那里正对着闸机,视频中出现的售票厅和淡黄色大门也在它的正前方。而视频中切换过的一段画面,应该是出站口正中的摄像头拍摄的,从其正对的角度看去,站外马路上的铁栏杆也与视频中的完全相同。




男主角刚刚辞职,视频打破情侣平静生活


“视频内的种种评论让我心里很不舒服,此后情绪一直不高”


这对情侣表示,他们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工作都很忙,相恋以来的关系一直非常好,所以当时在地铁站的拥吻时间比较长。


“这段视频虽然没有影响到我们之间的感情,但是已经干扰了我的生活。”刚刚从公司辞职的王费说,身边的很多朋友都已经看过这段视频,也有很多人给他打电话或发短信询问此事。


虽然朋友的询问多是出于好意,而且多数朋友都严厉谴责了视频的拍摄者和上传者,但自己和女友亲吻的视频被身边亲友广泛浏览,依然让王费有些尴尬,“连我国外的朋友都知道这件事了。”


就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王费依然不停地回复多名朋友的询问短信,“你看,这个短信又是来问我视频的。”


作为一名女孩,夏颖惠所遭受的压力比王费更大。“没有同事跟我说他们看过这个视频,但我相信他们多数已经知道这件事或看过视频了,只是不好意思来问我。”夏颖惠说,视频内对她的种种评论,让她心里很不舒服,自从得知此事之后情绪一直不高。


“现在走在地铁里,我总会产生一种非常不自在的感觉。”王费说。



情侣准备起诉,正在等待地铁公司表态


“这侵害了我们的名誉权,我们希望地铁方面能主动道歉”


“我们觉得地铁公司需要对这件事负责。”王费说,他和女友认为是地铁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拍摄视频并添加恶意评论后,上传到网络上供人浏览,“这侵害了我们的名誉权,我们希望地铁方面能主动道歉。”


“好在我们的关系仍然很好,要是为这件事分手就太不值了。”王费说,他们得知地铁公司表示正在调查此事之后,就一直在等待地铁公司进一步的表态,“但他们一直没有公布调查结果,希望地铁公司不要让这件事不了了之。”


王费表示,他曾在欧洲留学多年,国外公共场所也装有很多监控设备,但从没有听说过类似事件。


这对情侣表示,他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一旦地铁公司不作表态,将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


王费说,他们已经在收集证据,并着手联系相关律师,“这不只是我们两个人的利益问题,这还涉及如何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应受访人要求,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对话


如今走在地铁里我会感觉不自在


早报记者:你们是通过什么渠道得知自己的视频被传到网上的?


王费:是朋友告诉我的。


早报记者:视频对你们的生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王费:让我心情很差,这就是最直接的影响。几天前,我因为个人原因从公司辞职了,可以说与这次视频事件也有一定的关系。我无法控制别人怎么去看这件事,虽然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错,但感觉肯定是不舒服的。


早报记者:现在上街会感觉不自在吗?会担心别人认出你们吗?


王费:那倒没有,陌生人一般不会认出我们。但我们两个的朋友一看视频,就会认出我们是视频的主角。还有,走在地铁里,我总会产生一种非常不自在的感觉。


早报记者:你们两人之前的感情,有没有受到视频事件的影响?


夏颖惠:我们的关系挺好。我们谈恋爱半年多,关系一直很好。


早报记者:家里人对这件事有什么反应?


王费:父母挺支持我们两个的,我们主动把事情原委说了,然后他们也同意我们现在的处理方式,我们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3-30 10: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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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拥吻遭监控:欲起诉地铁公司侵犯隐私
  “这段视频虽然没有影响到我们之间的感情,但是已经干扰了我的生活。我们觉得地铁公司需要对这件事负责。”受害人王费说,他和女友认为是地铁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拍摄视频并添加恶意评论后,上传到网络上供人浏览,“这侵害了我们的名誉权,我们希望地铁方面能主动道歉”……

公共摄像头遍布角落,我们还有隐私吗
  现在摄像头越装越多,据了解,北京目前安装的图像信息采集设备已达26.3万余个,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被刷新。而对摄像头的管理却没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应当强调的是公共场合也有隐私,有些人认为公共场合没有隐私的说法是错误的……

市民:“这就如同被剥光了衣服”
  隐藏的摄像头会造成不安全感等消极心理。打个比方,这和普通人登台表演的感受类似,会焦虑紧张,甚至由于心理压力而影响行为。对于所有人来说,在公共社交场合都有身体边界和无形的心理边界,摄像头会造成部分人感觉自我心理边界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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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天生就是一把“双刃剑”
  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提高百姓安全感方面,“电子眼”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公共安全部门的“好帮手”。但“电子眼”天生就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致力于维护公共安全的同时,也为不法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提供了便利途径。此次“地铁**”事件,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贴身保镖”到“随时偷窥”只一步之遥
  关于公众场合安装摄像头,是社会治安的需要还是妨碍公民隐私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摄像头,这些入侵生活的目光,在降低区域犯罪率上贡献卓越,但也令更多人感觉到隐隐地被窥视、被监视的别扭。偷窥隐私向左,安全监控向右,要处理好这些“眼睛”不是那么容易的……

监控资料可能被泄露成为公众忧虑
  “情侣热吻”现象的确很让当事人尴尬,也很让公众对自己的举止产生深深的担忧并演化成一种不安全的恐惧。到底谁有资格安装摄像头、装不装摄像头、装多少、装在什么位置、可以监控到什么内容,如果这些都不明确,谁晓得哪天在网上曝光的不会是我们自己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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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视频外流缘于权力滥用
  这件事正好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对这些可以安装摄像监控探头的特殊部门的监管漏洞。我们应该加大对享有这些特殊权力的部门的监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他们滥用权力。享有了一定的权力的部门,必定也要尽好自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好自己的义务,当然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保护公民隐私必须“监控”监控者
  监控系统主要用于守护公共秩序安全,监控资料的使用、存放、管理都应当有严格的规范,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提供给公安、司法等部门。但如果擅自公开此类视频资料,甚至上传到互联网进行传播,则属于违规,传播者应当承担责任……

应恪守对自由的“最小伤害”原则
  基于公共利益的监督权也必须恪守对自由的“最小伤害”原则,尽最大限度保护公众的私权利不受影响。对监控摄像头的布点,理应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求平衡,对监控资料的保存、使用、销毁,也必须围绕着公共安全而科学设置……

尽快将“电子眼”纳入法律的监管体系
  摄像头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管理的摄像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全国性法规对个人信息、个人隐私进行保护。而针对“电子眼”管理,虽然北京、辽宁、成都等地都已出台相关地方法规,但这些法规有的过于笼统,尚不完善,亟待更权威的立法予以解决……

  孟德斯鸠曾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任何具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直到他遇到限制为止。”很显然,坐在“电子眼”后面的人也不例外。如果没有对他们的监管和限制,他们就可能在“电子眼”的帮助下,肆无忌惮地满足偷窥心理,并向更多人炫耀和使用这种不受约束的权力……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3-30 10:44:47

公交车摄像头居高临下拍下女孩走光镜头

夏日炎炎,穿低胸衫、吊带装的女孩子们在乘坐公交车时要当心了,别上演“走光”一幕!近日,有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称自己在乘坐公交车时发现车上的监视器竟然直播女士胸部春光。记者采访后发现,公交车上的摄像头因居高临下拍摄,让不少没有防护的女乘客不慎“走光”,也被一些居心不良者偷窥。



美眉春光乍泄浑然不觉


刘女士称,前日下午她乘坐54路车,由于恰逢下班高峰期,车上很挤,她上车时已经被堵在前门口,不经意间她看到站在司机旁边的几位男子诡秘地相视而笑,出于好奇心,她靠近了那几名男子,让她吃惊的是,公交车监视器里正好显示一个女孩子“春光乍泄”的镜头。刘女士说,当时那个女孩子正准备下车,站在后门等待下车的台阶上,她穿了一件宽肩圆领的白色T恤,通过显示屏,可以将她的胸部及胸衣尽收眼底。刘女士说自己当时很尴尬:“太恐怖了,车上的摄像头能拍得下走光镜头,但很多女的却像那个女孩子一样,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别人偷窥了个够。”




男乘客有心提醒怕误会


记者昨日乘坐6路、22路等多路公交车,看到这些公交车上在靠司机方向盘的右上方,都有一个大概长宽在六七厘米的黑白显示屏,在后门上方安装有“电子眼”摄像头。记者了解到,这套设备的作用是:通过摄像头的拍摄,将后门下车的乘客的场景反映到司机旁边的显示屏上,以便司机及时开关后门。一位公交司机介绍,乘客从前门投币上车,从后门下车,有了摄像头,乘客被夹伤或跌倒的情况大大减少。此外,当在显示屏中看到小偷在后门趁拥挤或下车情况乱,对乘客进行行窃时,司机可及时通过报站播音系统提醒车上的乘客。


但是,摄像头在炎热的夏天也多了一个“功能”——拍女士走光。有公交司机也承认,有些男性会专门站在司机旁边的位置,眼睛不时地盯着显示屏,即使后面有座位也不去坐。在采访中,一些乘客也表示经常看到过显示屏中的“走光”画面。在软件公司工作的朱先生说,有一天坐883路回家,就看到显示屏上有一个在后门侧的女孩子走光,“我和站在司机后面的几个男的都看到了,很尴尬,想提醒下那个女孩子吧,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怕被误会。”




受访女乘客大多无防护


“你是否知道公交车上装有摄像头?”“是否知道摄像头有可能拍到女士‘走光’?”带着这两个问题,记者在岗顶公交站随机采访了15位正在候车的女乘客。在这15人中,有十人表示知道公交车上有摄像头,但是很少会在下车时注意自己的衣着。多数女士认为,车上的摄像头是给司机看后门下客的情况的,从来没意识到这个还会让女士“走光”。只有一人表示在下车时会有意识地往后拉紧衣服或者捂着胸口位置。




市民支招


调整摄像头角度 穿着勿过于暴露


在采访中,很多女乘客在得知公交上的摄像头有可能拍到“走光”镜头时,都表示以后一定会注意,并且纷纷支招防止摄像头拍到“走光”镜头。


有乘客建议,能否把摄像头的角度调整,比如说调成平角,把摄像头装在下车门的对面,跟乘客脸部平行,这样可以免去女士被摄像头居高临下拍到“走光”的尴尬。乘客王小姐认为,应在公交的后门醒目位置贴出“本车后门处安装有摄像头,请乘客们注意”等类似的提示标语。


乘客朱小姐提出,坐公交时尽量不要穿太暴露的衣服,如果穿了,就避免往后门那里走,尤其是不要站在靠后门的那层台阶上,下车时应有意识地往后拉紧衣服,或者用包或其它东西自然地挡着胸口位置。




公交公司


摄像头难调角度 乘客可换换位置


针对一些乘客提出的能否把摄像头角度调整成平行的问题,公交公司表示:难以实现。目前广州公交车绝大多数都是无人售票,乘客从前门投币上车,从后门下车。如果摄像头调成平行,就难以反映后门的准确情况,起不到监控作用,且从安装位置来说,也不好操作。只能提醒女性乘客自己注意,如果穿着较暴露,可以注意自己站的位置和角度,避开摄像头的居高临下直接拍摄。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3-30 10:45:20

浴池摄像头“偷窥”众浴客 顾客称此举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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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郑州某浴池,不少浴客遭遇了摄像头暗中“监视”的尴尬,“虽说是男人,可我们也有自己的隐私呀!”而浴池方面则表示,摄像头平时只有老板一人能看,大家不用担心内容外泄。




到浴池洗澡换衣服时,如果发现有一只摄像头在暗中“监视”,你还会不会旁若无人地宽衣解带呢?连日来,不断有读者打来电话,反映他们在郑州某浴池洗澡时遭遇了这样的尴尬,“虽说是男人,可我们也有自己的隐私呀!”



读者报料 浴池更衣遭遇“偷窥”


读者反映的这家名为七里河洗浴中心的浴池,位于郑州市航海路七里河村,高3层。据陈先生讲,前几天,他到该浴池洗澡,脱衣服时一抬头,发现在更衣区墙壁上扣着一个深色玻璃罩,“我觉得挺好奇,就走到下面想看看究竟,发现里面罩的是摄像头。”


陈先生说,尽管心中很不舒服,但他还是坚持着脱完衣服走进了洗浴区,“没办法,反正钱已经付过了,不洗又能咋样?”事后,陈先生找到浴池方面讨说法,“他们承认里面装的是摄像头,目的是为了防止顾客钱物失窃,还说摄像头平时只有老板一人能看,大家根本不用担心内容外泄。”尽管如此,陈先生还是觉得从心里难以接受,“这跟偷窥有什么区别!作为男人,我们也有自己的隐私,既然浴池的做法是对顾客负责,就应该考虑顾客的感受才对!”


打热线反映此事的,还有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小王。据他讲,前两天他到该浴池洗澡,发现有摄像头“偷窥”后,赶忙下意识地穿好刚刚脱去的两件上衣。在浴池前台,对于小王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给出了两套解决方案:其一是换成包间,里面没有摄像头,但需再加5元钱;其二是退还小王已经付过的票钱。经过协商,小王最终留了下来,前提是浴池方面为他更换了一个位置相对隐蔽的衣柜换衣服。“比起被‘偷窥’,我更担心摄取的内容外泄。‘偷窥’只是一次性的行为,可要是摄取的内容流传到外面,对顾客造成的影响可就难以估计了。“




记者体验 摄像头直指更衣区


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后来到该浴池亲身体验,在一楼前台花5元钱购票后,记者沿楼梯上到二楼更衣区。


记者看到,更衣区并排摆放着两排衣柜供顾客换衣服,安装的摄像头就在距离前排衣柜约两米的地方,“镜头”直接对准更衣区,而因为外面罩着一个深色半圆形玻璃罩“外衣”,如果不仔细看,并不容易发现它的存在。两排衣柜中,前面一排完全暴露在它的“视线”下,后面一排因为前面有遮挡略显隐蔽。


尽管已是午后,但浴客还是络绎不绝。他们站在各自的衣柜前,随意地脱着衣服,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一只“眼”正躲在暗处,将他们的一举一动乃至赤身**“尽收眼底”。


在浴池一楼售票处,记者也发现了一个相同“包装”的摄像头,不同的是,它的“镜头”朝外。




浴池解释 老板平时忙没空看


在浴池一楼,记者就此事向浴池方面打听情况时,女售票员先是否认更衣区安装有摄像头一事,而后又改口说:“那么多人都洗了,也没见有人说啥,你咋这么多事呢!”


女售票员再三保证“没有人看”。“既然没人看,为什么还要安装呢?”对于记者的疑问,她没有回答。


当记者提出想见见老板和他“沟通一下”时,这位售票员称“老板外出了,不在浴池”,“放心吧,他天天忙得很,哪儿还有空看。”“那就是说只有他能看了?”售票员没有回答,只点了点头。“女浴池也有吗?”记者刚一问,售票员就马上否认:“没有。“




律师说法 便民不能违背法律


浴池的做法是否合适?有没有侵犯顾客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


开物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朱卫平律师说,是否构成侵权,主要看两方面内容:一是当事人的行为或做法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二是这种行为或做法有没有给对方造成客观损害。“就此事件来说,如果浴池方面仅仅是为了确保来此消费的顾客的钱物安全,而且摄取内容也没有在社会上公开扩散,那么,这种做法是可以的。但如果摄取的内容流传到社会,造成社会对当事人评价降低等客观侵害,那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了。”


河南金岸律师事务所的冯彦辉律师对此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浴池方面的做法已经构成了侵权。“不管是出于哪方面考虑,在浴池更衣区安装摄像头,如果事先没有征得顾客同意事后又没有告知对方,事实上都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权。而且,即使摄取的影像资料没有扩散到社会,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很难确保这些内容不会在浴池内部小范围流传。所以说,这种做法不合适。”冯彦辉还指出,经营场所为确保来此消费的顾客财产安全,往往会适当采取一些便民举措,但这些措施首先不能超出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同时,也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其他合法权益,“那种拆东墙补西墙,通过侵害这项权益来换取其他利益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3-30 10:45:52

学校该不该曝光学生接吻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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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接吻录像被公开播放


昨日,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因侵犯学生隐私起诉母校案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早恋”当事人魏罡的上诉,维持原判,上诉费用全部由原告承担。对此,上诉人魏罡表示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不排除申诉的可能。



上诉:**学生侵犯隐私权


魏罡上诉中称,复兴中学在公开场合将上诉人与女友的亲昵镜头公开播放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复兴中学在已经出现上诉人脸部特征后再打马赛克,其所谓的隐形处理已没有意义,公开场合也存在隐私权,学校的管理不能违法,播放录像的行为侵犯了上诉人的名誉权,此外,复兴中学用监视器全天监视学生侵犯了上诉人的人格权。要求改判,但将精神赔偿要求从5000元降低到1500元。


复兴中学则称,魏罡的亲昵行为违反了学校制定的学生行为规范。学校进行播放是以教育为目的,并无侵害魏罡隐私权、名誉权的过错,魏罡的成绩也未受影响。




终审:学校监控未违反规定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复兴中学的摄录、播放行为并不具有违法性,主观上并无侵害两上诉人名誉的故意,而且现也无充分证据表明魏罡的社会评价因此降低,复兴中学构不成对魏罡名誉权的侵害。信报记者张守刚




事件回放


2002年3月某日晚自修,魏罡和小云(化名)在有20多名学生上自修课的情况下,在教室后排发生的亲吻亲昵举止被学校监控摄像镜头摄下。2003年4月7日,上海复兴中学以《校园不文明现象》为题,集中播放摄录的包括以上行为片段在内的校园不文明现象。2003年8月,魏罡和小云正式向上海市虹口区法院起诉,认为上海复兴中学侵犯了隐私权、名誉权、人格权。 




延伸阅读:广州近30所学校有摄像头 中学生隐私谁保护


北京市教育部门为解决学校安全问题,近日规定市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在校内安装报警监控系统,在校园学生较多的重点地区装上摄像探头,随时监测保证校园安全。消息传来,广州师生议论纷纷,“安全”和“隐私”成为议论的焦点。


荔湾区某重点中学一位失窃财物的女生在向记者报料时表示,尽管知道学校加装摄像头是防盗,但在监视器前,同学们都显得浑身不自在。


在采访中,部分学生提到曾发生在上海的“中学生接吻被学校曝光”事件,担心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也成为监控目标。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3-30 10:46:34

雇主装摄像头监控保姆引争议

跟踪调查保姆家底、安装摄像头监控保姆!昨天,记者接到保姆刘阿姨报料,称她的个人隐私遭到雇主侵犯,“雇主一路跟踪我回家,非要到我家看看,让我很尴尬。”


记者调查中了解到,保姆和雇主间缺乏信任,上述个案时有发生,法律界人士认为,雇主有权利了解相关情况,但应注意手段合法,不能侵犯保姆隐私。




案例一:偷偷跟踪调查保姆家底


在中山做保姆的刘阿姨,刚到一户人家做保姆,雇主复印了她的身份证件,还再三了解她的家庭情况,家住在哪里,丈夫做什么工作,孩子在哪儿上学……


刘阿姨出来做保姆是为了补贴家用,没有告诉家里人,希望能够继续隐瞒。但一天刘阿姨在雇主家做完工作后,雇主竟然一路骑摩托车跟在她后面,非要到她家去看看。


刘阿姨不愿意,雇主就用辞退相威胁,最后刘阿姨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带他到了家中,雇主看了之后满意而归,但刘阿姨做保姆的事,家里人也全知道了。




案例二:雇主家里客厅装摄像头


来自广西的保姆小春,不久前被介绍到一户人家做家政,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户人家家里装了摄像头,让她工作当心点。小春到了雇主家一留意,果然,在客厅角落里找到了黑色的摄像头。当时,小春就感觉很不自在。家政公司告诉小春,现在家里装有摄像头的客户已经越来越多,但大多数都是不告知家政公司,偷偷监视保姆在家的一举一动。




各方声音


保姆:感觉雇主像防贼似的,浑身不自在


上述案例绝非个案,记者昨天调查发现,由于保姆和雇主双方缺乏信任,导致一些雇主采取种种手段,了解保姆的个人隐私,监控保姆的一举一动。


记者采访中,很多保姆均对上述行为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家庭情况属于个人隐私,没有必要告诉雇主。


“至于在客厅里安装摄像头,那更是对我们的不尊重,我们一天到晚在客厅里工作,感觉雇主就像防贼似的,让我浑身不自在,干活也都没有心情,最后只能主动辞工。”


雇主:客厅是工作场所,装摄像头并无不妥


记者随后采访了多位保姆雇主,一些雇主坚持认为,上述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妥,“我们雇请保姆,就是将家当都交给她们,所以了解她们居住的地址,对她们日常工作加以监控,是一种必要的防范措施。”


在中山一家商场工作的余女士认为,现在很多商场都安装了摄像头,商场的营业员也都在摄像头下面工作。客厅就是保姆的工作场所,只要没在厕所等隐私场所安装摄像头,在客厅安装摄像头就不算侵犯保姆隐私。律师:雇主行为应当事先告知,超越界限就构成侵权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昨天告诉记者,雇主在自己家里装摄像头,并未侵害他人权益。但如果事先未告知保姆,擅自录下保姆的一举一动,甚至将录有保姆行为的录像带向社会公开,那就涉嫌侵权了。


“雇主有权利了解相关情况,但应注意手段合法,不能侵犯保姆隐私。也就是说,在雇请保姆时,应当告知她们家中安装有摄像头,事先告知就不构成侵犯隐私,假使事后才说明,则已经构成侵犯。”


“而对于了解保姆家庭情况,雇主也必须征得保姆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保姆可以单方解除雇佣合同,并要求赔偿。”


业内人士:应当互相尊重,双方才能和谐相处


昨天,记者随后采访了中山市区多家家政公司,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雇主请保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是应该的,比如说让保姆提供担保,复印她们的身份证等。但没有必要太过防范,雇主和保姆应当互相尊重,避免双方关系紧张化。

多餘de回憶 发表于 2008-4-10 10:17:43

摄像头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管理的摄像头。 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提高百姓安全感方面,“电子眼”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电子眼”天生就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致力于维护公共安全的同时,也为不法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提供了便利途径。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的完善对摄像头的管理。不再出现类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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