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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政府出资近500万元,为中小学生安全“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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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7 20: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是令家长和学校既担忧又头疼的事情,现在,学生的安全问题有望通过政府埋单的形式得到保障。今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开学后,我市所有中小学校将全面推广“校方责任险”,由政府拿出近500万元资金,为每生每年缴纳保险费5元,学生一旦出了意外事故,最高赔偿金额可得30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20: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校方责任保险是专门为学校设立的一个险种,在学校组织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设施内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应当由校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的保险。据介绍,自2007年以来,洛阳市发生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就达3900多起,为保障全省的安全,进一步化解学校办学风险,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校方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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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20: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保险费均为每生每年5元,最高赔偿限额为每生每年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及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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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20: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由政府出资、学校缴纳的5元保险费外,开学后,每位家长还会收到市教育局发放的一份《告学生家长明白书》,提醒您如果要进一步保障学生的安全,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每人自费缴纳15元作为校方责任险的补充。该负责人表示,这项补充的责任险主要是为了避免在出现意外事故,而学校不是完全责任单位时,家长与学校、学校与保险公司在责任划分和赔偿标准中产生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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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04: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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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07: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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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07: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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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13: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我上学的时候也有,但是让我们学生自己出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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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23: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越来越人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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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9 10: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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