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偃师 发表于 2008-1-16 16:56:18

【第一期话题】学生公开亲热被处罚,你认为应该吗?

近日,某网友在网上披露了青岛滨海学院上学期处罚学生的一则通报,通报中写道,学校查处了11起男女生交往的不文明行为,这些学生分别因为在操场中间搂抱、在公寓楼前搂抱、在长廊中互相依偎、在行政楼前坐得很近、女生坐在男生腿上、女生将腿放在男生身上、牵手等身体接触“问题”被处罚,学院作出了7人开除学籍、8人留校察看、6人记过处分的决定。



——《青岛早报》


  
  无可否认,学校因为男女学生之间的亲密举动而作出处罚学生的规定,是为了端正校园风气,并进而将学生的精力引导到学业上来。从这一点上说,学校的初衷值得肯定。因此,这一处罚从逻辑起点上而言,合情合理。
  
  再说,学校作为管理学生的行政主体,有权在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范围内出台校规校纪。而一旦合法的校规校纪出台,就具有要求学生遵守的约束力。学生**一所学校,自然应该按校规校纪办事,否则就要受到校方处罚。而如果自认为校规校纪不合理不合法,则可以通过法律救济等手段来提起申诉。但是,不可挑战的原则就是——校规校纪在失去效力之前,必须被学生遵守。青岛横滨学院已有校规校纪在前,但仍有学生违犯,受处分也就不那么令人同情了。
  
  还有一句不吐不快的话:当前一些男女学生交往中的行为举止确实不太文明。男女学生在公共场合的拥抱、接吻已经让人们司空见惯,自习课上交头接耳也是常事……人有七情六欲,正当青春蠢动的异性在一起容易产生激动、兴奋之情也是正常现象,但人最可贵的是理性。在公共场合讲一点含蓄,保持冷静,就那么难?
  
  青岛横滨学院这一次处罚的客体,都是男女学生在公共场合的亲密举动。换言之,只要学生讲一点公德,不要把那点男女私情放到公共场合去“表演”,还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这并不是鼓吹在公德之外就可以任男女情感泛滥,而只是给那些连公德都不要的学生提个醒:尊重校规,尊重他人,讲点公德!否则,不是你们被处分,就是其他同学继续被SAO扰。从这个二者必居其一的情况来看,青岛横滨学院对学生的处罚很有道理。



《后记》:



      学生情侣公开亲热是不文明现象吗?爱情是人世间最珍贵最美好的一种情感。大学生正是豆蔻年华情窦初开的年龄,羡慕爱情,渴望拥有爱情,这是人之常情,男女情侣之间有亲热的举动,甚至在公共场合也情不自禁,也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在世俗的眼光中,被认为是“过分”的,但是不违法,也谈不上不道德。再说,谁没有经历过那个如花的年龄?谁没有爱情的冲动?也许由于自己所处那个年代不开放,人们都在“自觉”地禁锢自己的情感。



      在过去的校规中,有禁止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的规定,我以为这规定本来就是打着“恋爱影响学习”的旗号在禁锢人的美好情感,“恋爱影响学习”到底有多少科学的因素在里面?恐怕至今也没有“科学”的说法吧。社会在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变,校规能“铁板钉钉”一成不变吗?我看也应该与时俱进改一改了。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1-16 18:06:20

无语大家给评论吧```````

純情雙魚 发表于 2008-1-16 18:07:54

我不知道··
反正我也做过哦···

★降み龙★ 发表于 2008-1-16 21:04:33

学生应以学习为重 家长为了孩子上学辛苦工作 不是让他们到学校谈恋爱的 恋爱需要金钱去维持 但学生没有收入 只能从家里面要 有的为了在女友和同学面前要面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是的情窦初开 但是等你学业有成了 有很长的时间给你去谈恋爱的并不需要占用学习的时间 这样耽误了学业又影响不好 学生的职业就是学习 在校园里搂抱什么的就是道德问题 试问一下 等工作了 可以公开谈恋爱 但在办公区大庭广众之下难道也男女搂抱吗 女的做到男的腿上吗 可以开放 但这样就不是开放 而是放荡
以上是个人意见 说的不对的地方偶坚持立场 但不喜欢和别人争论什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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