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10-7-25 20:03:57

门把手断裂摔伤业主,物业要担责

在拉开小区底楼的防盗门时把手突然断裂,唐女士摔倒受伤。康复后的唐女士将小区置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由置业公司赔偿唐女士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60%共计5.9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置业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2007年7月的一天,嘉定区某小区居民唐女士回家拉底楼防盗门把手时,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防盗门把手突然断裂,身体失去重心的唐女士从台阶上滚下来,受伤无法爬起。唐女士随即被送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救治,经诊断,唐女士股骨粗隆间骨折。
      唐女士入院治疗时,其家人多次找到小区置业公司,希望其就未能维护小区共用设施完好的失职行为赔偿唐女士所受的各项损失,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2008年9月,唐女士再次至瑞金医院进行股骨粗隆骨折内固定拔钉术,并于手术后再次向置业公司提出索赔请求。经多次交涉,置业公司答应给予一定的赔偿,但不同意就唐女士的全部损失做出赔偿。唐女士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报记者 李 芹 本报通讯员 史建颖

大海 发表于 2010-7-25 20: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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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物流 发表于 2010-7-25 21:00:40

ゞ緈諨ぁ約錠 发表于 2010-7-28 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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