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你的电动自行车还能上路吗?
本帖最后由 张爱玲律师 于 2009-12-7 13:38 编辑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通俗的说,电动自行车可以正常上路行驶;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需要上牌照,驾驶需要取得执照。 不骑车,步行健康又环保 麻烦 目前偃师摩托车斗管理部严,更别说以后的电动了!应该不会有啥大变化! 最多开始他们弄俩钱花! 电动车的事故率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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